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第八届第二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08380212/2018-0011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6-11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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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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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敏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八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护工市场的建议》第14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规范护工行为,完善规章制度。

我委非常重视护工工作,从2013年开始,每年对护工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于2017年转发了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护工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医院要严格遴选,与有资质、信誉度高的护工管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从业护工的基本条件及医院对护工管理的具体要求,将护工管理工作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并指派专人从护工从业、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同时,责令医院从源头上控制进入本机构从业的护工队伍素质,完善护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备案管理,详细登记拟从业护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健康证明、现住址等个人信息,配发所在医院的《出入许可证》,并在其服务的医院公示姓名、性别、照片等信息。并详细规定护工不得有的十一项行为。

二、强化护工行业职业技能培训

人社部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举办养老行业相关职业(工种)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17-2018年,新设立2家以养老护理员培训为主要办学内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目前,全市实施养老护理、病患陪护、家政服务等相关职业(项目)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近20家,相关职业(工种)的年培训量达5千余人次。并将相关职业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6年我市上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将155个职业(工种)纳入德阳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建立覆盖初级工到高级技师、贯通职业技能所有等级的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引导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与培训补贴。加强相关职业考核服务。2011年省人社厅印发了《病患陪护员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试行)》,对在家庭、社会、养老机构及医院等场所为患者提供陪同服务人员实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我市积极开展此项培训、考核工作。2017年共计为121人提供病患陪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93人通过考核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实行护工统一管理制度,提高护工队伍的稳定性和职业价值感,使护工有归属感,维持正常的医护工作秩序,解决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陪护而家属又无人留陪的困难,有效控制陪护率,可良好配合医护工作,大幅度提高医、护、患三方的满意率,有利于开展优质护理。规范护工的专业化培训和管理,逐步减少直至杜绝使用非正规护工,使患者得到标准化、个性化、科学有效的特殊陪护服务,是我们不懈努力的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 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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