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9批)

序号 信访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内容 重点关注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9 SD19ZD1116DY07 旌阳区 旌阳区东湖山公园内的湖常年被人承包用于养鱼,且附近小餐馆卫生条件差,导致该湖湖水臭味难闻。 属实 2019年11月18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东湖山公园内的水库(简称东湖)和周边小餐馆。东湖水库现由区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水利工程灌溉管理中心)和东湖山公园管理所共同管理;水库周边小餐馆由德阳市建投公司直接管理,东湖山公园管理所监管环境卫生。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11月起,区水利局已终止东湖水库承包养鱼,严格要求禁止投喂饲料和施肥养殖,同时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实施水库“清水工程”系列措施,强化“河湖长制”监管。因该水库已多年无农灌功能,近年来,东湖山公园管理所每年购买补蓄水库生态用水50万立方米左右;同时,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旌阳区生态环境局强化了水库周边小餐馆的环境卫生管理,东湖山公园管理所严格禁止乱向库内扔、倒垃圾和排放污水,水库水质大大改善。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旌阳区东湖山公园内的湖常年被人承包用于养鱼”问题,2019年11月18日,现场核查情况是:一是2017年10月以前,东湖水库存在承包养鱼的情况,2017年11月起,区水利局已终止东湖水库承包养鱼合同,合同终止后承包人拆除了水库内投喂饲料设施、设备,已停止投喂饲料和施肥;二是经现场巡查水库,未发现有投喂饲料点和养鱼设备等,同时走访东湖水库周边住户及游客,了解到水库已不存在投放饲料、肥料养鱼的情况;三是2017年终止承包养鱼合同后,涉及原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建设的管理设施和水库库存鱼产品等遗留问题未处理完毕(原承包人要求给予补偿),水库在承包合同终止后还留存部分库存鱼产品,已责成承包人加快捕捞水库存鱼。综上目前东湖水库未再进行承包养殖。
关于“该湖湖水臭味难闻”问题,现场核查情况是:经调查人员现场感官判断,以及现场走访周边住户、游客,不存在湖水臭味难闻。
关于“附近小餐馆卫生条件差,导致该湖水臭味难闻水库”经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于2019年11月18日上午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场核查情况是:沿东湖山公园围墙周边4家餐饮单位,3家证照齐全,1家有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4家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均交专业的收集人员回收,厨房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才排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一家单位还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个别单位的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证存在过期现象;三是个别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未设置到位;四是厨房管理不正规、卫生较差。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核查出的问题,已依法下达意见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意见书反馈给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整改。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10 SD19ZX1116DY08 旌阳区 旌阳区米市坝社区的老南街商户长期播放高音喇叭叫卖商品,噪声扰民。 属实 2019年11月17日,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区域为市区南街西侧2号至58号的街道区域,临街商家主要经营服饰鞋帽、百货,其中使用音响设备的共33家。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位于德阳市旌阳区米市坝社区范围内的老南街商铺,主要经营服饰鞋帽、百货等商品。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确有部分商户使用音响设备播放音乐、广告宣传语等行为。
一是2019年11月17日,市城管执法局联合旌阳区政府,共同对米市坝社区老南街商户使用音响设备进行治理,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告知商户具体的行政权力依据和处罚细则,要求其在经营过程中规范使用音响设备,降低音量。二是2019年11月18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巡查老南街时,发现南街42号“叁号女鞋”店和南街52号“海伦公主”店使用音响播放广告语音量较大,涉嫌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立即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进行噪声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以后,将依法处置。
11 SD19ZX1116DY09 旌阳区 旌阳区峨眉山路8号“上水湾”小区对面的“李不管把把烧”长期通宵营业,食客就餐声音喧哗,噪声扰民。 属实 2019年11月18日22时,工作专班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置。商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大厅内播放音乐,有食客若干,店外噪声较小。经询问,负责人表示,现阶段由于天气较为寒冷,通常只营业至凌晨一点半,无通宵经营情况。夏季气候炎热时有食客要求在店外就餐以及食客酒后打的离开,可能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一)约谈经营业主。2019年11月18日,工作专班约谈了烧烤店经营业主,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要求商家规范经营行为,劝导食客减小音量。责令商家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减噪友情提示,同时在窗户上增设密封条,达到降噪目的。
