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7-003212
文  号:德委办〔2017〕18号
发文日期: 2017-06-2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关  键  词:德阳市 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全面推进 政务公开 开工 实施方案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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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6-22 来源:中国·德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5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开放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机构更加健全,公开载体更加便民,公开效果更加明显,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建设阳光政务

(一)推进决策公开。认真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属重大行政决策,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点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公布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经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

(二)推进执行公开。及时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公布取得成效、后续措施,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主动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除依法不得公开事项外,全面公开权力类型和名称、责任主体、事项及边界、法律依据、行使层级、收费项目及依据、监督方式等。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公开项目名称、行政决定部门、行政决定类别、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类别等内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国土资源、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企业运营、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产品质量及价格等监管信息公开,公开民生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四)推进服务公开。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纳入政策法律咨询、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包含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清理编制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数据库,明确项目名称、类别、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2017年底对外公布。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分类指导,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环保、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推进实体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辅相成、功能互补的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新模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全程网上服务。

(五)推进结果公开。全面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抓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和发展规划、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充分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认真做好市、县两级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建设,打造权威信息发布平台。

(七)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以智慧城市及政务云建设为契机,加强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加快构建政府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开放体系,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现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数据的互联共享和开放。建立政府统一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分级开放机制,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标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集中开放。优先推进脱贫攻坚、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旅游、文化、农业等领域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和社会化开放利用。

三、加强政策解读

(一)落实解读责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查。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的,市政府办公室实行退文处理。

(二)增强解读实效。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应通过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解读,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要更多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四、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

(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探索开展“政府开放日”等主题活动,提高政府回应民声的时效,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利用互联网优势,扩大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的参与度。

(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充分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加强12345为民服务热线、网络问政、领导信箱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五、积极回应关切

(一)建立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属地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主体;涉及多地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回应主体。各地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加强舆情收集。重点了解涉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共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

(三)做好研判处置。对收集到的舆情,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及时回应,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问责。完善重大舆情会商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六、加强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信息资源,丰富传播方式,完善发布功能,严格发布程序,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推动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网站迁移到政务云平台。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的协同联动,国务院、省政府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应在24小时内转载。加强政府网站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集群和扩散效应,提高政府信息受众面和到达率。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和维护。充分运用新媒体资源,加大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畅通媒体采访渠道,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新闻通气会、开展在线访谈等形式,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公开平台作用。

(三)改进政府公报发行模式。坚持纸质公报与电子公报相结合,逐步建立内容全面、应登尽登的网络电子公报,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建立覆盖创刊以来本级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方便公众查阅。加强公报管理和利用,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政府公报查阅服务,满足公众需要。

七、提升公开能力

(一)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完善公开属性认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监督评议、考核评价等制度规定,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推动有关部门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标准。规范政务公开查阅场所,统一名称标识、设备配置、服务事项等内容。

(二)抓好教育培训。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依托党校、行政院校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和科目,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力争2018年底前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依托政务云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积极拓展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便民服务,加快“微信城市服务二期项目”建设,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构建一体化政务公开和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运用便携式终端设备,构建“一站式政务服务”。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各地政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工作机构,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并把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建设、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二)加强监督评议。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考核问责。各地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推进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项督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职责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事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建设阳光政务

(一)推进决策公开

1.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属重大行政决策,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点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公布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执行公开

4.及时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公布取得成效、后续措施,听取公众意见建议。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

市目标督查室、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分别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管理公开

6.全面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分别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7.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8.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市法制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9.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0.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1.公开民生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四)推进服务公开

12.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3.清理编制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数据库。

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4.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分类指导,制定完善具体办法。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5.推进实体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辅相成、功能互补的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新模式。

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五)推进结果公开

16.抓好“十三五”规划纲要、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和发展规划、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市目标督查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7.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充分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

(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8.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市级相关领域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19.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

市政府新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市法制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1.做好市、县两级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七)推进政府数据开放

22.建立政府统一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3.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分级开放机制,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标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集中开放。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加强政策解读

(一)落实解读责任

24.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5.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

市政府新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三、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26.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

27.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

28.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加强12345为民服务热线、网络问政、领导信箱等平台建设。

市信访局、市政府办公室分别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积极回应关切

(一)建立回应机制

29.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提升回应效果

30.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问责。

市目标督查室,市监察局分别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加强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31.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权威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推动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网站迁移到政务云平台。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

32.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

市政府新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改进政府公报发行模式

33.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建立覆盖创刊以来本级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4.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政府公报查阅服务,满足公众需要。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六、提升公开能力

(一)完善制度规范

35.调整清理不适应形势要求的制度规定,完善公开属性认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监督评议、考核评价等制度规定。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抓好教育培训

36.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

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

37.加快“微信城市服务二期项目”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38.推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运用便携式终端设备,构建“一站式政务服务”。

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39.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

市工商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