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德阳市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1111-2020-00015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2-1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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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关精神,推动我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快速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德阳出台了《德阳市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图为:罗江区凯江大回湾)
  预计到2020年,我市将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1600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60家,家庭农场力争达到2000家以上,龙头企业稳定在290家左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带动农户占农户总数的60%以上。

(图为:广汉市西高镇)
《实施方案》明确了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用地用电用水政策、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支持营销体系建设、强化指导服务等九个方面培育壮大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市场导向和因地制宜,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这一主线,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增强引领带动能力、完善利益分享机制,为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全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