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2批)

序号 信访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内容 重点关注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 SD19ZD1109DY01 罗江区 罗江区略坪镇锦屏村3组绵罗路附近及长玉村1组蔬菜种植合作社的两个泡菜加工厂直接将泡菜盐水排入农田或沟渠,造成水质污染及气味难闻 不属实 1.关于“锦屏村3组绵罗路附近蔬菜种植合作社泡菜加工厂直接将泡菜盐水排入农田或沟渠,造成水质污染及气味难闻”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时,该专合社锦屏村3组约有30余口一次发酵池装有青菜正进行发酵,发酵池均采取了硬化、刷环氧树脂等防水措施。袋装泡菜正在生产,二次发酵废水、泡菜清洗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对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水口进行了采样监测,根据监测报告,该专合社外排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

2.关于“罗江区略坪镇长玉村1组蔬菜种植合作社泡菜加工厂直接将泡菜盐水排入农田或沟渠,造成水质污染及气味难闻”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略坪镇长玉村1组青菜发酵池总面积10亩,于2015年开始建设并投入使用。区域内建设一次发酵池40口,储藏蔬菜一千余吨,主要通过铺垫防渗漏薄膜作为加工池底层,采用塑料农膜覆盖的工艺进行加工,防止蔬菜变质。经略坪镇工作人员走访了解,2018年至今该区域一次发酵池未再进行使用,因未及时进行填埋复耕,致使雨水堆积逐渐变质形成污水,不是因泡菜加工厂直接将泡菜盐水排入农田或沟渠造成的水质污染。略坪镇已要求专合社立即抽取污水罐装运至厂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并对一次发酵池区域进行了回填复耕,目前已回填完毕。

一是责令该专合社对生产厂区外的青菜一次发酵池区域进行地面硬化,修建雨水导流沟,防止雨水淤积,限期2020年2月12日前完成整改;二是责成罗江生态环境局、略坪镇等按照自身职责,不断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及夜间巡查、测管协同等方式,确保企业环保问题整改到位,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2 SD19ZD1109DY03 中江县 中江县南华镇积水村1组新坪水库被私人承包,承包方常年将粪水倒入水库,严重影响水库水质 属实 经走访,中江县南华镇积水村1组新坪水库属南华镇政府管理,由兰加刚承包养鱼,调查时未发现向水库倾倒粪水现象。对于水库水质受到污染的问题,经调查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水库周边存在白色垃圾,周边村民部分生活垃圾有乱堆现象;二是该水库为自然蓄水,水体轮换不足。 1.责成南华镇政府立即对水库周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已于11月12日完成整改。

2.责成南华镇政府完善新坪水库日常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日常巡查台帐。

3.责成农业农村局对水库承包人兰加刚进行养殖技术指导,同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管。

4.责成南华镇政府加强宣传,提高水库周边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 SD19ZD1109DY04 旌阳区 反映孝感镇“怡警花园”附近,翠竹路与古石路交界处经常晚上12点以后能闻到刺鼻的塑料味,疑是周边塑料产生。 不属实 2019年11月10日晚12时,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翠竹路与古什路交界处塑料厂”为四川省德阳先锋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96年9月24日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忠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2051578370,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德阳市区涪江西路。主要从事塑料填充母料生产,设计生产能力4000吨/年。生产工艺:原料-混炼-破碎-挤出-成品。

(二)近年来有关情况                                                     1. 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四川省德阳先锋化工有限公司于1997年建成投产,2001年6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号:2001-018),2008年办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德市旌环验〔2008〕07号)。

2. 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开展工作情况

经组织相关区级部门、孝感镇人民政府、四川德阳旌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部门实地查看,研究决定对四川省德阳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搬迁。由四川德阳旌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孝感镇人民政府负责,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原区环保局(现旌阳生态环境局)、原区国土分局(现区自然资源分局)、原区经信局(现区经科信局)配合,在2019年12月31日前搬迁入四川德阳旌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018年8月3日,旌阳区委召开四川省德阳先锋化工有限公司整改推进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四川省德阳先锋化工有限公司的书面申请,同意对其公司土地及地面资产进行征收。

