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德阳市规划区2023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
索  引  号: 510600-2023-01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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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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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21 来源:德阳市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德阳市规划区2023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

一、计划编制背景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规范、优化土地储备相关工作的政策文件,要求土地储备实行全口径统计和管理,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市应紧跟步伐,准确把握新时代土地储备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职责,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实现以储备土地统一管理确保市规划区土地储备规模不断增大,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德阳市规划区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实际,组织旌阳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及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编制了德阳市规划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计划编制依据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规定,各地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58号规定,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财政等有关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次年3月底前,通过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提交自然资源厅备案。

计划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应保尽保的工作原则,有序推进计划实施,合理确定储备土地区域和地块,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为市规划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原则,结合“十四五”规划、市规划区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编制土地储备计划;三是坚持以“储”保“供”原则,结合德阳市规划区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以土地供应为目标,合理确定新增储备土地规模,保障土地储备开发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发展;四是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三)计划期限及范围。计划期限为一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适用范围为市规划区。

(四)储备土地规模及分布。2023年,市规划区拟入库土地面积约369.1325公顷,其中:存量土地约279.9996公顷,占2023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的75.85%;新增拟收储土地面积约89.1329公顷,占2023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的24.15%。

(五)资金保障。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相关要求,市、区(园区)两级按各自权责足额保障土地储备资金

(六)计划执行。一是压实责任,确保土地储备按计划执行,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压实属地责任,及时开展征地补偿、土地收储补偿和土地前期开发工作,严格落实“净地”入库,确保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顺利推进;二是实行适度调控,动态管理储备土地,根据土地收储实施情况,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市自然资源局收集汇总,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后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