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2018年11月3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一批 2018年11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510000201811030049 人造石材厂排放有毒气体污染老百姓,从去年就拨打12369环保热线,但也治理不下来,白天停工夜晚生产排放,村民向镇政府、德阳市长公开电话多次反映,但就是制止不下来,随后又将相关资料寄送环保督察组,认为工厂背后有保护伞,听说工厂老板在绵竹市环保局有亲戚,村民去找了绵竹市环保局,局长说会调查处理,群众要求公布环评检测报告、监测报告,但环保局一直不公开信息,并称工厂备了案,允许生产,期间环保局采取过断电措施,但工厂夜间依然在生产,群众拨打12345举报,工作人员态度相当不友好,问题也没处理,认为环保局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力。排放视频、群众投诉的资料以及政府处理的情况将寄送给中央督察组。 德阳市 大气 2018年11月4日,德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曾雯率德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绵竹市环保局、绵竹市新市镇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绵竹市新市镇琪意建材经营部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人造石材厂”名为绵竹市新市镇琪意建材经营部,位于绵竹市新市镇石虎村二组,负责人何修斌,属个体工商户,主要进行石材加工,2016年2月开始建设,2017年7月建成并间断性生产。该经营部主要原(辅)材料为天然青砂石、白乳胶、不饱和聚酯树脂,设计年产各类石材产品12000平方米。生产工艺主要为:青砂石材—切割—磨边—烘干—贴纸—上胶—打磨—抛光—包装—成品。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绵竹市新市镇琪意建材经营部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该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2018年 6月,企业开展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备案工作,编制了《绵竹市新市镇琪意建材经营部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论证。2018年8月,企业按照环境影响备案报告要求完成整改,并委托四川德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备案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2017年以来,绵竹市环保局收到3次针对该经营部的投诉,均已及时处置并回复,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10月15日,群众拨打12369环保热线投诉“新市镇石虎村村委会旁有胶水味道”等,绵竹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10月20日进行现场调查,责令绵竹市新市镇琪意建材经营部立即停止生产,并下达了《绵竹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整改意见通知书》。2017年10月23日,11月3日,群众先后两次拨打12345为民服务热线投诉“新市镇石虎村村委会后面工厂环境污染”,“新市镇石虎村村委会后面一家生产花岗石的工厂排出臭气污染环境”等问题,绵竹市环保局随即将前期调查情况及时在12345平台进行了回复,并于2017年11月22日下达《绵竹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停止生产。2018年4月28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致函绵竹市经科局,要求对该企业进行强制断电。2018年10月29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经营部未生产,执法人员现场对企业提出了完善设施、规范措施整改要求。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4日,工作专班进入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该企业负责人介绍,生产废气主要由烘干房燃煤废气和贴纸、上胶车间有机废气构成。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贴纸、上胶车间设置有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原烘干房采用煤做燃料,2018年9月改成库房,现烘干房采用电加热设备,无烘干废气收集处置设施。经调查核实,该企业2017年7月初建成后进行了间断性生产,群众反映“人造石材厂排放有毒气体污染老百姓,从去年就拨打12369环保热线”和“白天停工夜晚生产排放”等情况属实。经调查核实,绵竹市环境保护局职工中无人与该企业存在利益关系和亲属关系,群众反应“工厂背后有保护伞,听说工厂老板在绵竹市环保局有亲戚”的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截至目前绵竹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该企业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绵竹市环境保护局也未收到过群众要求对该企业监测情况进行公开的书面申请材料。群众反映的“要求公布环评检测报告、监测报告,但环保局一直不公开信息”的情况不属实。
属实 关于“人造石材厂排放有毒气体污染老百姓”问题
责任领导:绵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石磊;责任单位:绵竹市人民政府;责任人: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胡敏。
(一)行政处罚情况:绵竹市新市镇琪意建材经营部未办理环评手续即开工建设石材加工项目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2018年11月5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针对其“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下达了《立案决定书》(竹环立决字〔2018〕60号)。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针对绵竹市新市镇琪意建材经营部烘干车间无烘干废气收集处置设施的问题,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向该企业下达了《关于责令绵竹市新市镇琪意建材经营部开展环境整治的通知》(竹环发〔2018〕249号)文件,要求该企业:一是严格按照《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二是严格按照规范建设烘干车间烘干废气收集处置设施;三是按照《德阳市推进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全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待整改工作完成,经监测该企业生产废气排放达标后,责任单位方同意该企业依法恢复生产。
绵竹市已完成对3名责任人的追责问责。