(二)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一标三实”工作,充分利用警务微博、LED屏等宣传平台,讲解《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宣传包括商业噪音在内的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及防治办法,提高群众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让群众支持、参与噪音治理工作,努力形成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管理对象主动守法、主管部门依法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巡逻守护。责成辖区派出所建立巡逻小组,加大巡逻力度和频次,严控噪音,告知食客在文明就餐的同时,必须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15 SD19ZD1116DY13 旌阳区 旌阳区天元镇老居委会后的冷冻厂和热处理厂乱排废水,水泥板厂偷排飞灰。 属实 2019年11月18日,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冷冻厂、热处理厂和水泥板厂分别为德阳市泰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德阳市太平热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无名水泥制品加工作坊。
1.德阳市泰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位于德阳市旌阳区东海路西段玉山街1号,2007年收购改制后投入运营,法定代表人罗成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725519547。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定点屠宰、代储冷冻食品,环保手续齐全。生产流程为:生猪验收-致晕-屠宰-分割-分级-计量-鲜销(入库冷藏)。
2.德阳市太平热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玉山街,法定代表人谭太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7822712267,主要从事机械零部件热处理,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工艺为:机械零部件加热-淬火-产品。
3.无名水泥制品加工作坊。位于天元镇黄连桥社区十一组玉山街,主要从事石膏砌块生产。主要生产工艺:水加石膏粉搅拌-模具成型-晾干-产品。
(二)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德阳市泰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0t生猪屠宰生产线及冻库技术改造项目,于2009年6月1日取得原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德市旌环函[2009]149号);2011年3月14日,该公司生产废水治理项目通过验收(德环函[2011]25号)。
德阳市太平热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办理环评手续,取得原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德市旌环函〔2007〕38号),并于2017年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德市旌验〔2017〕94号)。
无名水泥制品加工作坊为无证经营,无任何环保手续。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旌阳区天元镇老居委会后的冷冻厂和热处理厂乱排废水”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德阳市泰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近年来,多次对污水处理站及附属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天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工艺:沉渣-格栅-隔油调节-ABR厌氧-曝气-沉淀-生物稳定-市政污水管网。每季度对该公司废水总排口废水取样监测,据近期的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德市旌环监字[2019]第086号),该公司总排口外排废水达到国家行业排放标准限值(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
德阳市太平热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热处理水淬工序用水重复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至天元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以上两家企业废水乱排的迹象。
2.关于“水泥板厂偷排飞灰”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该无名作坊未生产,环境脏乱差,主要生产场所为私自搭建的简易彩钢棚,约10平方米,用于生产的石膏粉料散装于两间简易板房内,现场有手动拌料机1部、模具5个,无任何防尘措施。
(一)关于“旌阳区天元镇老居委会后的冷冻厂和热处理厂乱排废水”问题。
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用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避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二)关于“水泥板厂偷排飞灰”问题。
针对该水泥制品加工作坊,工作组要求业主立即停止生产,责令其在三天内拆除加工设备、清除原材料,同时要求天元镇政府和黄连桥社区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16 SD19ZD1116DY14 旌阳区 旌阳区南泉路的“小食堂”餐馆将厨房内的两扇窗户取下,直排油烟,油烟扰民。 不属实 2019年11月17日,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执法人员通过对南泉路商铺的多次巡查未发现南泉路有“小食堂”餐馆。
对南泉路所有餐馆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共计排查餐馆29家),检查发现南泉路餐馆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不存在油烟直排的情况。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南泉路餐馆的巡查与监管,切实为广大市民营造舒适的城市环境。
17 SD19ZD1116DY15 旌阳区 投诉人反映旌阳区东湖山公园内的湖因养鱼被倒入肥料,导致水质污染;公园南门进门的200米处一小沟,臭味难闻。 属实 2019年11月17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东湖山公园内的水库(简称东湖)和公园南门进门约200米处一小沟。东湖水库现由区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水利工程灌溉管理中心)和东湖山公园管理所共同管理;公园南门进门约200米处一小沟管理主体为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园管理处。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11月起,区水利局已终止东湖水库承包养鱼,严格要求禁止投喂饲料和施肥养殖,同时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实施水库“清水工程”系列措施,强化“河湖长制”监管。因该水库已多年无农灌功能,近年来,东湖山公园管理所每年购买补蓄水库生态用水50万立方米左右。
