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5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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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

SD19ZD1108DY13

什邡市

什邡灵杰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晚上排放废气,气味刺鼻。

属实

经现场检查,四川什邡经开区北区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少数企业在环保意识、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确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接到投诉后,工作组对前期问题企业开展了“回头看”检查,经现场核实,36个涉气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个,其余问题整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一是督促问题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分步、分阶段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督促重点问题企业对排气设施进行改造,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升高排气筒,尽可能将气体排放落点与周边居民点错位。三是继续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宣传警示教育,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四是每半年一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五是邀请园区周边群众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园区企业环保工作,推行企业开门办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聘请“环保管家”现场指导,大力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染防控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2

SD19ZD1108DY17

什邡市

什邡市马祖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许多化工厂在晚上9点到凌晨5、6点会排放废气,气味难闻,且在环保督察期间企业停产。

属实

1.关于“什邡市马祖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许多化工厂在晚上9点到凌晨5、6点会排放废气,气味难闻”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检查,四川什邡经开区北区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少数企业在环保意识、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确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接到投诉后,工作组对前期问题企业开展了“回头看”检查,经现场核实,36个涉气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个,其余问题整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2.关于“化工厂在环保督察期间企业停产”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接到群众投诉后,工作组对经开区北区企业生产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经查,经开区北区现有84家企业中,夜间生产企业共有5—6家,其近期生产情况与日常检查期间的夜间生产情况吻合,不存在因督察而停产的现象。

一是督促问题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分步、分阶段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督促重点问题企业对排气设施进行改造,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升高排气筒,尽可能将气体排放落点与周边居民点错位。三是继续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宣传警示教育,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四是每半年一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五是邀请园区周边群众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园区企业环保工作,推行企业开门办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聘请“环保管家”现场指导,大力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染防控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3

SD19ZD1108DY19

什邡市

什邡灵杰工业园区内的许多化工厂在晚上排放废气,气味难闻。

属实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检查,四川什邡经开区北区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少数企业在环保意识、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确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接到投诉后,工作组对前期问题企业开展了“回头看”检查,经现场核实,36个涉气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个,其余问题整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一是督促问题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分步、分阶段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督促重点问题企业对排气设施进行改造,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升高排气筒,尽可能将气体排放落点与周边居民点错位。三是继续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宣传警示教育,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四是每半年一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五是邀请园区周边群众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园区企业环保工作,推行企业开门办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聘请“环保管家”现场指导,大力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染防控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4

SD19ZD1108DY20

什邡市

什邡灵杰工业园区内的许多化工厂在晚上排放废气,气味难闻,严重影响其身体健康。

属实

经现场检查,四川什邡经开区北区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少数企业在环保意识、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确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接到投诉后,工作组对前期问题企业开展了“回头看”检查,经现场核实,36个涉气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个,其余问题整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一是督促问题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分步、分阶段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督促重点问题企业对排气设施进行改造,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升高排气筒,尽可能将气体排放落点与周边居民点错位。三是继续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宣传警示教育,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四是每半年一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五是邀请园区周边群众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园区企业环保工作,推行企业开门办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聘请“环保管家”现场指导,大力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染防控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5

SD19ZD1108DY23

什邡市

什邡灵杰工业园区内的许多化工厂在晚上排放废气,气味难闻。

属实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检查,四川什邡经开区北区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少数企业在环保意识、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确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接到投诉后,工作组对前期问题企业开展了“回头看”检查,经现场核实,36个涉气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个,其余问题整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一是督促问题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分步、分阶段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督促重点问题企业对排气设施进行改造,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升高排气筒,尽可能将气体排放落点与周边居民点错位。三是继续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宣传警示教育,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四是每半年一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五是邀请园区周边群众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园区企业环保工作,推行企业开门办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聘请“环保管家”现场指导,大力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染防控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6

SD19ZD1108DY25

什邡市

什邡灵杰工业园区内的许多化工厂在晚上排放废气,气味难闻。

属实

经现场检查,四川什邡经开区北区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少数企业在环保意识、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确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接到投诉后,工作组对前期问题企业开展了“回头看”检查,经现场核实,36个涉气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个,其余问题整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一是督促问题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分步、分阶段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督促重点问题企业对排气设施进行改造,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升高排气筒,尽可能将气体排放落点与周边居民点错位。三是继续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宣传警示教育,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四是每半年一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五是邀请园区周边群众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园区企业环保工作,推行企业开门办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聘请“环保管家”现场指导,大力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染防控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7

SD19ZD1108DY27

什邡市

什邡灵杰工业园区内的许多化工厂在晚上排放废气,气味难闻。

属实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检查,四川什邡经开区北区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少数企业在环保意识、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确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接到投诉后,工作组对前期问题企业开展了“回头看”检查,经现场核实,36个涉气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个,其余问题整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一是督促问题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分步、分阶段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督促重点问题企业对排气设施进行改造,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升高排气筒,尽可能将气体排放落点与周边居民点错位。三是继续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宣传警示教育,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四是每半年一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五是邀请园区周边群众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园区企业环保工作,推行企业开门办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聘请“环保管家”现场指导,大力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染防控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8

SD19ZD1108DY41

什邡市

什邡灵杰工业园区内的许多化工厂在晚上排放废气,气味难闻。

属实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检查,四川什邡经开区北区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少数企业在环保意识、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确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接到投诉后,工作组对前期问题企业开展了“回头看”检查,经现场核实,36个涉气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个,其余问题整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一是督促问题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分步、分阶段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督促重点问题企业对排气设施进行改造,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升高排气筒,尽可能将气体排放落点与周边居民点错位。三是继续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宣传警示教育,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四是每半年一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五是邀请园区周边群众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园区企业环保工作,推行企业开门办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聘请“环保管家”现场指导,大力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染防控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9

SD19ZX1109DY10

旌阳区

反映旌阳区“德阳盛昌服装加工有限公司”占用农田、使用燃煤锅炉,化学用品及污染物随处乱倒,投诉人认为会影响周边水质。

不属实

2019年11月13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德阳盛昌服装加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白江村7组,成立于2014年3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958950889,法定代表人苟仁明,主要从事牛仔裤加工,年加工能力300万条。生产工艺流程:外购缝制好的牛仔裤-喷砂-吊磨、破洞-喷码-退浆、脱水-石墨-浸泡-脱液-烘干-熨烫-定型-过水-漂洗-脱水-烘干、打冷风-包装-返厂。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该企业功能及健康服装加工项目于2014年2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原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德市旌环〔2014〕41号),项目废水、废气、噪声“三同时”已完成自主验收,目前正在向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申请固体废物“三同时”验收。

该企业目前处于调试运行阶段,主要由旌阳区天元镇政府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对企业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德阳盛昌服装加工有限公司’占用农田”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根据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德阳盛昌服装加工有限公司功能及健康服装加工(二期)项目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及使用手续的请示》(德市旌天府〔2014〕111号)及相关批示、原德阳市国土资源局旌阳分局《关于德阳盛昌服装加工厂项目用地的意见》,德阳盛昌服装加工有限公司占用欧家堰以南修建厂房土地属于工矿集体建设用地,可进行非农建设,不再办理农地转用手续。若企业需实施征地,由天元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办理。

经查《旌阳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德阳盛昌服装加工有限公司占用土地现状主要为一般耕地及集体建设用地。该公司总共租用土地约111.56亩,其中:2013年租用土地95.56亩,其中现状为建设用地30.71亩,用于厂房及配套设施修建,面积约8.7亩,占地现状均为集体建设用地;2014年该公司租用欧家堰以北原冷水养鱼公司土地16亩,将原有看护房及办公房7处(面积约3.24亩)维修加固后用于工人宿舍及食堂。