2019年3月8日,四川省德阳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土地及地面资产评估工作全面完成。2019年4月18日,孝感镇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对“四川省德阳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协议拆迁补偿方案的请示》,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批准(5-52-议题6)同意执行。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孝感镇‘怡警花园’附近,翠竹路与古石路交界处经常晚上12点以后能闻到刺鼻的塑料味,疑似是周边的塑料厂产生”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19年11月10日晚12时,案件调查工作专班到四川省德阳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工作。在孝感镇翠竹路与古什路交界处以及孝感镇怡警花园均未闻到刺鼻的塑料味,四川省德阳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已停产。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9日起自行停产待征收关闭,目前正在自行处理员工安置等后续问题。

已责成孝感镇政府加快完成四川省德阳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土地及地面资产征收工作。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4 SD19ZX1109DY05 德阳经开区 鼎虹嘉苑一期对面西侧绿化带及虹山街与雅河街交汇处生活垃圾乱堆放情况严重 属实 该举报区域位于工农街道办雅河路社区,业主为德阳鼎虹房产。经现场查看,鼎虹嘉苑一期对面西侧绿化带及虹山街与雅河街交汇处地面上确实有生活垃圾乱堆放现象。 一是工农街道办组织雅河路社区对鼎虹嘉苑一期对面西侧绿化带及道路两边的白色垃圾、树枝等生活垃圾立即进行清理,截止2019年11月11日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工农街道办组织雅河路社区对虹山街与雅河街交汇处空地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已于2019年11月11日当天清理完毕。三是工农街道办对清理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悬挂“严禁倾倒垃圾”警示标语等,同时责成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保洁管理。四是责成雅河路社区安排网格员加强巡查,并负责做好今后的保障,一旦发现辖区内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处理,并对相关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5 SD19ZX1109DY06 旌阳区 反映旌阳区路达二基地附近正在建设垃圾回收箱,担心回收箱造成细菌、臭味严重,影响其生活。 属实 2019年11月10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垃圾回收箱的安装位置位于东湖乡凯江社区南泉路路达二基地居住小区内,周围房屋属居民居住房屋。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为推进德阳市垃圾分类工作,德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在凯江社区所有住宅小区及自建房安放全市统一样式和规格的垃圾分类亭。垃圾分类亭安放前,施工方同每个小区的小区业委会进行选址沟通,按照沟通确定的位置进行安装。经现场查看,路达二基地小区正在安装垃圾分类亭,现主体框架已安装完成,其余设施设备还未安装,未投入使用。

针对投诉人担心使用后造成细菌、臭味严重影响其生活的问题,一是由小区业委会张贴告知书,并进行走访调查,广泛征求小区住户意见。业委会将于2019年11月20日,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决定是否维持原址建设。二是责成东湖乡人民政府加强对小区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同德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沟通,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垃圾分类回收亭及周边清洁无异味。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6 SD19ZX1109DY07 什邡市 什邡市回澜镇位于该镇南门口子的什邡市浩帆服装整理厂长期排放污水造成水资源及农田土壤的污染,每天生产到凌晨,噪音问题严重。 属实 1.关于 “什邡市浩帆服装整理厂长期排放污水造成水资源及农田土壤的污染”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问题属实。2019年11月10日,什邡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2019年11月11日,工作组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该厂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门口文兴路市政污水管网。2019年11月13日,什邡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什环监字(2019)第133号〕显示,监测期间该厂排放废水中总磷、氨氮、BOD5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COD排放浓度为206mg/L、超标0.03倍,存在超标排污行为,但经现场核实,该厂并未向厂区周边及已征土地内外排污水造成环境污染。

2.关于“每天生产到凌晨,噪声问题严重”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问题属实。经查,什邡市浩帆服装整理厂为节约电费成本,自行将生产时间调整为夜间22时至次日6时。2019年11月11日,什邡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夜间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出具监测报告〔什环监字(2019)第130号〕显示,监测期间2、3号点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三类规定(夜间55分贝),1号点厂界噪声为55.5分贝,超标0.5分贝,存在噪声超标问题。

