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4批)

序号 信访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内容 重点关注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 SD19ZD1111DY01 德阳经开区 德阳经开区八角井镇工业园区东汽公司六号门对门的化工厂白天排放刺鼻气体 属实 2019年11月11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东汽六号门对面的化工厂”实为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岷山路与浔湖路交汇处西北角,占地173364平方米,法人代表吴士慧,2018年9月开始建设,目前一期工程部分建成运营,主要经营防水材料、砂浆材料等建筑材料生产。该公司生产工艺为:沥青配料搅拌(沥青、固体改性剂、石粉)—过滤、研磨—(胎基开卷、连接、烘干)浸油—涂油—水槽冷却、吹扫—覆膜、撒砂—压实、压纹—冷却、定型—计量、裁剪、收卷—包装入库;防水涂料主要生产工艺是丙烯酸乳液、VAE乳液、消泡剂、防腐剂—计量—搅拌—灌装—成品;砂浆生产线生产工艺主要是各类粉料—计量—搅拌—密闭输送—包装—成品。

(二)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28万吨砂浆、30万立方米挤塑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取得原德阳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准(德环审批〔2018〕110号)。目前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28万吨砂浆生产线已经完成建设,2019年10月中旬左右开始调试运行,30万立方米挤塑板项目目前还在建设中,未投入运行。

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新建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0月8日取得德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准(德环审批〔2018〕106号),目前正在建设。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时,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异味产生。该异味气体主要为“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浸油、涂油工序产生的沥青烟气,沥青烟气采用“密闭收集后经除尘除油预处理+RTO蓄热式废气焚烧处理+30米排气筒”方式处理排放。11月12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与德阳经开区环安局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废气进行监测。

1.待监测报告出具后,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要求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尽快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验收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德阳经开区环安局备案;                         3.要求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正式运营后要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目前,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经开始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备工作。

2 SD19ZD1111DY02 德阳经开区 德阳经开区八角井镇工业园区东汽公司六号门对门的化工厂白天排放刺鼻气体 属实 2019年11月11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东汽六号门对面的化工厂”实为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岷山路与浔湖路交汇处西北角,占地173364平方米,法人代表吴士慧,2018年9月开始建设,目前一期工程部分建成运营,主要经营防水材料、砂浆材料等建筑材料生产。该公司生产工艺为:沥青配料搅拌(沥青、固体改性剂、石粉)—过滤、研磨—(胎基开卷、连接、烘干)浸油—涂油—水槽冷却、吹扫—覆膜、撒砂—压实、压纹—冷却、定型—计量、裁剪、收卷—包装入库;防水涂料主要生产工艺是丙烯酸乳液、VAE乳液、消泡剂、防腐剂—计量—搅拌—灌装—成品;砂浆生产线生产工艺主要是各类粉料—计量—搅拌—密闭输送—包装—成品。

(二)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28万吨砂浆、30万立方米挤塑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取得原德阳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准(德环审批〔2018〕110号)。目前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28万吨砂浆生产线已经完成建设,2019年10月中旬左右开始调试运行,30万立方米挤塑板项目目前还在建设中,未投入运行。

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新建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0月8日取得德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准(德环审批〔2018〕106号),目前正在建设。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时,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异味产生。该异味气体主要为“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浸油、涂油工序产生的沥青烟气,沥青烟气采用“密闭收集后经除尘除油预处理+RTO蓄热式废气焚烧处理+30米排气筒”方式处理排放。11月12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与德阳经开区环安局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废气进行监测。

1.待监测报告出具后,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要求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尽快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验收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德阳经开区环安局备案;                         3.要求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正式运营后要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目前,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经开始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备工作。

3 SD19ZD1111DY03 中江县 中江县冯店镇正沟村1组一养猪场臭味扰民,且将污水排入沟渠,且在投诉前当地有关部门已进行采样检测,投诉人要求公示监测结果并关闭该养猪场。 属实 被投诉对象占华养猪场,由当地村民管锡禹修建,设计存栏1100头,属规模养殖场,现租给金堂县沈鹏。该养殖场目前处于空栏状态。经现场查勘,养猪场配备有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干粪堆放棚、干湿分离机等粪污处理设备设施,采用养-沼-种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对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经现场核实,未发现该养殖场存在直排现象,基本无臭味。中江县环境监测站11月11日已对该养殖场临近的两户居民家的井水进行现场采样检测,11月13日对检测结果在村委会进行了公示。该养殖区未在禁养区,不符合关闭政策。现已责令其整改,待符合养殖条件方可进行养殖。 1.养殖业主已于11月12日前彻底打扫了养殖场内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对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消毒、灭蝇,并用生石灰对周边环境再次消毒。