经现场核实,德阳盛昌服装加工有限公司租地范围内一般耕地基本保持原租赁时现状,暂未发现占用农地非农化行为。

2.关于“使用燃煤锅炉”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德阳盛昌服装加工有限公司实际使用锅炉为2016年6月制造的DZL6-1.25-BMF型号卧式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该锅炉于2019年7月8日取得德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核发的监督检验证书,允许正常使用。

3.关于“化学用品及污染物随处乱倒,投诉者认为会影响周边水质”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前期调试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设置有专门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按环评要求规范处置。经现场对该公司厂区内及周边沟渠进行排查,未发现反映的化学用品及污染物随处乱倒污染水质的情况。

1.关于“‘德阳盛昌服装加工有限公司’占用农田”问题。

区自然资源分局要求德阳盛昌服装加工有限公司不得在租用的农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如需要在租用的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必须按照相应程序办理农转建手续后方可进行。

2.关于“使用燃煤锅炉”问题。

区经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严禁在该区域内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3.关于“化学用品及污染物随处乱倒,投诉者认为会影响周边水质”问题。

旌阳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在未完成验收前不得正式投产,在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督促指导企业尽快提交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后,将该企业项目纳入“双随机”企业监管名录库。企业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要规范原辅材料堆放、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严禁随处乱丢乱倒。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10

SD19ZD1110DY01

什邡市

什邡市马祖镇灵杰工业园区及洛水镇“宏达集团”废渣堆场:1.灵杰工业园区内企业每天下班后及周末排放刺鼻气体;2.洛水镇的宏达集团的废渣堆场每天有几百辆车运送废渣,扬尘严重。

属实

1.关于“灵杰工业园区内企业每天下班后及周末排放刺鼻气体”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检查,四川什邡经开区北区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少数企业在环保意识、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确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接到投诉后,工作组对前期问题企业开展了“回头看”检查,经现场核实,36个涉气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个,其余问题整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2.关于“洛水镇的宏达集团的废渣堆场每天有几百辆车运送废渣,扬尘严重”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2019年10月起,宏达公司为进一步规范磷石膏堆场治理工作,再次聘请四川省环科院编制实施方案,计划投入1000多万元,用80天时间,实施磷石膏堆场深度治理工程。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整治工作需先行转移磷石膏堆场一号区域内约20万方磷石膏至双盛工业集中区金河磷矿化工厂磷石膏堆场进行堆存,目的是为后续作业腾出空间,进一步截断磷石膏堆场一号区域污染途径。2019年11月7日,宏达公司与第三方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磷石膏挖运协议,开始实施磷石膏转运工作,由于该项工程作业量巨大、工期紧,故所需转运车辆及转运频次较多。2019年11月15日,工作专班对宏达公司磷石膏堆场一号区域磷石膏转运情况进行检查,该公司在堆场作业区配备有雾炮机实施湿法作业,在物流门位置安装有车辆冲洗装置冲洗转运车辆,同时该公司还安排洒水车定期对物流门至双盛路段的石亭江沿江大道进行洒水降尘,减少道路积尘影响。现场检查发现,宏达公司物流门因进出车辆频繁,附近区域路面积有泥浆,车辆在出厂时,因天气原因扬尘现象确实存在。同时,因石亭江沿江大道是我市主要的物流通道,过往其他大型运输车辆也较多、且车速较快,路面积尘引起的道路扬尘现象较为突出。

1.关于“灵杰工业园区内企业每天下班后及周末排放刺鼻气体”的问题。一是督促问题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分步、分阶段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督促重点问题企业对排气设施进行改造,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升高排气筒,尽可能将气体排放落点与周边居民点错位。三是继续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宣传警示教育,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四是每半年一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园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五是邀请园区周边群众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园区企业环保工作,推行企业开门办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是聘请“环保管家”现场指导,大力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提升园区污染防控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2.关于“洛水镇的宏达集团的废渣堆场每天有几百辆车运送废渣,扬尘严重”的问题。一是责令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厂内车辆管理,督促第三方运输公司合理安排车辆排班,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上路车辆;同时科学调整运输时间,避开石亭江沿江大道车辆过往高峰期,保证运输安全,降低扬尘污染。二是督促宏达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堆场作业区、转运车辆进出道路、车辆冲洗装置的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加强物流门区域积尘、泥浆的清扫频次,做好磷石膏转运过程中采挖湿法作业、转运车辆冲洗和盖篷等相关扬尘防治工作。三是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石亭江沿江大道沿线各镇(经开区)加大对辖区内路面的清扫频次,并督促辖区内沿线企业定期清理厂门口道路积尘。四是加强对石亭江沿江大道运输车辆管理,加强对道路的日常巡查,严防运输车辆未盖篷、带泥上路、超速行驶等造成道路扬尘的现象发生,同时,加大对路面的清扫保洁力度,做好道路两侧绿化带整修和裸露土地覆盖等防治工作;五是责成石亭江沿江大道沿线各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控措施,避免工地施工扬尘对运输道路造成影响。

11

SD19ZD1112DY02

绵竹市

绵竹市孝德镇高兴村15组一汤圆作坊白天生产噪音大,且将生产废水排入沟渠。

属实

11月13日,对该汤圆作坊(绵竹市孝德镇君丽食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经营部正在作业。绵竹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齐荣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经营部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5个监测点均未超标。调查人员对其废水排口连接的沟渠进行了排查,该经营部段的沟渠除了收纳生产废水外,还收纳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现场检查时无水外排,沟渠内混有其他生活污水,不具备采样条件。

群众反映的“白天生产噪音大”属实,但未超标排放;“生产废水排入沟渠”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绵竹生态环境局向该经营部下达了环境监察整改意见通知书(竹环整改〔2019〕第6—51号),要求该经营部一是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处理好邻里关系,妥善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现正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12

SD19ZD1112DY03

旌阳区

旌阳区和新镇永兴村6组的垃圾填埋场505米,垃圾填埋场刺鼻气味严重,垃圾车凌晨4点左右开始清运垃圾,噪音大,且垃圾车会在路上遗留污水,希望拆迁

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所反映的“旌阳区和新镇永兴村6组的垃圾填埋场”是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所属德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是市本级唯一的大型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和新镇永兴村十六组。该填埋场有9万平方米卫生填埋区,2005年投运,是国家建设部和中国环卫协会评定的国家2级卫生填埋场。累计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约230余万方,库容已用尽。于2019年8月21日全面停止生活垃圾进场。此后继续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持续处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对填埋场进行维护管理,直至渗滤液中水污染物浓度连续两年低于《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填埋场不产生任何维护管理费用、无需管理维护为止。

生活垃圾停止进场前,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除不到两千平方米的填埋作业区外,其余区域已全部覆盖。同时,为防止少量裸露垃圾臭味扰民,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配备了专业洒水车、机动喷雾器,每日派专人定时高频次喷洒灭蝇除臭生物制剂,进行全场除臭,控制恶臭气体的产生源。通过以上措施,大大减少垃圾裸露面和垃圾恶臭气体溢出,有效防止垃圾气体扩散。2019年8月21日生活垃圾停止进场后,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对原填埋作业区进行整形和覆盖,持续缩小垃圾裸露面。2019年10月,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覆盖工作。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德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2001年4月经德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德计投资〔2001〕161号)予以审批立项,2002年7月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函〔2002〕20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给予了批复。2002年开工建设,2005年投产运行。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周边小区住户通过微信、12345、市长信箱等投诉渠道对该企业异味扰民问题进行了投诉。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和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均已及时处置并回复。

