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00-2024-010321
公文种类:通知
发布机构:德阳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06
发布日期: 2024-03-07
文       号:德办发〔2024〕9号
相关附件: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

《德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德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德阳市地方立法条例》《德阳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经公开征集意见、评估论证,并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衔接,现对市政府2024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市委“四五五六”发展总思路,聚焦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突出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和成德眉资区域协同发展等重点领域,回应民生关切、彰显地方特色,持续提高立法质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德阳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2024年共安排立法项目12其中制定类项目1项,调研论证类项目11项。

(一)围绕基层治理,起草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德阳市城乡社区治理条例(草案)》。

(二)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反食品浪费、节约用水管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爱国卫生管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调研论证。

(三)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古树名木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调研论证。

(四)聚焦成德眉资区域协同发展,推进凯州新城园区建设的调研论证。

三、立法项目及承办部门

(一)制定类项目

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

《德阳市城乡社区治理条例(草案)》

起草部门:市民政局

(二)调研论证类项目(均为暂定名)

1.地方性法规调研论证项目

(1)德阳市反食品浪费管理条例

承办部门:市发改委

(2)德阳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承办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3)德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承办部门:市水利局

(4)德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

承办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5)德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条例

承办部门:市交通局

(6)德阳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承办部门:市教育局

(7)德阳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承办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8)德阳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承办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9)德阳市凯州新城园区建设管理条例

承办部门:中江县人大常委会

(10)德阳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承办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2.政府规章调研论证项目

德阳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承办部门:市卫健委

、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始终确保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二)严把立法质量。紧紧围绕市委“四五五六”发展总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德阳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注重以“小切口、能落实、真管用”着力体现德阳特色,努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严格落实行政立法立项、起草、论证、评估、审议等方面制度机制,积极推进立法公开,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升立法民主化、精细化水平。

(三)高效有序推进。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贯彻执行。做好提前介入、协调配合、督促推动等工作,有效整合立法资源和力量。对于年内应完成的制定项目,起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安排和阶段重点工作,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对于调研论证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9月底前,调研论证项目要形成阶段性成果。

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督促指导立法计划执行,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把法律审查关,确保立法项目高速推进,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