2.中江县环境监测站11月11日已对该养殖场临近的两户居民家的井水进行现场采样检测,11月13日对检测结果在村委会进行了公示。

3.该养殖场已经停养,要求必须整改达到养殖条件方可再进行养殖。

4.由冯店镇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站督促该养殖场落实以上整改措施。

4 SD19ZD1111DY04 旌阳区 凯江桥桥东大自然烧烤占用广场,使用煤炭烧烤,产生油烟,污水乱排且噪声扰民。 属实 2019年11月12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大自然烧烤”店位于凯江路东桥头商住综合楼一楼,店铺经营面积约为300平方米,经营者为何荣,于2003年7月取得营业执照。

(二) 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凯江桥桥东大自然烧烤占用广场”问题

该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范畴,已另案处理。

2.关于“凯江桥桥东大自然使用煤炭烧烤”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大自然烧烤”在经营过程中使用清洁能源烤架,未发现使用煤炭烧烤的行为,但现场存在炭火取暖设备。

3.关于“凯江桥桥东大自然烧烤产生油烟”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大自然烧烤”设置专用烟道,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后升空排放。11月14日,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自然烧烤”晚间用餐高峰期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4.关于“凯江桥桥东大自然烧烤污水乱排”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市政部门现场调查,“大自然烧烤”所产生的污水经污水井接入市政管网,未发现污水乱排的情况。

5.关于“凯江桥桥东大自然烧烤噪声扰民”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大自然烧烤”各项经营所需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集中使用时产生一定噪声。11月14日,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自然烧烤”设备边界噪声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一)关于“凯江桥桥东大自然烧烤占用广场”问题

该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范畴,已另案处理。

(二)关于“凯江桥桥东大自然使用煤炭烧烤”问题

一是责成“大自然烧烤”经营者经营过程中保持使用清洁能源烤架,禁止使用煤炭;二是责成其立即拆除炭火取暖设备。11月13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凯江桥桥东大自然烧烤产生油烟”问题

一是待检测报告出具后,市城管执法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二是市城管执法支队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做到油烟达标排放。

(四)关于“凯江桥桥东大自然烧烤污水乱排”问题

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处加强巡查监管,市城管执法支队加大对污水乱排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餐饮经营者规范经营,合法排污。

(五)关于“凯江桥桥东大自然烧烤噪声扰民”问题

一是待检测报告出具后,市城管执法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二是督促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注意降低设施设备运行噪声,防止噪声扰民。

5 SD19ZD1111DY05 中江县 中江县古店乡群英村的“三叶塑料家具厂”无任何环保设施,污水直排河里 不属实 调查组认真查看了三叶塑料家具厂及周边河道环境卫生情况,未发现有污水直排现象,现场核实该厂生产设备已搬离,无生产痕迹。调查组对该厂所在的古店乡群英村9社(距离厂区500米内)的10户村民进行了实地走访,均表示该厂已于两个月前搬走。该案件属不实举报。 古店乡负责做好正面解答和后期监管工作。
6 SD19ZD1111DY06 绵竹市 绵竹市什地镇红社村1组投诉人举报在其向省生态环境督察组反映问题后,环保督查组走访调查前,三户养牛户在堆放牛粪的地上种了菜,认为有人通风报信,官官相护 不属实 绵竹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现场核查了编号SD19ZD1108DY14投诉案件办理情况,查阅绵竹市农业农村局、什地镇相关问题办理资料。一是绵竹市农业农村局、什地镇在办件过程中严格按照立整立改的要求及时现场勘查、责令整改、走访回访,不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二是经查阅整改前后对比照片,三户养牛户在堆放牛粪的地上种菜的时间在走访组走访之后,不存在群众反映的“环保督查组走访调查前,三户养牛户已在堆放牛粪的地上种了菜”问题。 不予追责
7 SD19ZD1111DY07 旌阳区 反映旌阳区和新镇永兴村16组的医疗垃圾处理厂污染土壤,导致投诉人农田无法耕种。 不属实 2019年11月12日,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旌阳区和新镇永兴村16组的医疗垃圾处理厂”为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建设的德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099916018N,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和新镇永兴村十六组。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主要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处理能力3650吨/年,生产工艺一: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前(高温蒸煮-破碎-卫生填埋);生产工艺二: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后(高温蒸煮-破碎-焚烧发电),现已采用生产工艺二进行医疗废物处置。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 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德环危2019-001号),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运输、贮存、处置,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医疗废物(HW01),核准经营规模为3650吨/年。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德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2011年9月开始建设,2012年12月建成投产,当时设计处理能力为5吨/天。2019年4月25日,德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德环审批〔2019〕42号),德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能项目建成后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10吨/天。2019年7月31日,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德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组建了验收组并形成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2. 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属于德阳市2019年度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同时也被纳入四川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实施“双随机”监管。近两年来,德阳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四川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对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共计14次,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受理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了微信平台举报、市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平台等投诉渠道关于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的各类涉环保投诉8件次。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时,德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正在运行,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区、运输道路、卸料间等重点防渗区域及一般防渗区域均按环评要求落实了防渗措施。