针对水沟发出臭味问题,近年来公园管理处采取了沟渠硬化、种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设置拦截网防止落叶进入水沟、适时补充生态水等措施,但是效果不理想。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旌阳区东湖山公园内的湖因养鱼被倒入肥料导致水质污染”问题,现场核查情况是 :一是2017年10月以前,东湖水库存在承包养鱼的情况,2017年11月起,区水利局已终止东湖水库承包养鱼合同,合同终止后承包人拆除了水库内投喂饲料设施、设备,已停止投喂饲料和施肥;二是经现场巡查水库,未发现有投喂饲料点和养鱼设备等,同时走访东湖水库周边住户及游客,了解到水库已不存在投放饲料、肥料养鱼的情况;三是2017年终止承包养鱼合同后,涉及原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建设的管理设施和水库库存鱼产品等遗留问题未处理完毕(原承包人要求给予补偿),水库在承包合同终止后还留存部分库存鱼产品,已责成承包人加快捕捞水库存鱼。综上目前东湖水库未再进行承包养殖。
针对反映水质污染问题,旌阳区生态环境局于18日上午对水库库内水质进行抽检,按照抽检结果显示,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质标准,东湖水库化学需氧量为32mg/L达到Ⅳ类地表水质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氨氮含量为0.378mg/L达到了Ⅲ类地表水质标准,总磷含量为0.82mg/L超出Ⅴ类地表水质标准(Ⅴ类地表水质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通过查阅资料、从东湖山公园管理所核实、走访周边住户和咨询相关人员,核实了解到东湖水库总磷量超标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地理、地质、以及上游因素等原因,土质、水质含磷量普遍偏高;二是在2015年以前周边餐馆以及住户存在向库内排放生活、生产污水的情况;三是在2017年以前,承包人在水库承包期间存在密集养鱼的情况;四是东湖山公园管理所每年生态用水量较少。综上,东湖水库水质有轻微污染。
关于“公园南门进门约200米处一小沟,臭味难闻”问题,核查情况是:该办件已在之前投诉案件中进行处理,德阳市东湖山公园管理所已在2019年11月15日开始对该处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针对地表水质总磷含量超标的问题,旌阳区水利局和东湖山公园管理所,将共同监管,继续严格控制水库投喂饲料养殖;东湖山公园管理所将加大水库生态补水,促进水库水质进一步改善;加强周边环境监督,发现有乱排生活、生产污水的情况,及时制止并报相关部门。
针对水沟臭味难闻问题,东湖山公园管理所已从2019年11月15日开始,组织力量对排水渠进行全面清洗、冲刷,加强对水面落叶等漂浮物的打捞。今后,旌阳区水利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将积极会同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通过进一步的调研和论证,采取更有效的治理方案,共同维护公园良好的生态环境。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18 SD19ZD1116DY16 旌阳区 旌阳区柳河街临时菜市场噪声扰民,投诉人反映城管部门称督察后可以继续摆摊。 属实 2019年11月17日,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柳河街临时菜市场实为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城南街道办沙河街社区设置的临时便民服务点,现由沙河社区进行管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旌阳区柳河街临时菜市场噪声扰民”问题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柳河街临时市场摆放有序,现场未发现有商家使用喇叭招揽顾客发出噪声现象,但存在商贩与顾客讨价还价的声音。
2.关于“投诉人反映城管部门称督查后可以继续摆摊”问题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2016年12月前,因柳河街所在的蒙山综合市场规模较小,不能满足每天5、6万人的生活消耗需求,故在柳河街自发形成了一个由农民自产自销、流动商贩沿街贩卖的市场。为解决农民自产自销卖菜难、流动商贩带来的脏乱差等问题,2016年12月,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联合旌阳区城南街道办沙河社区在柳河街内设置临时便民服务点,并按照潮汐式管理要求,实施社区自治管理,以满足周边群众生活需求,为部分自产自销农民提供相对固定经营摊位,进行规范管理。该服务点经营时间为每日上午6:00-11:00,经营区域为柳河街北侧人行道(蒙山街口至泰山路口),其余时间及区域内禁止摆摊经营。待辖区相关城市配套设施完善后,将取消该服务点。
(一)关于“旌阳区柳河街临时菜市场噪声扰民”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安排执法人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商贩使用高音喇叭噪声扰民行为时立即制止,沙河社区增派人员在每天凌晨商贩入市后加强劝导,杜绝噪声扰民现象滋生,避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二是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整改的商家严格按照《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关于“投诉人反映城管部门称督查后可以继续摆摊”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因柳河街便民服务点经营时间为每日上午6:00-11:00,不会因环保督察工作而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需要,故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同时市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联合沙河社区加强对柳河街临时菜市场的管理力度。
20 SD19ZD1116DY19 旌阳区 投诉人反映旌阳区渭河路“希望城玫瑰园”小区的6号楼中间的一面墙被敲了一个洞导致旁边“花儿琴行”的噪声扰民。 属实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小区西面商业二楼花儿琴行练琴房内墙面开一面积约0.5㎡见方洞口,询问物业公司负责人及花儿琴行业主得知该洞口开于2017年,其目的主要用于采光通气之用。花儿琴行营业时间为下午17:00时至19:00时,钢琴声在此期间通过洞口传入小区内。 一是责成物业企业监督花儿琴行业主对墙面洞口进行封闭整改,11月20日已完成整改。市住保中心分别于11月17日、18日、19日、20日现场核查,并对小区商业住户进行宣传和文明劝导,倡导商住业主共同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维系好商住业主之间的关系,建设和谐小区。二是市住保中心会同市城管执法局、街道办、社区和物业企业对小区内存在的类似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小区环境整洁。三是市住保中心、市环卫处、街道办、社区共同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小区业主共同维护好小区内环境卫生。四是市城管执法局向“花儿琴行”业主宣传《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在营业期间产生的噪声不准超出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1月18日执法人员对“花儿琴行”经营者进行了约谈,要求其调整培训时间,错开居民休息时间经营,并做好降噪措施,以减少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产生的影响,切实为周边群众营造一个舒适的城市环境,后期城管执法局将配合市住建局加强对“花儿琴行”的日常监管。

责任编辑:王成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