一是责成该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改正超标排污行为,已完成。二是责成该企业提高对水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每半年对特征污染因子开展自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三是责成该企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独立电表,并安装废水排放口视频监控摄像头,定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四是责成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提出降噪、控噪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降低噪声排放。五是加大网格化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健全环保管理台账记录,规范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清晰标示废水管道用途、走向,持续做好噪声防控措施,不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行政处罚情况:2019年11月13日,德阳市什邡生态环境局对什邡市浩帆服装整理厂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NO:2019—8),责令该厂于当日内改正超标排污行为。该厂于当日向德阳市什邡生态环境局提供了整改情况报告。2019年11月14日,依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两年内首次生态环境违法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三)除第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之外,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或大气污染物倍数在0.1倍以内、pH值大于等于5或者小于等于9.5、噪声超标在1分贝以内,且在当日内完成整改的”规定,德阳市什邡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什邡市浩帆服装整理厂不予行政处罚。
7 SD19ZD1109DY08 旌阳区 反映旌阳区扬嘉镇楠树村4组的“博阳机电”机械厂长期夜间生产噪音扰民。 属实 2019年10月11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四川博阳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551034100B,法定代表人杨贵坤,位于旌阳区扬嘉镇楠树村4组,占地面积4.3万平方米。主要从事机械来料加工,主要产品是轴承座、配重盘、高压内缸上下板等零部件,现有员工20余人,年产加工机械零部件近800吨。                                              (二)近年来有关情况

1.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该公司机械加工(矿山机械)项目于2014年12月通过原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德市旌环〔2014〕343号),2015年1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德市旌验〔2014〕63号)。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开展工作情况。                         对该公司建立了“一厂一策”管理资料,并纳入四川省移动执法系统监管企业,开展日常“双随机”抽查检查。2018年以来,未收到关于该公司的环境举报信访投诉。

(三)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对该公司厂区周边环境的现场勘查,核实该公司北面临德孝公路,南面为基本农田,西面为废弃水泥厂和基耕道路,东面为农户错落分布,两者间最近相隔距离不足5米。群众对博阳机械夜间生产噪音扰民的投诉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内噪声主要来源是卧式数显镗床、双柱式立车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主要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合理车间布局(将主要产噪车间设置靠近南面,东面邻农户厂区主要设置固废暂存间和垃圾收集点)的措施减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依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实施。

2019年11月11日夜间,旌阳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在该公司厂界内主要敏感点和厂界外距离最近的农户家设置监测点位进行了噪声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德市旌环监字〔2019〕第118号)。

鉴于以上情况,现场工作组要求该公司:  一是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降低现有机械摩擦噪声,并逐步替换选用更低噪声设备;二是对设施设备进行降噪处理,采用隔音棉等降噪;三是对车间墙体隔音进行加固,生产时做好车间密闭;四是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安排重大噪声机械开展生产。

2019年11月12日下午,再次到现场进行核查,该公司已对钻床等设备添加润滑液,进行了全面检修和维护,并将车间窗户玻璃更换为中空隔音玻璃,同时承诺进一步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不在夜间安排启用大噪声机械设备,主要开展小部件的生产,进一步减低噪声。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8 SD19ZX1109DY09 中江县 中江县仓山镇花姑村和双碑村一侧的“中江县顺成建材有限公司”从事砂石加工,长期存在噪音和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属实 调查组对中江县顺成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及周边环境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对该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进行了噪音和粉尘污染监测、检测。同时,对厂区周围6名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群众反映存在噪音和粉尘污染现象。通过现场调查,初步判断可能存在噪音和粉尘污染情况。 (一)2019年11月12日,中江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碎石加工项目正常生产时进行现场监测、检测,结果将于2019年11月14日出具。

(二)2019年3月该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4月30日取得《德阳市中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顺成建材有限公司砂石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环审批〔2019〕26号),2019年9月16日完成自主验收。