2019年6月13日德阳市旌阳区环境监测站对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周边土壤开展采样监测,共采取5个点位土壤,并于2019年9月4-20日对土壤样品进行了分析,2019年11月4日出具的监测报告(德市旌环监字〔2019〕第106号)显示: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周边土壤满足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

已责成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旌阳区和新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8 SD19ZD1111DY08 旌阳区 旌阳区绵远街二段“青山苑”48号街上有很多贩卖猫狗的商户和摊贩,导致路面很多猫狗的粪便,摊贩存在占道经营的问题,且噪音扰民并影响车辆通行。 属实 2019年11月13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青山苑”位于绵远街与青山巷交汇处,该小区修建于2000年。其周边经营宠物的商店36家,同时在绵远街与青山巷交汇处还存在一个自发形成的宠物集市,逢每周六早上七点至十点赶集,该集市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8月1日,德阳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召开狗市搬迁民意调研会,会上33户商户提出意见及建议。

2019年11月11日,德阳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已对“青山苑”48号周围占道经营较严重的2家商户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调查终结。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旌阳区绵远街二段“青山苑”48号周围商店36家,经营范围为贩卖宠物、宠物饲料、寄养宠物,个别商家将物品摆放在人行道上进行占道经营,附近绿化带留有未清理的粪便,店内偶尔会有宠物叫声。同时还设有专门收集宠物粪便垃圾收容器,附近地面有破损,破损处有污水。

1.行政处罚情况:2019年11月11日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对青山巷1芙蓉苑C-1-19号“阿俊魔犬宠物经营部”、绵远街二段42号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摊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立案编号(德市城管(二)立案字〔2019〕53号)、(德市城管(二)立案字〔2019〕51号),目前两个案件已经调查终结。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组织“青山苑”48号周围的宠物商家于2019年11月13日在城南街道办五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会上明确要求各商户落实好“门前五包”制度,将责任区域内的卫生清理干净,严格规范经营,根据三级路面管理规定,不得超出规定区域占道经营,对于不按规定经营的商家,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市城管执法局环卫处城中环卫所加强对“青山苑”48号周围的清洁力度,每天清理完垃圾容器里的垃圾后及时冲洗,并将冲洗的污水清扫干净,同时定期组织环卫工人对“青山苑”48号周围进行大扫除,保持街面环境卫生;三是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处对垃圾收容器周边的市政道路进行修补,防止污水乱流,引发臭味;四是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制定《绵远街二段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治理方案》,对宠物赶集市场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绵远街二段内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差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给市民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

9 SD19ZD1111DY09 绵竹市 绵竹市什地镇红社村2组的“辛迪生化”生产时噪声大,且将生活污水排放至农田。 属实 11月12日,对四川辛迪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绵竹市环境监测站对公司昼间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其5号点位(西侧围墙外1/2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群众反映“生产时噪音大”的情况属实。该公司仅有洗手水和餐饮废水排放至农灌沟,未直接排放至农田,因此群众反映“生活污水排放”的情况属实,但“排放至农田”的情况不属实。 1.绵竹生态环境局已对四川辛迪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产生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立案,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下一步将依法进行查处。                           2.向四川辛迪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其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增设隔音设备,减少噪声的产生和排放;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洗手水和餐饮废水进行处理,并定期对厂区周围农灌沟进行清掏。同时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保持厂区整洁。

3.目前,四川辛迪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设备进行整改,加装减噪设施,并清掏厂区周围农灌沟。

现正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10 SD19ZD1111DY12 旌阳区 德阳市旌阳区太行山路3号东电三生活区的配电房离投诉人家卧室只有1.6米,配电房噪声扰民,且担心辐射伤害身体 不属实 11月12日、13日,现场调查、监测时,该变电室正在运行。据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噪声监测报告(德环监字(2019)WJ第037号),德阳市旌阳区太行山路3号东电三生活区的配电房1号、2号、3号敏感目标监测点位的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据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辐射环境监测报告(德环监字(2019)WJ第035号),德阳市旌阳区太行山路3号东电三生活区的配电房公众生活场所工频电场强度在0.092V/m至2.728V/m之间,满足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的限值要求;其公众生活场所工频磁场强度在0.1190μT至0.3204μT之间,满足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的限值要求。
11 SD19ZD1111DY13 旌阳区 反映旌阳区孝感镇翠竹街的下水道堵塞,导致该街道的20多户居民下水道污水上冒 不属实 2019年11月11日上午,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旌阳区孝感镇翠竹街的下水道堵塞”街道位于孝感镇场镇银山路社区,该段道路全长1049米,宽30米。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 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该道路工程为2008年灾后重建项目,立项文件文号为德市旌发行审〔2009〕387号,污水通过与相邻紫金山路主管网汇入市政管网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2. 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该道路建设年限较长,原有的雨污水管道输送压力较大,为此,2019年5月,德阳市旌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始对翠竹街、紫金山路道路进行改造升级,项目于2019年6月完工。此次改造升级使紫金山路整段、翠竹街地下污水管网原管径由300 毫米改造为 500毫米,雨水管网原有管径由300 毫米改造为500毫米,有效地改善了原雨污管网设施标准不高,管网老化、堵塞、内涝等问题。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反映旌阳区孝感镇翠竹街的下水道堵塞导致街上20多户居民下水道污水上冒”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19年11月11日早10时,经实地调查,孝感镇翠竹路及延伸段均未发生污水管道堵塞或出现污水上冒等情况,污水管道正常流通。

