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08380212/2018-0010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6-11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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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人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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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华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经费保障的建议》第44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结合德阳市及各市县区具体情况在条件成熟区域组建医疗联合体,并请市政府给与经费保障,将医联体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工作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要求,市政府于2017年出台了《德阳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市采用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4种方式,因地制宜,建立适合于本地实际情况的医疗联合体。现已分别组建了以德阳市人民医院、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的两个城市医疗集团;罗江区、旌阳区、中江县也已按照《方案》要求,成立了具有不同形式和特色的县域医共体,其他县市也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在2018年完成县域医共体的组建工作;相关医院按照专科特色成立了10个专科联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参与了远程医疗的建设。

二、市级财政将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同时,主体单位也要主动履职尽责,发挥医联体集约优势,以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为核心,加大对成员单位的人才、技术、资金、管理的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联体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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