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德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2005年投运前已对周边卫生防护距离500米以内的居民进行了拆迁,故边界距居民居住区卫生防护距离足够。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每季度均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填埋场甲烷、颗粒物、硫化氢、氨等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排放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市、区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均会对该公司进行例行监测及不定期检查,通过逐级严密监测防控,确保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填埋场气体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旌阳区和新镇永兴村6组的垃圾填埋场505米,垃圾填埋场刺鼻气味严重”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生活垃圾停止进场前,该公司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除不到两千平方米的填埋作业区外,其余区域已全部覆盖。同时,为防止少量裸露垃圾臭味扰民,该公司配备专业洒水车、机动喷雾器,每日派专人定时高频次喷洒灭蝇除臭生物制剂,进行全场除臭,控制恶臭气体的产生源。通过以上措施,大大减少垃圾裸露面和垃圾恶臭气体溢出,有效防止垃圾气体扩散。2019年8月21日生活垃圾停止进场后,该公司对原填埋作业区进行整形和覆盖,持续缩小垃圾裸露面。2019年10月,已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覆盖工作。

责成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管理维护,通过有效措施防止垃圾恶臭气体溢出,避免垃圾气体扩散。

13

SD19ZD1112DY05

旌阳区

德阳市人民医院消毒房每天多次向“冰湖花园”小区排放异味气体。

不属实

2019年11月14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德阳市人民医院消毒房”实为德阳市人民医院洗涤中心,位于德阳市泰山北路173号德阳市人民医院内,法定代表人麦刚。该中心负责医院内部布类洗涤、烘干工作,主要是通过利用蒸汽加热的方式进行消毒处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11月14日15时左右,工作专班对德阳市人民医院洗涤中心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核查,信件中所反映“异味气体”系洗涤中心排放的水蒸气。调查过程中,专班人员均未感受到明显异味。洗涤中心现有洗涤设备8台、烘干设备6台、熨平设备1台,利用空调锅炉班供应的蒸汽开展洗涤、烘干工作。

德阳市人民医院锅炉房于2010年改建,现有燃气型蒸汽锅炉2台,1#锅炉型号LSS0.83-1.0-Q,使用登记证编号:锅川F100092;2#锅炉型号LSS2-1.0-Q,使用登记证编号:锅10川F0142(16);2019年3月由德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外部检验和水质检验,检验结果“合格”。锅炉采用自来水作为水源(钙镁离子含量高的水),经水处理设备进行软化转化为软水(钙镁离子含量低的水),经锅炉燃烧变成蒸汽;产生的蒸汽经分气缸,沿蒸汽管道从院区内部输送至洗涤中心各用汽设备进行洗涤、烘干。锅炉运行期间,值班人员负责检测水质,确保软水水质合格,确保锅炉设备的正常运行。

人员配备及持证:空调锅炉班现有人员5名,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3证人员1名,二级司炉G2证人员4名,水质处理G4证人员1名,证件在有效期内,所有人员持证上岗。

为进一步减少德阳市人民医院洗涤中心对周边居民造成环境影响,责成洗涤中心将原来直接用于外排蒸汽的管道,进行重新铺设,增加管道保温材质,将蒸汽再次引入设备,进行二次利用,做到节能降耗,真正实现蒸汽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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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

绵竹市孝德镇茶店村8组投诉人家距“川润化工”只有100多米,投诉人自述其在拆迁范围内,但未拆迁,目前‘川润化工’即将生产,担心对身体造成影响问题。

不属实

1.关于“绵竹市孝德镇茶店村8组投诉人家距‘川润化工’只有100多米”问题

孝德镇人民政府已完成400米卫生防护距离中的87户应搬迁住户的搬迁工作,并对87户原有住房全部拆除;剩余1户申请自愿不搬迁,且该户住房主体未在400米范围内,仅围墙和部分构筑物与包络线插线。故“绵竹市孝德镇茶店村8组投诉人家距‘川润化工’只有100多米”问题不属实。

2、关于“投诉人自述其在拆迁范围内,但未拆迁”问题

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启动“年产20万吨合成氨项目”涉及企业周边4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人员撤离,企业已于2018年12月正式启动搬迁工作,与孝德镇人民政府签订《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周边农户搬迁工作协议书》,搬迁协议中明确指出搬迁详尽事项及搬迁卫生防护距离的鸟瞰图。孝德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16日向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发文《关于川润搬迁项目拆迁进度情况的函》(孝府函【2019】19号)中明确指出孝德镇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6月30日完成全部拆迁工作,附《川润搬迁项目农户明细表》。故“投诉人自述其在拆迁范围内,但未拆迁”问题不属实。

3、关于“川润化工即将生产,担心对身体造成影响”问题

在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评价报告》中的“第9章泄漏扩散模型”中明确“在离罐中心半径220m的大圆内,不能有居民住户”。在2019年由四川省宏博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中第6章“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及人员情况”中明确表明“周边400m范围内无其他公司和住户”,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实际勘测,表明“氨罐区和合成装置外400米内无住户”。故“川润化工即将生产,担心对身体造成影响”问题不属实。

现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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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

广汉市雒城镇“宏华源森”织造印染公司晚上11、12点和早上5、6点排放刺鼻气味黑烟。

属实

经调查,排放黑烟问题不属实,但刺鼻的气味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站附近区域有一定异味,厂界外未闻到明显异味。经调阅该公司锅炉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近段时间数据,未发现异常情况,广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夜间对该公司锅炉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排放黑烟情况。四川宏华源森印染织造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水确有一定异味,已于2017年对全部污水处理池进行了密封,异味废气经集中收集进行喷淋洗涤处理后排放,目前污水处理站臭味已得到有效控制。针对生产车间异味,该公司加强了车间密闭,在主要异味产生设备处(定型烘干段)加装了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结合生态环境局日常监管情况,四川宏华源森印染织造有限公司由于设备跑冒滴漏、废水导流沟未完全密闭和日常管理时有松懈,确实存在有异味不时随风飘散出厂扰民的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全厂管理和生产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二是严查生产设备跑冒滴漏,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强车间密闭控制异味飘散;三是对覆盖污水处理池的胶布进行全面排查,破损的胶布立即进行修补、更换,日常操作中需要打开胶布即用即闭,防止池中臭味向外飘散;四是对废水导流池和应急池进行密闭,在污泥压滤机脱泥处近端重新修建截污沟;五是对车间进行全面打扫除尘,除尘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六是厂区加强环境卫生打扫,对破损的地面进行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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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

中江县兴隆镇贺发路幸福家园旁的木材加工厂,每天加工木材时噪音大。

属实

调查组对所反映的木材加工厂区进行实地查看,该加工点在生产过程中的压机、切边机、锯材机会产生一定的噪音。调查组对相邻的幸福家园中的4户住户进行实地走访,均表示该加工点在生产时有一定的噪音污染。

(一)中江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对该加工点进行现场噪音监测分析,监测结论为该次现场监测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噪声1#(西厂界外1m)、2#(南厂界外1m)点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噪声排放限值的规定。

(二)兴隆镇负责,监督木材加工厂业主分时段从事加工生产(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在周边农户午间、夜间休息时段不得从事加工生产活动;督促业主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督促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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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1.在投诉人反映编号SD19ZD1108DY16问题之前,冰川镇已到过现场处置,但环保问题却越来越严重,投诉人认为存在不作为;2.矿场运输车严重超载,投诉人认为可能损坏道路并担心其反映问题后会被报复。3.投诉人反映冰川镇其他村也有矿场,因污染问题当地村民堵塞道路。