经走访,翠竹路沿街20户住户的房屋及配套排水管网为90年代修建,但化粪池位于中铁二局五公司(涪江苑小区)内。目前中铁二局五公司正在进行“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在施工中无意损坏污水管网,影响沿街20户住户生活污水排放。由于该化粪池污水管道使用的土地权属、损坏赔偿等问题未解决,故引起邻里纠纷。为切实解决群众所需,化解邻里矛盾,经孝感镇人民政府、银山路社区协调,中铁二局五公司(涪江苑小区)已于10月29日将以上住户化粪池污水管道进行了临时疏通,并同意与以上住户就今后化粪水管道改道问题进行协商。

2019年11月11日、12日,孝感镇人民政府、银山路社区已组织中铁二局五公司(涪江苑小区)及以上住户协调后期改管问题,中铁二局五公司(涪江苑小区)同意在其所属地块内新铺设污水管道,涉及排污的20户业主同意自筹资金进行新建污水管道,确保污水排放通畅。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12 SD19ZD1111DY14 旌阳区 旌阳区孝泉镇上的“跃鲤塑料厂”生产时气味刺鼻且噪音扰民。 属实 2019年11月12日,开展现场核实和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跃鲤塑料厂”为德阳市跃鲤塑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农鲤村1组,成立于1998年,成立之初名为德阳市孝泉跃鲤塑编厂,2013年9月更名为德阳市跃鲤塑业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令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0788644315,主要从事塑料编织袋生产。年生产用作水泥和饲料包装袋2000万条。生产工艺为:聚丙烯颗粒-进料-拉丝-收丝-编织成条幅状-复膜-印刷-制袋-成品。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 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该企业塑料编织袋生产线(厚度大于0.05mm)项目于2013年9月通过原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德市旌环〔2013〕252号),2016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德市旌环验〔2016〕35号)。

2. 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建立了环保“一厂一策”管理资料,并纳入四川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实施“双随机”监管。在今年6-9月德阳市开展的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中,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ZHJC〔环〕201907006Y003号)显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均值为1.51mg/m3,符合排放标准限值(60mg/m3)。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旌阳区孝泉镇上的‘跃鲤塑料厂’生产时气味刺鼻”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企业产生废气源主要为拉丝、复膜及造粒工序加热融化环节,主要采用集气罩对生产废气收集经UV光解处理后高空排放。因行业原因,该企业厂区及周边存在一定异味,当遇空气负压较大或不易扩散气象条件时,处于企业下风向(厂区东南面)位置的住户居民闻见的异味较明显。

2019年11月13日,该企业生产正常,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小于0.07mg/m³、第二次为0.11 mg/m³、第三次为0.19 mg/m³;2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为0.3mg/m³、第二次为0.28mg/m³、第三次为0.32mg/m³;3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为0.26mg/m³、第二次为0.29mg/m³、第三次为0.26 mg/m³;4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为0.4mg/m³、第二次为0.38mg/m³、第三次为0.3 mg/m³,标准限值为4.0 mg/m³,均符合排放限值标准。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40mg/m³,排放速率平均值为4.73×10-3 kg/h,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为120 mg/m³,排放速率标准限值10kg/h,均符合排放限值标准。

2.关于反映“噪音扰民”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工作组通过对该企业厂区周边环境的现场勘查,核实该企业东面紧临德孝公路(德阳至茂县S106省道),西面为农田,北面有1户居民住户,东南面有6户居民住户错落分布。其中有2户与该企业制袋车间最近,距离厂界不足2米。

该企业主要产噪设备为圆织机、覆膜机、印刷机、制袋机、切粒机,主要采取封堵车间墙体隔音、合理车间布局的措施减低噪声影响。

2019年11月12日,该企业生产正常,旌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进行现场监测。检测报告显示,1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3.8 dB(A), 2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0.1 dB(A), 3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4.4dB(A), 4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5.1 dB(A), 5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4 dB(A),昼间噪声标准限值为60dB(A),均符合排放限值标准。

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三是按照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镇村加强监督管理,并做好周边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13 SD19ZD1111DY15 旌阳区 旌阳区孝泉镇农鲤村1组的“跃鲤塑编厂”生产时气味刺鼻且噪声扰民,要求督察组亲自调查。 属实 2019年11月12日,开展现场核实和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跃鲤塑料厂”为德阳市跃鲤塑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农鲤村1组,成立于1998年,成立之初名为德阳市孝泉跃鲤塑编厂,2013年9月更名为德阳市跃鲤塑业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令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0788644315,主要从事塑料编织袋生产。年生产用作水泥和饲料包装袋2000万条。生产工艺为:聚丙烯颗粒-进料-拉丝-收丝-编织成条幅状-复膜-印刷-制袋-成品。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 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该企业塑料编织袋生产线(厚度大于0.05mm)项目于2013年9月通过原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德市旌环〔2013〕252号),2016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德市旌环验〔2016〕35号)。

