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0

高举伟大旗帜 不负人民重托——写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

2018年,又一年春华秋实、硕果盈枝。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推动德阳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战略目标,依法履职,勇于创新,与全体代表一道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扣全市中心大局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始终做到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努力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意图和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找准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切实担当主体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大力倡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工作作风,注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各类培训,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促进全市人大工作提高水平、形成合力。

依法履行职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法者,治之端也。”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属性,树牢宪法法律意识,依法履行地方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权力机关职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入推进宪法法律实施。

坚持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不断增强宪法法律意识;进一步健全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国家工作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切实做好法规案的审议工作;认真组织《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公布、宣传、施行工作;进一步健全立法机制,研究制定《德阳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德阳市地方性法规案起草办法》;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民法总则、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

同时,强化监督,有力促进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做好决定、任免工作,深化任后监督,修订完善履职监督办法,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规范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方式。2018年,在深化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任后监督基础上,探索将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两院”副职纳入履职监管范围,不断完善“年初谈打算、年中报进度、年底扯回销”的监督流程。

强化责任担当

助力德阳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全面担负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的职能属性,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忠于职守,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完成《做好新时代德阳地方立法工作的思考》等23个课题,8项调研成果呈报市委决策参考。

积极做好“稳增长”调研督查工作。实地调研督查我市重点企业生产经营、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推进等情况;深入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两次组织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提出23条意见和整改建议;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到所联系的中江县通济镇、龙台镇、兴隆镇、永太镇、石泉乡,以及罗江区、广汉市,扎实开展帮扶工作;组织代表对全市“四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持续开展“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建立健全代表联系帮扶工作台账;积极参与、指导援藏援彝工作。

持续推进污染治理。紧紧围绕打好“三大保卫战”组织视察、调研、督导,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扭住德阳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不放,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对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措施、加快整治;紧盯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省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保护环境·爱我家园——人大在行动”等活动,推动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认真开展“创城”督导。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督导,指出相关责任单位“创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人民属性,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反映群众的愿望诉求,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于民。

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深入开展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双联”工作;指导推动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不断向村(社区)延伸,逐步建立起代表联系方式公示、代表联系选民分工、代表述职等制度。全年共邀请116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组织的意见征集活动等。聚焦重大民生问题开展监督,专题调研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学前教育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农村体育设施建设情况,推动相关民生实事问题逐步解决。

扎实做好代表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培训,组织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推进全市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制度建设,逐步推动实现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制度化、履职平台多样化、依法履职常态化、考核评价规范化。狠抓建议办理,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84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3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100%。

积极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积极指导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等有关乡镇人大,率先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实现了“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此项创新实践得到了基层的广泛认可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广汉高坪镇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省仅有的两个民生实事票决制试点乡镇之一。目前,全市已有20个乡镇开展了票决制工作探索,票决了60余个民生实事项目。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个,作出决议决定8个,经批准施行地方性法规2件,审议地方性法规2件,开展4次执法检查、6次视察、23个专题调研,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人次,接受辞职2人次。(记者肖盛雄

责任编辑:王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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