不属实

1.关于“什邡市冰川镇天桥村3组在投诉人反映编号SD19ZD1108DY16问题之前,冰川镇已到过现场处置,但环保问题却越来越严重,投诉人认为存在不作为”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9年10月28日起,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矿区安全设施设计标准对天桥村3组1.2公里的进山道路进行平整,并开展道路建设原材料运输工作。由于山区近期雨水较多,平整后的道路路面湿滑,车辆运输过程中轮胎带泥较多,即使该公司在路口连接处对车辆轮胎进行了清洗,但效果确实不太理想,路面晒干后车辆过往有扬尘的现象确实存在。自11月5日接到群众举报以来,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已停止相关运输作业,并对小夫路段进行了持续清洗和维护,什邡市冰川镇政府也安排洒水车对路面进行多次冲洗。经现场核查,11月6日至今,该路段未发现有公司车辆运输现象,道路沿线环境情况良好。在近期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做好整改,搭建起群众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并不存在不作为的行为。2.关于“矿场运输车严重超载,投诉人认为可能损坏道路并担心其反应问题后会被报复”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检查,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前期工作中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规范开展建材运输作业,发现道路扬尘问题后,该公司已停止相关运输活动,现场核查期间也未发现有超载运输行为。同时,什邡市至今未接到有因反映上述问题遭到报复的行为发生。3.关于“投诉人反映冰川镇其他村也有矿场,因污染问题当地村民堵塞道路”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查,什邡市冰川镇内除雷打坪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外,境内天桥村1组原有方家沟页岩矿1处,2组原有水槽沟页岩矿1处和永福庵页岩矿1处,该3处矿场采矿许可证在2017年12月到期后已停止开采,2019年5月,三处矿场按照许可证到期要求已制定植被恢复方案,现正在进行植被恢复治理。同时,除上述矿场外,什邡市冰川镇内还有一处利森公司所属位于双桥村的石灰岩矿,该矿场采用皮带运输装置,开采行为在矿区和厂区内部运行,不影响外部村民道路。经走访矿区周边群众,专项工作组未了解到有因矿区污染问题造成村民堵塞道路的现象发生。

一是继续督促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对雷打坪矿山的运输作业,由利森公司制定运输方案报什邡市交通运输局、德阳市什邡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后再进行相关建设。二是责成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载货车辆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相关要求规范运输,严格落实降尘、冲洗等措施,并安排专人持续冲洗清扫,确保路面长期整洁。三是建立长效联合巡查机制,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督促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作业施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四是责成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加快矿山环评整治,尽快组织环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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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

反映旌阳区渭河东路到水库村村委会公路段和东林路到碧桂园公路段道路扬尘严重。

属实

11月13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渭河东路(秦岭山路至东一环路),全长2007米,宽24米,该道路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基本竣工;东林路(渭河路至钱塘江路)全长2100米,宽20米,该道路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基本竣工。两条道路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渭河东路施工单位为德阳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林路施工单位为德阳碧桂园投资有限公司,该两条道路均由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近期,有较多涉及成都三绕、华强沟水库等项目的施工车辆经过渭河东路、东林路段,并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两侧,导致该两条道路路面汇集尘土,车辆经过时存在扬尘情况。

(一)黄河新区管委会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部门现场核查后,由市交警部门对停放于渭河东路、东林路道路两侧的车辆督促驶离。

(二)黄河新区管委会已安排环卫工人集中进行清扫,每日定时对渭河东路、东林路道路泥土进行冲洗,在道路清扫保洁的同时进行洒水降尘,抑制扬尘污染。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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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

中江县交通局在一级保护区域内修桥,影响水质,导致“中江县青龙山自来水厂”停止供水。

属实

2019年11月14日上午,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修桥影响水质,导致中江县青龙山自来水厂停止供水是指由中江县公路养护管理所为业主修建的位于县道古什路上的古店乡新丰桥,该桥现已完成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在修建桥梁的附近有中江县青龙山自来水厂的两个取水井口,第一个取水井口现未使用,第二个取水井口现在使用,经用仪器测量,第一取水井口距最近桥梁桥墩的距离为25.5米,第二取水井口距最近桥梁桥墩的距离为32.54米。在现使用的第二取水井口取出的水样有轻微浑浊现象。青龙山自来水厂已于2019年10月20日停止供水。

(一)不再使用第一取水井口取水供水,并作封存或废弃处理,继续使用第二取水井口取水供水,并由项目业主单位配合水厂通过水体沉淀或增设净水设备等措施对水厂水质进行改善。(二)通过观测和检测达标后,恢复供水。(三)在进行水质处理、观测、检测期间,由项目业主单位与古店乡人民政府采取临时供水措施确保群众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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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

绵竹市广济镇中新村10组“中博木业”生产成板时胶水气味大;用废料作为锅炉燃料,燃烧时产生黑烟。

不属实

1.关于“绵竹市广济镇中新村10组中博木业生产成板时胶水气味大”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其用于粘合木料所用胶是白乳胶和面粉汇合体,基本没有胶水气味散发。在加热挤压过程中,木料汇合少量乳胶气味散发。同时,企业在加热机床上装有收集罩,安装了光氧分解设备,对挥发气体进行了收集处理。该企业现正在进行环保验收,由四川齐荣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QRJC[环]201907011号)表明,其无组织排放废气未超过限定标准。故该企业生产成板时胶水气味大不符实。

2.关于“用废料作为锅炉燃料”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于2019年6月将原有的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锅炉燃料采用液化石油气,未使用废料作为燃料。其所开票据表明,废料由专门人员收购,转卖生物质电厂作为发电原料。故该企业未用废料作为锅炉燃料。

3.关于“燃烧时产生黑烟”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燃气锅炉烟囱高度为8米,并未发现产生黑烟。四川齐荣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QRJC[环]201907011号)表明,其有组织排放废气未超过限定标准。故企业未发生燃烧时产生黑烟问题。

现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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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

珠江桥东西两头的小广场每天都有人打陀螺,噪音扰民。

属实

2019年11月14日晚7时、15日早6时30分,工作专班分别到珠江桥西头广场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有人打陀螺;在对珠江桥东头小广场(旌湖佳苑小区对面)现场调查时了解到,每日早上7时左右有近10位老大爷在此处打陀螺锻炼身体,声音较大,影响了周围小区内群众的正常生活。中午和夜间未发现有人打陀螺。

一是工作专班分别于2019年11月13日晚、11月14日中午、11月14日晚、11月15日早上对珠江桥东头小广场打陀螺扰民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针对每天早晨市民到此处打陀螺扰民,工作组现场对10位老大爷进行了耐心劝导和法制教育。10位老大爷均表示,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尽量找一块不影响市民休息的场地进行晨练。二是责成辖区派出所、城管执法大队、社区网格员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类似问题立即予以制止,对不听劝导人员,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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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经开区

八角井镇六盘山路周边时常有刺鼻异味。

属实

2019年11月14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刺鼻异味”来源于四川丰藏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德阳经开区浔湖路以北,祁连山路以西,占地190亩,该公司蘑菇现代产业园项目于2014年开始建设,2019年6月投入调试运行,主要从事双孢蘑菇的生产,设计年产双孢蘑菇500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混料-发酵-发菌-降温、扭结-出菇。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菌料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菌料中加入一定比例的生石灰,并经酸性水洗工艺处理后排放。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四川丰藏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蘑菇现代产业园项目于2014年5月取得原德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德环审批[2014]50号),目前正在进行验收监测中。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2019年6月以来,该公司周边群众通过12369投诉渠道对该企业异味扰民问题进行了投诉。从群众反映看,该公司虽位于工业园区内,但很多工厂设置有员工宿舍,该公司排放废气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市生态环境局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开展整治:要求该企业采取异地混料、封闭混料的方式对产生的恶臭进行整治,并于2019年11月2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混料工序未生产,发酵工序在正常生产,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的酸性水洗工艺处理,同时酸性喷淋塔正在运行。11月14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与德阳经开区环安局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发酵过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

1、待监测报告出具后,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四川丰藏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调整生产时间,同时计划建设封闭车间,以减轻臭味对周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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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

广汉市西高镇万柏村14组村书记勾结镇上工作人员及社会人员以打造鱼池为由,在该组盗挖沙石,挖出一个30多米深、30亩宽的大坑。该大坑现承包给他人养鸭,污染地下水,导致村民无法抽用井水。