2. 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建立了环保“一厂一策”管理资料,并纳入四川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实施“双随机”监管。在今年6-9月德阳市开展的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中,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ZHJC〔环〕201907006Y003号)显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均值为1.51mg/m3,符合排放标准限值(60mg/m3)。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旌阳区孝泉镇上的‘跃鲤塑料厂’生产时气味刺鼻”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企业产生废气源主要为拉丝、复膜及造粒工序加热融化环节,主要采用集气罩对生产废气收集经UV光解处理后高空排放。因行业原因,该企业厂区及周边存在一定异味,当遇空气负压较大或不易扩散气象条件时,处于企业下风向(厂区东南面)位置的住户居民闻见的异味较明显。

2019年11月13日,该企业生产正常,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小于0.07mg/m³、第二次为0.11 mg/m³、第三次为0.19 mg/m³;2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为0.3mg/m³、第二次为0.28mg/m³、第三次为0.32mg/m³;3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为0.26mg/m³、第二次为0.29mg/m³、第三次为0.26 mg/m³;4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为0.4mg/m³、第二次为0.38mg/m³、第三次为0.3 mg/m³,标准限值为4.0 mg/m³,均符合排放限值标准。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40mg/m³,排放速率平均值为4.73×10-3 kg/h,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为120 mg/m³,排放速率标准限值10kg/h,均符合排放限值标准。

2.关于反映“噪音扰民”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工作组通过对该企业厂区周边环境的现场勘查,核实该企业东面紧临德孝公路(德阳至茂县S106省道),西面为农田,北面有1户居民住户,东南面有6户居民住户错落分布。其中有2户与该企业制袋车间最近,距离厂界不足2米。

该企业主要产噪设备为圆织机、覆膜机、印刷机、制袋机、切粒机,主要采取封堵车间墙体隔音、合理车间布局的措施减低噪声影响。

2019年11月12日,该企业生产正常,旌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进行现场监测。检测报告显示,1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3.8 dB(A), 2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0.1 dB(A), 3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4.4dB(A), 4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5.1 dB(A), 5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4 dB(A),昼间噪声标准限值为60dB(A),均符合排放限值标准。

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三是按照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镇村加强监督管理,并做好周边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14 SD19ZX1111DY17 绵竹市 反映绵竹市土门镇的旺畜生猪屠宰场噪音扰民,污水排放入沟渠及周边空地上 属实     2019年11月12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绵竹市土门镇旺畜生猪屠宰场,法人代表吴彬,位于绵竹市土门镇场镇,于2012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日均屠宰生猪10头左右。该屠宰场2013年1月通过绵竹市环保局环评(竹环建管函〔2013〕014号),2013年6月27日进行工商登记注册,2013年6月通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取得了绵竹市畜牧局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绵竹市动防合字第02号),2016年11月取得德阳市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批准号:德府函〔2016〕214号),2018年11月取得德阳市环境保护局换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2510683MA64YW637C001P)。

现场调查情况: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屠宰场建有收集池、沼气池、化粪池共计1022立方米,并通过专门的排污道将污水排入其中,经处理的污水经排污管道进入土门镇污水管网。现场调查发现,排污管道系黑色塑胶硬管,放置在一条宽约30厘米的混凝土U型槽农灌沟中。经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痕迹,未发现该屠宰场将“污水排放入沟渠”的现象,但该屠宰场消毒池有少许消毒液溢出流入周边空地。该屠宰场附近有26户居民,主要为土门镇罗荣村2组村民,最近的一户距屠宰场仅一墙之隔,其余住户均沿古楼街延伸段排列。该屠宰场每日进猪时间为9:00—17:30,屠宰生猪时间为次日4:30—6:30。经现场走访调查周边6名群众代表,屠宰生猪期间,火三轮进出场声音较大,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但受调查群众均表示:该屠宰场没有污水外排现象。

