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 失保金通过微信也能申领

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失保金申领怎样办?记者从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获悉,失业保险参保者若失业,原单位停缴社保费后,符合领金条件的可以通过微信申领。

网上申领办法为: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微申报”、“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实名认证”、“提交申请”。提交前,待遇发放地请选原缴社保费的市本级或区(市、县)。经审核,失保金转账到申请者社保卡账户。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为原单位和申请者已参加失业保险且依规缴费满1年;申请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申请者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按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即每人每月1320元。根据原单位和申请者累计缴失保费时间,确定领取失保金期限: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金3个月;满2年、不满3年的领6个月;满3年、不满5年的领12个月;满5年、不满8年的领15个月;满8年、不满10年的领18个月;满10年的领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金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期限合并计算;领金期限最长24个月。领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女性领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申领生育补助金。领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死亡抚恤金。

此外,领取失业金时或再就业后,在“四川e就业”进行微申报,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即可申请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见习基地等就业机会。(记者 曾征)

责任编辑:胡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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