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08380407/2019-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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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5-0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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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少华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广汉实施龙泉水库小升中工程的建议》(第134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支持广汉实施龙泉水库小升中工程,协调旌阳、中江支持人民渠45号支渠改建,解决水库水源和丘区灌溉用水难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龙泉水库(扩建)项目前期工作 龙泉水库位于广汉市连山镇石门村境内,始建于1971年,1978年12月完工投入使用,设计总库容274万m3,为小(一)型水库,目前该水库为自然方式蓄水,由于水库蓄水量小,当地群众多次要求进行水库扩容。为满足当地农业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我局组织专家和领导多次到水库现场进行调研后,认为该水库具备扩容条件。为此,我局多次向水利厅汇报和争取,已将龙泉水库(扩建)项目列入《国家水利发展改革十三五规划》和《德阳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广汉市按中型水库建设程序,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并积极协调水利部、水利厅完成相关报告的审查批复,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多方协调龙泉水库(扩建)项目水源问题为解决龙泉水库(扩建)项目水源问题,经我局与都江堰管理局、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技术人员和专家多次现场踏勘论证,认为将人民渠47支渠整治改造后,可以向龙泉水库补水屯蓄。由于47支渠途径旌阳、广汉、中江三县(市、区),为得到旌阳区、中江县两地支持和配合,我局多次组织召集旌阳区、中江县进行协调,并形成会议纪要,议定以下事项:一是广汉市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旌阳区、中江县、广汉市三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所属辖区范围内的渠道用地及青苗补偿等事宜,费用由广汉市承担;三是工程建成后,该段渠道运行管理及清掏由广汉市水利局负责。目前广汉市水利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47支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纳入《四川省都江堰灌区现代化改造规划》,项目估算投资9000万元,共新建整治渠道7.02km,设计引水流量为2.0m3/s。

三、下一阶段工作建议由于中型水库可研阶段需取得多个专题报告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水利厅组织技术审查后,还需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进行复核,省发改委才能批复立项,前期工作一般需要3-4年时间,因此建议广汉市政府尽快落实项目业主,着手启动水库可研阶段各项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龙泉水库扩建后可做为广汉市城区备用水源,建议广汉市政府结合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做好库区周边规划,加强水源保护。再次感谢您对德阳市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您对以上回复有不同意见,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2533516,联系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一段66号,邮编:6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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