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好我市受灾困难群众冬令期间的基本生活,结合前期各乡镇缺粮摸底核报情况,我局决定下拨2017年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冬令口粮救助资金13.85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冬令口粮救助金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采用银行直发方式发放。按照前期各乡镇摸底调查核报的口粮需求,以户为单位按当前大米市场价(2.5元/斤)折算发放金额。本次冬令口粮救助金将于2018年1月9日全部银行直发到卡。
二、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开展2017-2018年冬春期间缺粮人口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广民发〔2017〕53号)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留存的所有冬春相关资料,即:《2017-2018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民主评议记录以及一榜、二榜公示。各乡镇按照二榜公示的金额准确填写《灾民救助卡》(2017年冬令和2018年冬令均需填写),《灾民救助卡》的填写将纳入民政年终考核。
广汉市民政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