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规划区2023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00-2023-014268
公文种类:通知
发布机构:德阳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日期: 2023-07-20
文       号:德府发〔2023〕9号
相关附件:

旌阳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物流港服务中心、天府旌城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规划区2023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237月19日

德阳市规划区2023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

为全面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5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市规划区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市规划区国有土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保尽保的工作原则,有序推进计划实施。

围绕2023年工作目标任务及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区域和地块,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为市规划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合理编制土地储备计划。

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十四五”规划、市规划区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计划指标。

(三)坚持以“储”保“供”原则,实行计划滚动管理。

综合考虑市规划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土地储备开发潜力,结合德阳市规划区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以土地供应为目标,合理确定新增储备土地规模,保障土地储备开发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四)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强化土地储备职能。

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优化收储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计划期限与范围

本计划期限为一年,即202311日至20231231日。适用范围为旌阳区(含天府旌城)、德阳经开区(含物流港)。

四、储备土地规模及分布

(一)储备土地规模

2023年,市规划区拟入库土地面积约369.1325公顷,其中:存量土地约279.9996公顷,占2023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的75.85%;新增拟收储土地面积约89.1329公顷,占2023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的24.15%

(二)储备土地分布

2023年度储备土地所涉地块共109宗,其中:存量土地58宗;新增拟收储土地51宗,储备土地分布详见德阳市规划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明细表。

五、资金保障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中“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财政部门根据土地储备的需要以及预算安排,及时下达用于土地储备的各项资金”的要求,市、区两级按各自权责足额保障土地储备资金。

六、计划执行

(一)压实责任,确保土地储备按计划执行。

市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监管责任,加强对土地储备计划执行的督查和指导,旌阳区(含天府旌城)、德阳经开区(含物流港)要压实属地责任,筹措资金,对列入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新增拟收储地块,及时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收储补偿和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等工作,严格落实“净地”入库,确保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顺利推进。

(二)实行适度调控,动态管理储备土地。

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市、区两级土地储备机构和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具体实施,摸清家底,建立健全土地收储台账。根据土地收储实施情况,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市自然资源局收集汇总,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进行调整。市、区两级土地储备机构和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要及时跟踪土地收储项目实施情况,将相关信息录入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德阳市规划区2023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明细表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