2 D510000201811030008 德阳市蜀养堂调味品食品厂,生产辣椒面的,长期产生刺鼻气味,无排污许可证。 德阳市 大气 2018年11月4日,由中江县副县长陈勇同志率县纪委常委叶启发,中江县环保局局长李果、副局长彭万好,中江县经科局副局长欧勇,中江县食品药监局许强,中江县积金镇镇长李科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德阳市蜀养堂调味品食品厂”实为“德阳市蜀养堂调味品厂”,该厂位于中江县积金镇华泉村一社,经营者为谭玉(女,汉族,中江县太安镇人),2013年底开始进行辣椒面加工。生产工艺为原料(干辣椒)购进—筛选—(少量原料清洗)—加食用油炒制—粉碎—装袋—外售。生产过程中炒制烟气由抽油烟机抽出再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外排。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该厂2013年12月取得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623080710685N),2017年1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351062300055),允许其生产的食品类别是固态调味料,目前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中江县食品药监局是该厂的行业主管部门。该厂的风险分级管理等级为A级(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中江县食品药监局于2017年对该厂进行了1次日常监督检查,2018年已对该厂进行了2次日常监督检查。因2018年有1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2019年将对其风险动态上调一个等级,即为B级风险企业(每年至少开展2次监督检查)。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4日,工作专班到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且油烟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不佳,炒制过程中有刺鼻气味产生,群众投诉问题反映属实。
属实 责任领导:县政府副县长陈勇;责任单位:中江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中江县环保局局长李果;配合单位为中江县经科局、食品药监局、积金镇人民政府。
1.行政处罚情况。2018年11月5日上午,中江县环保局向该厂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江环责停字〔2018〕2号),责令企业立即停产。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责令企业停产。经11月5日下午现场核实,该企业已停产。二是实施场地清理。由中江县经科局局长王行之、积金镇党委书记曾雪亮负责,对该厂实施场地清理(清原料、清产品)。11月6日晚,该厂已将原料、产品等进行了清理打包。11月7日下午,该厂正在对原料、成品等进行转移,截止11月8日7时50分,已转移完成。
中江县积金镇华泉村村主任李金明、驻村干部高见落实网格化监管不力,未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未督促办理环保有关手续。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追责问责组建议对积金镇华泉村村主任李金明、驻村干部高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程序上报市追责问责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 D510000201811030069 德阳市广汉市成绵高速广汉北出口前500米处左右(金药师制药厂)不时传出啸叫声,特别是夜间啸叫声和机器响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德阳市 噪声 2018年11月5日,广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聂忠顺率广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汉市环境保护局、广汉市金鱼镇政府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 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金药师制药厂”,注册名为四川金药师制药有限公司,1997年3月注册,法人代表董春勇。该企业位于广汉市金鱼镇凉水村,属于药品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板蓝根——清洗——提取——收膏——干燥包装;碳酸氢钠生产工艺为:碳酸氢钠——粉碎——制粒——干燥——压片、包装。2017年该公司板蓝根颗粒、碳酸氢钠片等生产项目被纳入德阳市临时环保备案项目。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2016年8月,该公司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文),编制了《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并按备案报告要求完成了相应的整改和监测。2017年该公司板蓝根颗粒、碳酸氢钠片等生产项目被纳入了德阳市临时环保备案项目。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近两年广汉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环保双随机巡查制度的要求对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管,广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企业签订了《环境保护承诺书》,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指导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回收销毁过程中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防止环境污染。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噪声污染源主要由生产区内制剂车间右侧的制粒辅机房内鼓风机运转产生。11月5日,经广汉市环境监测站现场测量,该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关于“厂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的问题”
责任领导:广汉市副市长徐俊;责任单位:广汉市人民政府;责任人:广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雁。
1. 2018年11月5日由广汉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了《立案决定书》(立案号:2018099)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广环责改字〔2018〕099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停止使用制剂车间右侧的制粒辅机房内鼓风机产噪设备。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现场已责成四川金药师制药有限公司立即对噪声污染问题进行整改,该企业针对此次环保问题制定了《关于夜间生产噪音整改方案》,提供了《四川金药师制药有限公司风机噪声治理工程技术方案》,与成都众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合同,施工人员已于11月6日下午进场实施整改。工程分三个阶段:(1)11月9日前完成定制降噪隔音材料、设备;(2)11月18日前完成现场安装设施、设备,完成技改主体工程;(3)检测整改情况报广汉市环境保护局检测验收。计划于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责任编辑:王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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