(三)下一步,待监测、检测结果出具后,再进行后续处理。

9 SD19ZD1109DY11 绵竹市 反映绵竹市孝德镇斗峰村4组一包装箱加工厂全天生产,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 属实 1.关于“德阳市绵竹市孝德镇斗峰村4组一包装箱加工厂全天生产”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被投诉厂为绵竹市孝德镇德树木材加工厂,经对周边住户进行走访,走访包括毗邻工厂的部分住户及一处小卖部服务站,均一致回复该厂夜间不生产加工,厂区工人回复是从上午8点30分上班,中午12点整下班,下午13点30分上班,17点30分下班,晚上不生产,不存在全天生产的情况。                                          2.关于“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绵竹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站现场对厂区内5个点位进行了噪音监测,现场初步结果:1#位于厂区大门口、3#位于仓库北门公路对面住户门口、4#位于厂区南侧住户门口、5#位于厂区东南角噪音排放达标,2#位于仓库北门位置噪音超标2分贝,属于超标排放。 1.关于“德阳市绵竹市孝德镇斗峰村4组一包装箱加工厂全天生产”问题:责成被投诉单位制定完善生产规定,并组织实施。                            2.关于“该厂生产时噪音扰民严重”问题:针对噪声超标,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已按规定进行查处,下达了《立案决定书》(竹环立决字〔2019〕36号)。责成绵竹市孝德镇德树木材加工厂按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竹环责改字〔2019〕32号)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制定降音降噪的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工作。 现正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10 SD19ZD1109DY12 罗江区 罗江区调元镇污水处理厂已修好两年多,但一直未投入使用 属实 罗江区调元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由调元镇作为业主,于2012年设计,2016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完成主体设施设备安装。在2016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后,由于中标的设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提供设备,原区环保局、调元镇多次与供应商沟通协商,供应商最终于2018年初将全套设施设备供应到位。在安装过程中,因周边的所有电力线路均无法满足污水处理厂所需负荷,需新增一台100KV的变压器,预算费用为20万元。因污水处理厂项目资金中未包含该笔费用,罗江区正在协调供电部门,通过农网改造等专项资金进行解决,变压器落实后,即可安装监测、化验等设备,调试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 1.现场处理情况。2019年11月9日,区政府要求调元镇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及时协调筹集变压器经费,将污水处理厂电力安装到位。         2.后续整改措施。一是做好调元镇污水处理厂的管护,对已安装设备和准备安装的设备安排专人看护,保障各项设备的安全稳定;二是于2019年11月30日前,协调落实变压器安装经费,于2020年春节前完成电力保障和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确保调元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
11 SD19ZD1109DY13 绵竹市 绵竹市富新镇绵远河桥头处有一化工厂长期在排放黑烟 不属实 绵竹市富新镇绵远河桥头除一家名为“四川绵竹市鹏发生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在正常生产外,无其他化工企业。据此推测,群众投诉反映的绵竹市富新镇绵远河桥头处的化工厂为四川绵竹市鹏发生化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工作组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肉眼可观该公司仅有喷雾干燥塔排气筒在排放废气,目测为白色。查阅了该公司今年以来的自行监测报告,今年以来的五份报告均显示,各项监测指标达标。 针对此次投诉的问题,2019年11月11日,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蓉诚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四川绵竹市鹏发生化有限责任公司感官有明显废气排放的喷雾干燥塔1#和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进行了林格曼烟气黑度监测,四川蓉诚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荣诚环监字(2019)RC01第160号)显示:四川绵竹市鹏发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喷雾干燥塔1#和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林格曼烟气黑度达标。 现正就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12 SD19ZX1109DY14 中江县 中江县冯店镇正沟村管家沟占华养猪场建在耕地上,常年外排养殖废水,造成沟渠和村民井水污染,且臭气和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属实 被投诉对象占华养猪场,由当地村民管锡禹修建,设计存栏1100头,属规模养殖场,现租给金堂县沈鹏经营。该养殖场目前处于空栏状态。经现场查勘,养猪场配备有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干粪堆放棚、干湿分离机等粪污处理设备设施,采用养-沼-种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对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经现场核实,该养殖场土地符合设施用地要求,未发现该养殖场存在直排现象,但该养殖场场内卫生条件较差,有明显臭味,同时发现一处沼液储存池有渗漏痕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1、针对存在的问题,冯店镇人民政府与畜牧兽医站于11月10日再次向占华养猪场业主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2、养殖业主已于11月12日前彻底打扫了养殖场内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对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消毒、灭蝇并用生石灰对周边环境再次消毒。