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11月12日,土门镇人民政府向该屠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屠宰场进行以下整改:①推迟屠宰场屠宰作业时间,从11月14日起,每日早上5时后方可进行屠宰作业,该项措施已于11月14日开始执行。②建立噪音管理制度,加强屠宰场噪音管理。对屠宰场工作人员、生猪运输户、生猪产品经营户进行告知并督促落实:在进出屠宰场时不得高声喧哗;对无消音装置的火三轮不得进出场。该项整改措施要求在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经核查,11月13日,该屠宰场已制定了《噪音管理制度》,向其客户发放了有关噪音管理的《告知书》。③对消毒池的消毒液流入周边空地的风险点位设立挡墙,高度不低于10公分。经核查,该整改措施已于2019年11月13日完成。二是责成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土门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屠宰场的日常监管,严防污染环境和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问题的发生。 现正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15 SD19ZX1111DY18 旌阳区 旌阳区九龙江路与玉山街交叉口的德阳健发峰配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违规手段不按标准审车,使大量尾气不达标车辆通过审车 不属实 德阳市计量所现场对该机构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设备进行了现场抽查,设备均运行正常;市生态环境局随机调阅了22份机动车尾气检测报告和23段检测视频,通过将22份机动车尾气检测报告单的额定功率数据与车管所登记的数据进行了比对,未发现该企业有篡改机动车额定功率的行为,未发现该企业在检测过程中存在有影响检测结果的违规操作行为;市公安局随机抽取了该站近期不同时段检测视频4小时,未发现在安检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检测机构的现场检查、视频监控和报告抽查审核力度,市公安局将加大对检测机构安检过程的监督抽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检测业务。
16 SD19ZD1111DY19 旌阳区 该村的“跃鲤塑编厂”生产时气味刺鼻且噪声扰民。 属实 2019年11月12日,开展现场核实和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跃鲤塑料厂”为德阳市跃鲤塑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农鲤村1组,成立于1998年,成立之初名为德阳市孝泉跃鲤塑编厂,2013年9月更名为德阳市跃鲤塑业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令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0788644315,主要从事塑料编织袋生产。年生产用作水泥和饲料包装袋2000万条。生产工艺为:聚丙烯颗粒-进料-拉丝-收丝-编织成条幅状-复膜-印刷-制袋-成品。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 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该企业塑料编织袋生产线(厚度大于0.05mm)项目于2013年9月通过原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德市旌环〔2013〕252号),2016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德市旌环验〔2016〕35号)。

2. 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建立了环保“一厂一策”管理资料,并纳入四川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实施“双随机”监管。在今年6-9月德阳市开展的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中,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ZHJC〔环〕201907006Y003号)显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均值为1.51mg/m3,符合排放标准限值(60mg/m3)。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旌阳区孝泉镇上的‘跃鲤塑料厂’生产时气味刺鼻”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企业产生废气源主要为拉丝、复膜及造粒工序加热融化环节,主要采用集气罩对生产废气收集经UV光解处理后高空排放。因行业原因,该企业厂区及周边存在一定异味,当遇空气负压较大或不易扩散气象条件时,处于企业下风向(厂区东南面)位置的住户居民闻见的异味较明显。

2019年11月13日,该企业生产正常,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小于0.07mg/m³、第二次为0.11 mg/m³、第三次为0.19 mg/m³;2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为0.3mg/m³、第二次为0.28mg/m³、第三次为0.32mg/m³;3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为0.26mg/m³、第二次为0.29mg/m³、第三次为0.26 mg/m³;4号采样点第一次检测结果为0.4mg/m³、第二次为0.38mg/m³、第三次为0.3 mg/m³,标准限值为4.0 mg/m³,均符合排放限值标准。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40mg/m³,排放速率平均值为4.73×10-3 kg/h,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为120 mg/m³,排放速率标准限值10kg/h,均符合排放限值标准。

2.关于反映“噪音扰民”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工作组通过对该企业厂区周边环境的现场勘查,核实该企业东面紧临德孝公路(德阳至茂县S106省道),西面为农田,北面有1户居民住户,东南面有6户居民住户错落分布。其中有2户与该企业制袋车间最近,距离厂界不足2米。

该企业主要产噪设备为圆织机、覆膜机、印刷机、制袋机、切粒机,主要采取封堵车间墙体隔音、合理车间布局的措施减低噪声影响。

2019年11月12日,该企业生产正常,旌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进行现场监测。检测报告显示,1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3.8 dB(A), 2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0.1 dB(A), 3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4.4dB(A), 4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5.1 dB(A), 5号点位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4 dB(A),昼间噪声标准限值为60dB(A),均符合排放限值标准。

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三是按照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镇村加强监督管理,并做好周边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17 SD19ZX1111DY21 绵竹市 反映绵竹市富新镇信访人认为央督“回头看”交办件的整改情况是故意提供虚假情况、隐瞒、扭曲、捏造事实,整改落实不到位,走形式,对办理结果不认可,同时认为绵竹市农业局及绵竹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存在官官相护情况 不属实 该反映不属实。

1.富新镇现有年猪屠宰点目前均未使用,现场无法准确评估前期整改落实情况是否达到相关环保标准。现场整改落实材料不存在故意提供虚假情况、隐瞒、扭曲、捏造事实的情况。

2.调查组未发现存在官官相护情况。

责成市农业农村局和富新镇政府做好后期年猪屠宰监管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定期开展生猪屠宰政策、食品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治理等方面的政策宣传;

2.定期排查检查。加强对富新镇辖区内年猪屠宰点排查检查;

3.用活村组监督。组织联系村定期检查村组内生猪屠宰情况;