属实

1.关于“广汉市西高镇万柏村14组村书记勾结镇上工作人员及社会人员以打造鱼池为由,在该组盗挖沙石,挖出一个30多米深、30亩宽的大坑。”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鱼塘占地38.5亩,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涉及万柏村7组、8组、14组共3个村民小组,是2013年为解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东A2段砂石缺口问题取料形成的,并非投诉人反映的以打造鱼塘为由盗挖砂石。

2.关于“该大坑现承包给他人养鸭,污染地下水,导致村民无法抽用井水。”的问题。

经核查,“该大坑现承包给他人养鸭”问题属实。根据2016年6月28日广汉市砂石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为解决取料场撤离后土地利用问题和土地租金问题,西高镇万柏村村民委员会引进聚丰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建设生态休闲养鱼观光项目。后因聚丰源现代农业公司资金困难等原因,聚丰源现代农业公司将土地转租给秦富毅,又因秦富毅意外身亡,该项目搁浅。为解决土地租金问题,2019年9月,万柏村7组、8组、14组三个村民小组将该宗土地租给杨天才从事水产养殖。2019年9月28日,实际畜主陈其兴搭建圈舍面积900平方米,并在既未向西高镇政府通报又未向西高镇畜牧兽医站申报情况下,私自引进5000只鸭苗,饲养中淘汰一些,现存栏商品鸭3000余只。该场距鸭子河不足200米,按照《广汉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广府发〔2018〕7号)文件,该场位置属禁养区。

1.关于“广汉市西高镇万柏村14组村书记勾结镇上工作人员及社会人员以打造鱼池为由,在该组盗挖沙石,挖出一个30多米深、30亩宽的大坑。”问题。

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在职责范围内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将日常动态巡查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的违法建设项目及破坏土壤、盗采砂石资源等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同时要求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用地监管,避免造成土壤污染及破坏。

2.关于“该大坑现承包给他人养鸭,污染地下水,导致村民无法抽用井水”问题。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与广汉生态环境局、西高镇政府经现场调查会商后,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立即停止养鸭行为;及时出栏或搬离,搬离需场地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已协调;

(2)对场地及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清理消毒;

(3)该地属禁养区,不得在此地再次从事养殖活动;

2019年11月16日,所有鸭子已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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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

1.罗江区白马关镇接引村3、4组的一个砂石厂晚上拉砂石噪音大,砂石车在运输途中抛洒砂石,导致扬尘大;2.三岔河村9组的“众城砖厂”在接引村3、4组开山取土,且用煤炭作为燃料生产,气味大。

属实

1.被举报企业为“罗江宇诚砂石加工厂”,成立于2014年9月并取得营业执照,2016年11月通过环评审批,占地面积17.09亩,基本设备设施完善。该厂前期于夜间收购砂石原料,车辆运输过程中确实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当地村民通过村委会已找到该厂负责人,将噪音扰民情况进行了反映,目前该砂厂已停止了原材料的夜间收购。针对砂石车辆在运输途中抛洒砂石,导致扬尘的问题,从现场来看,路面上确实存在少量的砂石抛洒物,情况基本属实。

2.德阳众城页岩砖厂位于罗江区白马关镇三叉河村9组,砖厂始建于2008年7月,2009年3月投入生产,砖厂占地面积60亩,使用土地性质为工矿用地,厂区地势为缓坡地,周边有陈孝凯等4户农户新建房屋,距离砖厂均在60至500米之间。现该砖厂负责人为谢朝金,主要从事页岩砖生产。在核查过程中未发现该砖厂在接引村3、4组存在开山取土的情况。但是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该砖厂于2019年8月在与接引村3组相邻的三叉河村6组进行了取土作业。经查,该公司采矿许可证已于2018年11月15日到期,并且未办理延期手续。众城砖厂在开采页岩矿前未向罗江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相关申请,也未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众城砖厂的上述行为已涉嫌无证开采页岩矿。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已于2019年11月14日向众城砖厂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砖厂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众城砖厂使用页岩、原煤等原材料,使用轮窑焙烧的工艺,从事页岩砖生产。焙烧废气(燃煤废气)通过地埋式烟道收集进入烘干房烘干湿砖坯后进入脱硫塔,经碱液喷淋后外排。2019年11月14日,罗江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外排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德罗环监字(2019)-第Q023号),该厂脱硫塔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污染物达标。

1.责成罗江宇诚砂石加工厂整改情况。一、责令砂石加工厂停止夜间运输砂石行为,防止车辆运输过程中噪音扰民情况发生。二、要求砂石加工厂加强厂区道路与公路接道路段的日常管理,并安排专人对出入砂厂门口的道路段湿化和保洁,确保无扬尘产生。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公安交警加大对该砂石加工厂进出运输车辆检查力度,严格要求车辆不超限超载,做到平箱装载且加盖篷布后方可进出厂,杜绝抛洒滴漏行为。

2.责成众城页岩砖厂整改情况:一是责令该砖厂对堆放的页岩全覆盖,防止扬尘,限期2019年11月24日前完成整改;二是责令该砖厂立即停止采矿,接受区自然资源局调查;三是责令该砖厂在厂门口设置进出车辆冲洗装置,限期2019年12月17日前完成整改;四是责成罗江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白马关镇等按照自身职责,不断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及夜间巡查、测管协同等方式,确保企业环保问题整改到位,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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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

广汉市向阳镇青月村四川浙联科技公司内的四川鑫富物资公司生产时气味刺鼻,噪音扰民,并且怀疑有酸性废水排入河沟

不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该公司蒙砂玻璃项目为补评价,蒙砂玻璃制造生产线在补评价时已建设完成。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设置了独立封闭的配液间、并在配液间内设置了抽风装置和废气收集装置;设置了封闭的蒙砂生产线封闭间,并设置了抽风装置,配套建设了碱液喷淋装置和15米高排气筒,用于处理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气。由于该公司未投入生产,无生产废气产生,厂区周围无刺鼻异味产生;调查人员走访相邻企业工作人员,均未闻见有刺鼻异味产生。四川浙联科技公司占地32790.3平方米,厂区面积较大,东面、南面、西面相邻处均为生产企业,仅北面有少许住户,四川鑫富耀物资有限公司又位于厂中心区域,且厂内无高噪设备,仅为玻璃经营销售过程中汽车出入厂房、下货等噪音产生,噪声对住户影响较小。该公司配套建设了生产废水处理站及污水循环回用设施,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污水排放至四川浙联科技公司建设的二级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向阳镇市政管网纳入广汉市雒南污水处理厂。由于该公司未投入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有酸性废水外排至外环境的现象。

责成四川鑫富耀物资有限公司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办理完成后,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配套落实完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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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

反映黄许镇黄许小学幼儿园内有人喂鸡,导致臭气熏天。

属实

2019年11月13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该学校附属幼儿园内有两栋教职工宿舍,外来租住户在教师宿舍楼外一角圈养了四只鸡,养鸡者每天都会将鸡粪清理倒入校外指定场所。反映问题属实。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学校长期加强宣传环保及家禽病菌相关知识,学校组织专人对租户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向租户讲解家禽和宠物携带传染病菌的危害、传染病预防等相关知识,让他们意识到养鸡造成的不良影响。

2.近年来,区教育局利用爱国卫生月活动、文明城市创建、传染病防控、片区学校安全会等活动,对全区学校加强环卫工作管理。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1月13日下午,该租户已将所圈养的四只鸡全部送往老家,并对现场进行清理、消毒,保障了宿舍周边环境卫生,切实完成整改工作。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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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

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10组村委会将该村公田租赁给私人用于堆放废渣,臭气扰民,并且废渣产生的废水渗入地下,导致地下水污染。

