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

一、基本信息

机关名称:德阳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一段200号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220327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渡改桥规划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监督全市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八)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和路产、路权及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归口管理。

(九)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网的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落实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推广新的科技项目,加强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市属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十二)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十四)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职责。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简介

陈阳波 党组书记、局长

谭红兵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  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林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杨清文 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林照明党组成员、局长

陈  源 总工程师

李汇祥 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信访工作。 

(二)建设管理科。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公路及其设施的维护和监督管理全市交通建设项目设施;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资信登记和资质管理;监督管理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市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项目的监督实施;指导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造价管理、工程预算审核、工程合同管理。 

(三)安全监督科。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科。按照市交通运输局授权范围,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交通运输局所有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协助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市交通运输局窗口的日常工作和窗口工作人员。 

(五)综合规划科。负责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规划中各类大项目的储备、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年度项目投资、专项资金开支等计划;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和水路行业综合统计及预测工作。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政策和规划及年度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实施交通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的申报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计量和标准化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六)财务科。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 

(七)政工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负责本局的党务工作;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按规定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负责工会、妇女工作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制度和人才需求预测培养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 

(八)德阳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格布局,对市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市铁路、公路、邮电、民航等部门及各县(市、区)的国防交通工作。 

(九)公路养护科。负责指导和归口管理全市已成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负责审查、上报、监督市本级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公路养护质量的检查评定工作;监督全市公路养护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路况信息监控、监测、发布;负责全市公路数据库管理、维护及统计工作;牵头管理公路养护市场;协助制订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定额标准;指导全市公路应急抢险、危桥改造、公路绿化和公路战备保障工作;指导推广机械化养护工作。 

(十)路政管理科。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公路路产、路权审批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路政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公路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影响公路安全通行活动的审批,对超大型设备运输行驶公路、影响公路安全通知活动的审批,对超大型设备运输的安全保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实际运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的日常工作;负责境内运营高速公路涉及地方的归口协调、服务;指导、协调县(市、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十一)轨道交通科。拟订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权的特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时序等;负责市域内铁路项目的协调以及地方配套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定价管理。 

(十二)退休人员工作科。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或实施办法;配合、协助退休党支部加强对退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负责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退休人员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政策法规科(内部审计科)。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参与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归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管理交通执法证件和装备;组织重大行政行为听证工作;指导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对交通运输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关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十四)运输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对全市运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监督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和大件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及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负责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十五)德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指令。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公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制定道路运输有关规章的实施细则、服务规范。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公路客货运输、货运场站、出租汽车、汽车维修、汽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培训的开业、停业,城市公共交通、职业资格管理和运输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核发《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线路牌》《道路运输证》。负责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公共交通运力调控以及对公交客运的指导与监督。负责全市公共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战备物资的应急运输和救援保障。负责客货运车辆技术和营运车辆节能减排工作和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道路运输价格。负责全市公路客运站点建设规划和公路运力的宏观调控。组织运政执法和行业稽查,调解运输纠纷。负责行业运政执法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德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旌阳区行政区划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中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部署、组织重大专项执法行动等。完成德阳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德阳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厅造价站编制交通基建工程和养护工程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参与省级交通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的测定和施工定额、养护定额的编制与修订。负责市交通局主管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为上级审批和决策提供依据。参与本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的审查,监督检查本市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定期调查、整理、发布本地区的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和政务信息,并及时上报厅造价站。协助厅造价站开展本地区工程造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协助调解和仲裁本地区工程造价方面的经济合同纠纷。 

(十八)德阳市地方海事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本市水运交通安全管理,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船舶检验、船舶登记、水路运管监督管理,水运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水运设施建设施工许可等工作。根据《德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德阳市交通运输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2019〕23 号)精神,将原市农业局的渔船检验及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局。划转后,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职责由市交通局机关承担;渔船检验由海事局承担。 

(十九)德阳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收集并对外发布公路路况信息;负责全市重要路段、公路治超站点、重点桥梁、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实时视频监控管理,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桥梁、车站、码头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对交通战备、大件运输、地震、防洪抢险等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检测预警、信息收集、辅助决策、指挥调度;负责交通运输信息系统管理;负责交通系统内(外)集群门户网站的统一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等。 

(二十)德阳市公路养护直属一段。负责G108线K2127+249-K2139+821段、G350线K734+229-K737+043段、S108线K32+364-K44+255段的公路、桥梁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管辖路段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包括公路保洁、保畅,公路绿化管理,桥梁及公路设施维护、保养;负责组织实施大中修工程、专项工程;负责组织对路段内遭受自然灾害的路况的抢修恢复工作;负责本单位人员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十一)德阳市公路养护直属二段。负责国道108线K2151+069-K2175+593和成德大道K32+877-K41+077路段的公路、桥梁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管辖路段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包括公路保洁、保畅,公路绿化管理,桥梁及公路设施维护、保养;负责组织实施大中修工程、专项工程;负责组织对路段内遭受自然灾害的路况的抢修恢复工作;负责本单位人员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十二)德阳市交通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德阳市境内高速公路建设,负责市本级牵头的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的综合管理、跟踪服务;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的土地征用、杆管线迁改等建设环境要素保障工作;协助推进项目建设期间的各项基础工作;协助推进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招商等前期工作;协助项目建设期间的进度管理、工程变更报批、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动态信息及宣传工作等。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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