4.2020年年猪屠宰期间加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严格整改落实。

不问责
18 SD19ZD1111DY22 中江县 中江县仓山镇双碑村8组养殖户阳本谷将鸡粪露天堆放在养鸡场周围,臭气扰民,且污染地下水,且投诉人认为该村属于禁养区,但阳本谷家一直开设养殖场,认为存在问题。 属实 被投诉对象阳本谷是中江县仓山镇双碑村8组村民,养殖蛋鸡4000只,属畜禽专业养殖户。经现场查勘,该养鸡场原配套有干粪堆放棚一处,新建一处,养殖业主将鸡粪打包堆放在原干粪堆放棚内。因新建干粪堆放棚暂未投入使用,养殖业主将部分已打包的鸡粪暂时堆放在养殖场外并用农膜覆盖进行发酵处理。根据《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江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发[2018]47号),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但现场发现,场内卫生条件差,有较明显臭味。 1、针对存在的问题,仓山镇人民政府与畜牧兽医站相关人员于11月12日再次向阳本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2、养殖业主已彻底清理干粪堆放棚内外的鸡粪,打扫养殖场内及周边的清洁卫生。

3、对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消毒、灭蝇并用生石灰对周边环境再次消毒。

4、已将干粪堆放棚内地面进行了硬化,并购买干湿分离机将鸡粪进行干湿分离,减少臭味散发,将干粪转运到果园用作肥料,剩余少量粪水还田利用。

19 SD19ZD1111DY23 旌阳区 耐火材料攀钢集团每天生产时排放粉尘和刺鼻气体,导致生活区住房墙壁上附着了很多黑灰 不属实 2019年11月14日,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耐火材料攀钢集团”实为德阳新立特种耐材股份有限公司(原攀钢集团金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2日变更为现名称),位于德阳市区金山街176号,法定代表人程伟。该公司主要经营耐火材料制品、耐火材料原辅材料、砖模、滑动机构生产销售;冶金炉料及原辅材料销售。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该公司《滑板水口车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1986年3月经原省建委批复同意建设(川建委发﹝1986﹞环208号),1993年7月通过原德阳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德环发(1993)第49号)。该公司《连铸“三大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5年6月经原德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建设(德环建函﹝2005﹞36号),2007年8月通过原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德环验﹝2007﹞07号)。

该公司连铸“三大件”生产线项目浸入混练机、长水口系列混练机、塞棒混练机、原料破碎等生产工艺安装了脉冲布袋除尘器。滑板水口车间破碎、配料、混碾、球磨等工序配套安装了脉冲布袋除尘器,油浸工序配套建设了电捕除尘设施。

2018年11月、2019年10月,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进行废气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标准限值。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滑板水口车间中配料、成型工序正在生产,生产过程有一定味道;该公司正在对烘干炉废气进行深度治理。11月14日,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11月15日,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配料、成型工序除尘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二级排放限值。

责成该公司加强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原料堆场管理,做好厂区扬尘污染控制;加快烘干炉废气治理工程进度,降低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

20 SD19ZD1111DY26 绵竹市 反映绵竹市孝德镇茶店村8组处于“川润化工厂”的安全防护距离内担心该厂液氨泄漏,危害村民健康 不属实  1.关于“绵竹市孝德镇茶店村8组处于‘川润化工厂’的安全防护距离内”的问题

在川润化工的《安全评价报告》中的“第9章 泄漏扩散模型”中明确“在离罐中心半径220m的大圆内,不能有居民住户”;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实际勘测,表明“氨罐区和合成装置外400米内无住户”。在2019年由四川省宏博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中“第6章 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及人员情况”中明确“周边400m范围内无其他公司和住户”。故关于“绵竹市孝德镇茶店村8组处于‘川润化工厂’的安全防护距离内”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担心该厂液氨泄漏,危害村民健康”的问题

经调查,川润化工采用国内先进的安装自动控制系统(DCS系统)和自动仪表控制系统(SIS系统),企业一旦发生泄漏或其他涉及的安全情况,分段工艺设施设备会自动停止运行,对泄漏点的进出部位会进行紧急切断;2019年,川润化工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压力仪表395支,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52支进行了检定,这些仪表能精确监测所在点位生产状况,引导企业及时处置生产过程中的异常状况,消除安全隐患。能有效防止液氨泄漏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故关于“担心该厂液氨泄漏,危害村民健康”的问题不属实。

要求企业加强同周边村民沟通,如实告知安全防护距离。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施工(生产)现场监管,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现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21 SD19ZD1111DY27 绵竹市 反映绵竹市孝德镇茶店村8组处于“川润化工厂”的安全防护距离内担心该厂液氨泄漏,危害村民健康 不属实  1.关于“绵竹市孝德镇茶店村8组处于‘川润化工厂’的安全防护距离内”的问题