属实

11月13日,到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处土地属于沿新村村委会所有,土地现状为一般耕地,规划为有条件建设区。2002年10月30,该村村民杨华全与沿新村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将该地块用于种植树木,租期20年。2019年9月杨华全将所租土地部分借予同村10组村民温鑫用于堆放废渣(德阳鑫森缘科技有限公司从绵竹市恒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的药渣)。截至2019年11月上旬,该公司收购了约1500吨药渣,除部分售出外,现场剩余约1300吨,近闻略有异味。群众反映的“臭气”属实,但堆放药渣地块除东侧有一条刚建设完工的村道外,其余各方位300米内无住户。

针对群众反映“废渣产生的废水渗入地下,导致地下水污染”的情况。案件办理组到产生药渣的绵竹市恒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并调阅了环评等相关资料。该公司药渣产生的工艺流程为:原料(虎杖)→破碎→浸泡→提取→烘干→药渣。据环评资料显示,该药渣属于一般固废,可用于苗圃公司做基肥或菌种公司发酵,加之该药渣出厂时内部含水量低、堆存时间短(2019年9月至今)。因此,该药渣对地下水无影响。群众反映的“废渣产生的废水渗入地下,导致地下水污染”不属实。

已于2019年11月12日对德阳鑫森缘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意见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及时对堆放的药渣进行转移,消除异味对过往群众的影响,并对转移的药渣进行规范堆存。

2019年11月14日,对德阳鑫森缘科技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德阳鑫森缘科技有限公司已将药渣转移至未生产的龙蟒六分厂硬质地面规范堆存并采取覆盖措施。

现正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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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

中江县柏树镇白庙村:1.中江县柏树镇白庙村的部分村民有烧秸秆的行为;2.该村道路保洁人员未将垃圾倒入垃圾桶,而是将垃圾就地焚烧或隐藏在路边;3.该村有养殖户将粪便乱排,认为村干部不作为。

属实

在白庙村8社陈德省田间和1社袁利华堆放包谷秆处发现焚烧秸秆的痕迹。

在村主干道沿线有一个垃圾池有焚烧痕迹,一个大垃圾收集池还有部分垃圾未清理,村道坎下面发现一堆白色垃圾,个别垃圾池外面垃圾清理不彻底。

白庙村13社刘明富养殖场,两处场地养殖生猪31头,两养殖场相隔500米左右,一处养殖22头育肥猪,建有沼气池,沼气池液体满溢造成污染;一处养殖9头仔猪,建有化粪池,液体满溢造成污染。2社王本贵养殖场,养殖生猪300余头,建有化粪池,运行良好无偷排漏排;该场入场口道路边有一泥坑,水体黑臭,为生猪饮用水长期沉淀造成,造成污染;8社李林养殖场,养殖牛13头,建有沼气池,运行良好无外溢;该场下方土地田埂上堆集有粪便,造成污染。

(一)现场对1社袁利华进行了批评教育,因8社陈德省人在外地,电话进行了教育,并要求将黑斑清理干净,未烧完的秸秆全部清理干净,禁止再露天焚烧秸秆。要求柏树乡和白庙村要利用广播、坝坝会加强宣传,加大处罚,让秸秆禁烧工作深入每个老百姓心中。

(二)对4个保洁员进行批评教育,禁止再露天焚烧垃圾和乱丢垃圾,对垃圾池外的垃圾进行清理,有黑斑的垃圾池重新进行了粉刷。要求柏树乡和白庙村干部加强督促与宣传教育,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三)要求刘明富养殖场立即清理满溢的沼气池与化粪池,清理过程中严禁污染环境。要求王本贵养殖场立即将黑臭水坑清理,清除污渍,将水道疏通不再造成积水。要求李林养殖场立即将堆积牛粪清除,清理过程中严禁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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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

反映旌阳区柏隆镇3路公交终点站有一废品收购站有一行吊,运作时噪音很大,担心存在安全隐患。废品收购站经常焚烧塑料,气味难闻。

属实

2019年11月13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旌阳区柏隆镇鑫程废品收购部,位于旌阳区柏隆镇迎宾路,经营者姓名王义俊,类型为个体经营,注册时间为2013年5月8日,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废旧收购销售。目前,该企业正在营业中。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9月26日,德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对废品收购站门式起重机进行了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并出具了检验报告。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旌阳区柏隆镇3号公路公交终点站有一废品收购站有一行吊,运作时噪音很大”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经营户使用的门式起重机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生产企业资质及年检报告,但未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在机械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声响。

2.关于“担心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废品收购部使用的行吊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型号为:MH10t-18.8A3,设备代码为:42705113320190010。该起重机于2019年9月安装至旌阳区鑫程废品收购部内,主要从事起重搬运废旧铁块。2019年9月26日,德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对该起重机进行了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并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QZQA20190436-DY),其检验报告结果为合格。

3.关于“废品收购站经常焚烧塑料,气味难闻”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废品收购站内未发现有焚烧塑料痕迹,同时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有焚烧塑料行为。

要求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二是为减少矛盾,要求负责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三是督促和指导企业尽快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加强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确保使用安全。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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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

中江县富兴镇红光村5组有一垃圾场臭气扰民,招引蚊虫

属实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前期有投诉,已作现场整改调查和安排整改。11月12日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填埋场部分裸露的垃圾进行了覆膜。但由于近期气压较低,不利于气体扩散,导致有一定的臭味。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县执法局、富兴镇人民政府继续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监管,责令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加大填埋场的除臭、灭蝇,重点加强对填埋作业区的除臭、灭蝇力度。二是加大督促沼气发电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底投入运营,有效减少填埋场产生的异味。三是继续要求湖南中联华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中江分公司持续做好垃圾规范转运,严禁抛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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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什邡市马井镇金牛村8组村民在其家门口修了两个粪房用于堆放鸡粪,臭味扰民。

属实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投诉反映的什邡市马井镇金牛村8组村民为彭明清,其自建堆棚实为1个,占地约8平方米,其内堆放有部分农耕器具、干鸡粪约20余袋,现场能够感受到轻微异味,存在一定影响。

一是督促被投诉人尽快清理堆放鸡粪,避免散发臭味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二是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农户合理施肥,避免乱堆农家肥散发臭味影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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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什邡市湔氐镇原四大队的“红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排放红色粉尘且飘到旁边的红岩渠污染水质。

属实

1.关于“什邡市湔氐镇原四大队的红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排放红色粉尘且飘到旁边的红岩渠”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什邡市红森装饰材料厂主要污染物为挤出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混料、投料、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挤出工段废气通过UV光氧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混料、投料工段粉尘经过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排放;破碎工段粉尘通过旋风除尘设施收集。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混料车间屋顶与墙体结合部密闭不彻底,部分窗户损坏,靠近窗户一侧投料口有2个收尘罩损坏,混料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无组织粉尘向外逸散排放,导致混料车间外红岩渠边植被叶片有明显红色积尘。2019年11月15日,德阳市什邡生态环境局对该厂无组织排放粉尘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什环监字(2019)138号〕显示,四个监测点位所测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2.关于“污染水体”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9年11月14日,什邡环境监测站对临靠什邡市红森装饰材料厂的红岩渠上、下游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什环监字(2019)136号〕显示,该厂红岩渠上、下游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38—2002)表1(Ⅲ类)标准。

一是责成该企业对混料车间外植被叶片积尘立即进行清理,消除环境隐患。二是责成该企业加强对混料车间的管理,立即对车间密闭不到位的漏点进行修补,避免车间内粉尘向外逸散。三是责成该企业修复损坏投料口收尘罩,并对混料车间各产尘点收尘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有效收集。四是督促该企业加快推进项目环评技改工作,并严格按照技改环评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技改工作完成前,超出原环评生产规模设备坚决不得使用。五是责成该企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独立电表,做好设施巡检、维护工作,规范完善相关台账记录,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六是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好网格化巡查监管,监督企业按要求加快推进相关整改工作。七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定期开展红岩渠巡查,严防企业乱排、乱堆、乱放行为,并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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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

反映旌阳区黄许镇富新村13组有4户养鸭户将清洗鸭圈的脏水、粪水直接排放到河里;投诉人曾多次向黄许镇人民政府反映该问题未解决,认为有人充当保护伞。

属实

2019年11月13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现场调查,投诉反映的旌阳区黄许镇富新村13组有4户养鸭户,目前正在生产的养鸭户只有1户,位于准养区内,养殖业主张昌华,养鸭场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现存栏蛋鸭1500只,沉淀池100立方米,粪水、污水通过排污管道进入沉淀池处理后经抽水泵抽出用于灌溉周边农田、林木。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张昌华养鸭场于2017年11月16日在德阳市政务网填写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751060300000701)。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按照《德阳市旌阳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旌阳区关闭养殖场后期巡查和限养区、适养区养殖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德市旌区畜治办发〔2017〕33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旌阳生态环境局及黄许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该养鸭场巡查和指导,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养鸭户清洗鸭圈的脏水、粪水直接排放到河里”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养鸭户周边无河流,只有一条水沟,现场未见养鸭场脏水、粪水直接排放到水沟里,但排污管道存在一定的破损,有少量污水从管道里渗出。

2.关于“投诉人曾多次向黄许镇人民政府反映该问题未解决,认为有人充当保护伞”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认真梳理,2017年至2019年共接到2次关于该养鸭场的投诉案件。一是2017年7月26日,群众向黄许镇人民政府反映张昌华养鸭场污染投诉案件,相关单位现场调查处理,现场指导并督促养殖业主完成整改;二是2018年3月16日,投诉人向德阳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投诉,反映“旌阳区黄许镇富新村13组张姓养鸭户,污水严重排放,环境污染严重,请求帮助解决”(受理编号:201803160013),区农业农村局、旌阳生态环境局及黄许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和指导,并督促养殖业主按要求整改到位。

责成张昌华养鸭场:一是彻底打扫养鸭场周边的清洁卫生,已于2019年11月14日完成;二是更换破损的排污管道,已于2019年11月14日完成;三是定期清理沉淀池内的杂质以及污水。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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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经开区

德阳经开区松花江南路鲁能小区的物管公司在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将小区内的垃圾集中堆放在小区门口的人行道上,每天早上6点左右环卫工人将垃圾倒在路面上再进行清理,造成路面变脏且噪音扰民。

属实

经现场核实,德阳经开区松花江南路鲁能小区的物管公司在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将小区内的垃圾集中堆放在小区门口的人行道上,由环卫处工人次日早晨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在小区北门外人行道确实发现投诉人反映事项。

一是责成物业企业对垃圾房进行清理整改,将鲁能小区北门人行道垃圾桶归置位于小区东北面垃圾房内,并对变脏路面进行了清洗,11月15日已完成整改。工作组分别于13、14、15日到现场核实,并对小区住户进行入户宣传和文明劝导,倡导业主共同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二是市住保中心会同市环卫处、街道办、社区和物业企业对小区内存在的类似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小区环境整洁、降低清理噪声,做到不扰民。三是市住保中心、市环卫处、街道办、社区共同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小区业主共同维护好小区内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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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

反映成绵复线距离其家只有18米,长期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属实

2019年11月13日下午,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群众投诉“成绵复线噪音扰民”问题的责任主体为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经营范围包括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项目投资;商品批发与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广告业。

2、成绵复线高速公路运营和监管单位情况。成绵复线高速公路于2009年10月10日开工,2012年5月10日正式通车。起点为成都市新都区成彭互通立交,终点为绵阳市涪城区磨家镇磨家枢纽互通立交,途经绵竹,全长86.191公里。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是成绵复线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者也是建成通车后的运营者。按照《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和养护、经营服务、收费等监督管理工作”之规定,其主管部门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3.现场调查情况:该投诉人为齐天镇双坪村一组村民。在其家中,绵竹市环境监测站对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经核实,该投诉人已按有关法律规定,将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绵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1、该投诉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将按司法判决予以处理。

2、2019年11月13日,绵竹市环境监测站对噪声进行现场监测,其环境敏感点(投诉人家门口)夜间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4a类标准限值的规定。已联合书面函告四川成德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其对产生噪音污染的路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现正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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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

1.旌湖边开设了很多餐饮店,有餐饮店将污水排放至旌湖里,如黄河桥东北面的“澎湖湾烧烤”;2.旌湖每两三年会进行一次清淤,清淤时将沙挖走了,底部遗留的是泥土;3.庐山路旌阳区图书馆对面的工地有从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情形,且德阳的建筑工地很少进行喷雾降尘。

不属实

一、关于群众向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映“旌湖边开设了很多餐饮店,有餐饮店将污水排放至旌湖里,如黄河桥东北面的澎湖湾烧烤”的问题。

2019年11月13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澎湖湾烧烤城位于黄河大桥东头北侧,与市水利局水闸管理用房同为一栋建筑物,现对外租给澎湖湾烧烤城经营喝茶、棋牌等休闲活动,现烧烤主营业务已停业。2.现场调查情况。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11月13日、14日,黄河新区管委会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黄河大桥闸门管理处工作人员到澎湖湾烧烤现场检查,当日并未发现污水排放至旌湖的现象。该片区已实施雨污分流处理。经查阅被投诉的“澎湖湾烧烤”建筑物修建资料显示该建筑物有排污工程建设内容。二、关于群众向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映旌湖每两三年会进行一次清淤,清淤时将沙挖走了,底部遗留的是泥土”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2008年“5.12”特大地震后,绵远河上游山区泥沙在洪水的挟带下大量入河。由于绵远河上没有水库、拦沙坝等工程拦蓄泥沙,整条河流自上至下均不程度地出现淤积现象。为此,自2012年起至2016年,市政府先后安排1480万元专项资金,由市水利局分5次对旌湖河道实施清淤疏浚,以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受财政资金紧张限制,每次只是重点针对行洪安全隐患较大的局部区域进行清淤。(二)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9年4月至5月,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由市建投集团负责对青衣江路大桥以下河道进行清淤。施工单位在28天内清运淤泥约60万立方米,并设置了7处生态景观岛,基本消除了旌湖河道行洪安全隐患,恢复了旌湖优美的水生态环境。为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清淤,一是市建投集团在施工现场和运输路线道口安装了监控视频,对清淤作业实行全过程实时在线监控。二是市建投集团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了每盗采一车砂石扣处10万元工程款的违约处罚措施。三是市级有关部门切实加大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清淤期间,市建投集团和相关部门均未发现施工单位存在盗采砂石的情况。三、关于群众向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映“庐山路旌阳区图书馆对面的工地有从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情形,且德阳的建筑工地很少进行喷雾降尘”的问题。2019年11月13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该处建筑工地为美信国际花园城房产开发项目,共8栋建筑,建筑面积约16.3万平方米。工程建设单位为德阳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和核工业西南建设有限公司。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2.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及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在工地外围挡及现场内施工围挡上均安装喷淋设施,每天定时开启;二是现场设置了炮雾机,每天定时定人开启降尘;三是现场安装了扬尘治理监控设备,对PM2.5、PM10进行监测;四是在施工大门处,设置了车辆冲洗设施,包括自动冲机、高压水枪等;五是施工大门及场地内,由专门的清洁人员每天进行洒水清扫。3. 现场调查情况。(1)关于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问题。11月13日下午,工作组召集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开展调查工作。工作组重点检查了庐山路旁三栋建筑,对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和治理成果进行了检查。据工程参建单位反映,该工地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无抛洒建筑垃圾的行为,检查组在现场也未发现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行为和痕迹。(2)关于德阳的建筑工地很少进行喷雾降尘的问题。旌阳区要求管辖的各在建工地按相关规定设置了喷淋系统。近期,区住建局每日对黄河片区的在建工地展开巡查,各项目的喷淋系统均正常运作。