在川润化工的《安全评价报告》中的“第9章 泄漏扩散模型”中明确“在离罐中心半径220m的大圆内,不能有居民住户”;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实际勘测,表明“氨罐区和合成装置外400米内无住户”。在2019年由四川省宏博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中“第6章 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及人员情况”中明确“周边400m范围内无其他公司和住户”。故关于“绵竹市孝德镇茶店村8组处于‘川润化工厂’的安全防护距离内”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担心该厂液氨泄漏,危害村民健康”的问题

经调查,川润化工采用国内先进的安装自动控制系统(DCS系统)和自动仪表控制系统(SIS系统),企业一旦发生泄漏或其他涉及的安全情况,分段工艺设施设备会自动停止运行,对泄漏点的进出部位会进行紧急切断;2019年,川润化工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压力仪表395支,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52支进行了检定,这些仪表能精确监测所在点位生产状况,引导企业及时处置生产过程中的异常状况,消除安全隐患。能有效防止液氨泄漏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故关于“担心该厂液氨泄漏,危害村民健康”的问题不属实。

要求企业加强同周边村民沟通,如实告知安全防护距离。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施工(生产)现场监管,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现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22 SD19ZD1111DY28 中江县 中江县南华镇“富民驾校”占地300亩,但没有化粪池,将生活污水及养猪的粪水排入到沟渠里。 属实 调查组认真查看了富民驾校及其周边的实地情况,核实富民驾校内有一处猪圈,位于就近沟渠上,曾于2017年3月开始养猪,反映情况属实。但在2018年12月底已停止生猪养殖,现在原猪圈内散养家禽(养鸡约50只)。现场采用机械打开盖板查看证实校区内有化粪池两处,反映“富民驾校没有化粪池”情况不属实,但目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消解进行二级预处理后排入就近沟渠里。 (一)由南华镇负责督促,对现正在养殖的鸡采取易地散养,远离该沟渠,避免对其水体产生污染;

(二)由县住建局负责,在二环路南段富民检测站处临排洪沟渠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将现沟渠内日常生活污水截流,经提升泵站克服高差就近排入已建成狮子山大道污水管网,最终流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建设工期约需12个月,计划于2020年底建成运营。

23 SD19ZD1111DY29 旌阳区 旌阳区屏山街洛河小区内1.经常停放拖拉机和货车,早上启动时噪音扰民;2.小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3.一楼住户住改商,占用绿化开茶楼。 属实 2019年11月12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旌阳区屏山街洛河小区为洛河小区C区,小区占地面积87500平方米,居民住房18栋,住户732户。由于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现由石桥社区代管洛河小区,石桥社区和业委会按照职责正常开展各项工作。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旌阳区屏山街洛河小区内经常停放拖拉机和货车,早上启动时噪音扰民” 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小区内长期停放有拖拉机和货车3辆以上,司机常在清晨启动车辆,造成噪音影响附近群众休息。

2.关于“旌阳区屏山街洛河小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 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由于保洁人员和设备不充足,导致有时垃圾清运不及时,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

3.关于“旌阳区屏山街洛河小区内一楼住户住改商,占用绿化开茶楼”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小区内有约10户一楼住户把外门窗改为门面经营副食、茶水等。个别经营茶水的住户,占用了门前公共地带。

(一)针对投诉人“旌阳区屏山街洛河小区内经常停放拖拉机和货车,早上启动时噪音扰民问题”。经调查组和石桥社区、业委会商议,责成石桥社区和业委会召集拖拉机、货车车主开会,要求将货运车辆停在小区外。同时,石桥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停入小区内的货运车辆。

(二)针对投诉人“旌阳区屏山街洛河小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问题”。经调查组和石桥社区、业委会商议,责成石桥社区增派保洁人员和设备,加强保洁和垃圾清运次数,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三)针对投诉人“旌阳区屏山街洛河小区内一楼住户住改商,占用绿化开茶楼问题”。

经核查,旌阳区屏山街洛河小区一楼为住宅用房,存在改建行为,现已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要求尽快联合现场踏勘,并进行处置。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24 SD19ZD1111DY30 绵竹市 反映绵竹市拱星镇沿新村9组距离绵远村100米左右的河坝空地里倾倒了很多生产废料,恶臭难闻 属实 经调查,生产废料为德阳鑫森缘科技有限公司堆放的物料,物料来源为绵竹市恒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植物药材4000吨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药渣。根据《绵竹市恒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处理植物药材40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药渣为一般固废,可用于苗圃公司做基肥或菌种公司发酵用。 向德阳鑫森缘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整改意见通知书》(竹环整改[2019]第8-28号),要求该公司在2019年11月14日前对该处物料进行转移,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对转移的物料进行规范堆存。

2019年11月12日-11月14日10:30时,绵竹市自然资源局、绵竹生态环境局、拱星镇政府派员全程指导监督业主整改。目前,业主已将该处堆放物料全部转运至龙蟒公司六分厂石灰堆场,并对堆料进行覆盖,以防扬尘污染。对拱星镇沿新村10组堆场土地进行平整,恢复土地原状。反映问题整改到位。

现正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责任编辑:王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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