一、关于群众向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映“旌湖边开设了很多餐饮店,有餐饮店将污水排放至旌湖里,如黄河桥东北面的澎湖湾烧烤”的问题。调查组未发现该餐饮店直接将污水排放至旌湖里的行为和痕迹,且该片区已纳入雨污分流处理。调查组现场要求澎湖湾商家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杜绝污水排入旌湖。二、关于群众向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映旌湖每两三年会进行一次清淤,清淤时将沙挖走了,底部遗留的是泥土”的问题。为切实解决旌湖河道淤积问题,一是市水利局正在开展绵远河上游拦沙坝规划论证工作,拟在绵远河上游规划建设拦沙坝拦蓄泥沙。二是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绵远河上游砂石厂洗砂废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严禁洗砂废水直排入河,从源头上减少入河泥沙量。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旌阳区拟于今年12年月底前完成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大桥之间河道清淤工作,为青衣江路水闸工程建成蓄水做好准备。三、关于群众向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映“庐山路旌阳区图书馆对面的工地有从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情形,且德阳的建筑工地很少进行喷雾降尘”的问题。调查组未发现该建筑工地存在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行为和痕迹,且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良好。调查组通过现场召开会议,督促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措施,必须保证喷淋系统正常工作,延长喷雾时间,将扬尘治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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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什邡市隐丰镇黄龙桥村的“海成塑编厂”只装了几个排气扇,无其他环保设施,生产时粉尘严重;印刷车间气味很大。

属实

1.关于“什邡市隐丰镇黄龙桥村的‘海成塑编厂’只装了几个排气扇,无其他环保设施,生产时粉尘严重”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印刷车间、拉丝车间未设置有排气扇,这主要是为了便于收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经现场确认,该公司印刷车间、拉丝车间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人民渠第十六支渠,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安装有污染治理设施独立电表,环保设施巡检、活性炭更换等各类环保管理记录台账齐全。同时,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拉丝车间生产设备在拉丝过程中确有少量粉尘产生,企业采取人工清扫的方式定期清理,现场未见粉尘严重的情况。2019年11月4日至11月6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四川立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开展了验收监测,验收检测报告〔立明检字(2019)第1108号〕显示,监测期间该公司排放废水中总磷、氨氮、BOD5、悬浮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有组织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符合《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符合《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排放标准。目前该公司正在推进技改环评验收工作。2.关于“印刷车间气味很大”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该公司印刷车间生产设备安装有集气罩、收集管道,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发现,印刷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车间内确实能闻到一些异味,同时因人员进出,部分时段存在无组织有机废气经车间门短时间逸散的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双随机”抽查和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做好环保设施巡检维护保养,正常运行好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二是责成什邡市海成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每半年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工作,监测报告及时公开。同时,邀请社会监督员入厂进行监督,让群众及时了解企业生产及排放情况,做到“群众放心、企业安心”。三是督促企业按序加快推进项目验收等后续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环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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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

反映旌阳区东湖山南门门口有一条小河沟,河水污染严重,气味难闻,2018年经整改在河沟上安装了拦截网,但并未解决臭味的问题。

属实

2019年11月13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东湖山公园内一条水沟,东湖山公园管理主体为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公园管理处。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据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公园管理处介绍,针对水沟发出臭味问题,近年来公园管理处采取了沟渠硬化、种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设置拦截网防止落叶进入水沟、适时补充生态水等措施,但是效果不理想。旌阳区水利局负责应公园管理处需求配合补充生态水。

(三)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核查时感官判定有臭味,水沟设置挡墙阻水,水流不畅,形成死水段。2019年11月14日,旌阳区环境监测站对水沟水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报告反映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超标,群众对水沟气味难闻的投诉属实。

2019年11月14日,旌阳区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现场研究处理措施。要求公园管理处拆除阻水建筑,清理水沟,及时补充生态水,消除臭味并加强管理。公园管理处于11月15日安排人力进行处理。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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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

绵竹市孝德镇金土村2、3组有三家大型养鸭厂,臭味难闻;“金土液化气站”经常排放废气。

属实

2019年11月13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群众反映的“绵竹市孝德镇金土村2、3组有三家大型养鸭厂,臭味难闻”,其所指“养鸭场”实为绵竹市孝德镇金土村2组的贺先林,3组的黄孟平和郑开荣3家肉鸭养殖户。

(1)2组的贺先林养鸭厂圈舍600平方米,在2018年9月份开始养鸭,年出栏能力6000头,现存栏2000只,属于专业养殖户。(2)3组的黄孟平养鸭厂建于2017年,圈舍面积600平方米,年出栏能力6000头,现存栏700只,属于专业养殖户。(3)3组的郑开荣养鸭厂建于2017年,圈舍面积610平方米,年出栏能力6000头,现存栏800只,属于专业养殖户。

2.群众反映的“‘金土液化气站’,经常排放废气”,该液化气站实为德阳市民生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充装站,位于孝德镇金土村3组,成立于2007年8月8日,燃气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气瓶充装许可证均合法合规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绵竹市孝德镇金土村2、3组有三家大型养鸭厂,臭味难闻”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3家养鸭户位于金土村2组和3组,在畜禽养殖准养区内,主要从事肉鸭养殖。(1)贺先林养鸭户现有沼气池3口共75立方米、粪污收集池2口共105立方米。畜主在周边承包了12亩农田,粪污经沼气池发酵再流入粪污收集池,最后将沼液和沼渣抽到承包的农田中还田。现场调查发现,其养殖场地整体环境脏乱,未完全实现雨污分离,粪污收集池未密封严实。养鸭圈舍靠近群众一边建有长约20米高4米的挡板。经走访周边群众4名,反映晚上休息时臭味很大,白天臭味小些,现在装了挡板后臭味有所减少,但还是有臭气,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较大影响。(2)黄孟平养鸭户有粪污收集池30立方米、沼气池10立方米、沉淀池6立方米,粪污经处理后换田。现存栏肉鸭700只,鸭龄50天,预计在10天后出售,出售后短时间内不再养殖。该养鸭厂平时2-3天清洗一次圈舍,圈舍整体环境比较干净。现场调查未发现乱排乱放粪污情况。经走访周边群众3名,反映基本上闻不到臭味,未给周边群众的生活带来影响。(3)郑开荣养鸭户有沼气池30立方米、粪污收集池2口46立方米、沉淀池25立方米,鸭粪经发酵后,沼液和沼渣还田。圈舍平时10天打扫一次,整体环境比较干净。现场调查未发现乱排乱放粪污情况。经走访周边群众4名,只有1人反映夏天天热时有点气味,平时基本上闻不到臭味,其余3人未反映有臭味影响群众生活。

2.关于“‘金土液化气站’,经常排放废气”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德阳市民生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由槽车充装到钢制卧式储罐,再充装到液化气钢瓶,此过程不产生废气。该公司的阀门及罐体完好,无废气外排证据。经现场走访附近多名村民,均未发现该公司排放废气。

(一)11月14日,孝德镇政府对3家养殖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成3家养殖户进行以下整改:

1.贺先林立即出栏除鸭苗以外所有肉鸭;所有鸭苗须集中在一栋圈舍内饲养;肉鸭售出后立即对圈舍进行整体清洗消毒,并对圈舍进行升级改造,经验收合格后才能饲养;完善与饲养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以上整改措施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措施未到位前禁止新进鸭苗。

2.黄孟平加强场内外环境清洁,一周内至少清洗消毒2次,保持场内外卫生整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场内各项粪污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建立肉鸭进场、防疫、圈舍清洗消毒登记台账。

3.郑开荣加强场内外环境清洁,一周内至少清洗消毒2次,保持场内外卫生整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场内各项粪污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建立肉鸭进场、防疫、圈舍清洗消毒登记台账。

(二)责成孝德镇人民政府加强对3家养殖户的日常监管,严防污染环境和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问题的发生。

现正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责任编辑:王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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