3、对有渗漏痕迹的储存池,及时清理了所储存的沼液,沼液用于农田灌溉。

4、中江县环境监测站已对该养殖场临近的两户居民家的井水进行现场采样,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标准,检测结果表明该井水达到了Ⅲ类水质。

13 SD19ZD1109DY15 中江县 中江县南华镇白象沟村5组“天奇管业”塑料厂塑料味扰民且污水乱排。 属实 调查组查看了四川鑫天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环境情况,该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取循环使用方式进行处理,未发现乱排现象,但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周围群众反映“天奇管业”塑料厂塑料味扰民且污水乱排的问题,县经科局、南华镇人民政府对四川鑫天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所在的南华镇白象沟村5组(距离厂区500米内)的10户村民进行了实地走访,均表示有臭味影响。 (一)四川鑫天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委托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将于2019年11月22日出具。

(二)四川鑫天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取得了中江县环境保护局对中江县南华镇天奇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江环建函〔2014〕39号)批复。

(三)下一步,待监测、检测结果出具后,再进行后续处理。

14 SD19ZD1109DY16 广汉市 1.广汉市新丰镇独木村6组宝成铁路旁有一个砂石厂每天洗砂,导致马牧河河水浑浊。

2.马牧河边的观光大道上的绿化被村民挖掉用于种菜。

属实 1.关于“广汉市新丰镇独木村6组宝成铁路旁有一个砂石厂每天洗砂,导致马牧河河水浑浊的信访问题。”

11月11日,对金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看,金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设备已拆除80%(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对马牧河沿岸进行巡查,该企业内部的污水管网及雨水管网已按照要求修建完毕并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企业日常生活用水经内部管网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在巡查中未发现金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马牧河私设暗管等情况。马牧河(新丰镇段)河水清澈。

2.关于“马牧河边的观光大道上的绿化被村民挖掉用于种菜”的问题。”

当地老百姓把斜坡凹槽开垦出来以后,在沿河斜坡凹槽内种菜。该种植不影响河堤正常使用。

一是新丰镇督促金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加快对设备进行拆除;二是做好马牧河(新丰镇段)沿岸附近的居民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不要在河堤边种菜,同时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15 SD19ZD1109DY17 什邡市 什邡市官坪路与106省道交叉口西北处100米该处的“路通驾校”长期将生活废水排放到该校后面的沟渠内 属实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2019年11月11日上午,什邡市组织专班对路通驾校校内、校外污水排放点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该驾校周边共有两条沟渠和一个厕所化粪池,其中一条沟渠流经校内,属灌溉农田沟渠,流动正常、无堵塞、无污染;另一条沟渠位于学校正门左边,为官坪路雨水沟,属防洪沟,排查时发现该校人员有将洗手水、茶渣水等生活废水直接排放到该沟渠的行为;同时,该校厕所化粪池正常使用,无逆流外渗现象,该校与四川百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四川省什邡市路通驾校化粪池清掏项目承揽合同》,每年定时对化粪池进行清掏。 一是责成路通驾校立即对乱倒洗手水、茶渣水的行为进行制止,并重新设置了洗手点,并对官坪路雨水沟进行彻底清理,已完成。二是责成路通驾校对校内流经的其他沟渠进行清理,杜绝隐患,已完成。三是责成路通驾校聘请专业人员对厕所化粪池进行清理,已完成。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驾校环境问题监督检查,提升全市驾校学习环境水平。
16 SD19ZD1109DY18 旌阳区 反映旌阳区黄许镇泰康村山体被挖,树木被砍伐,且渣土车每天从黄许镇孝黄公路上经过,扬尘严重。 属实 2019年11月11日,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位于旌阳区黄许镇泰康村四组的成都三绕德简段施工工地旁一副坡处。2017年因成都三绕德简段施工造成该处山体坡度变陡,形成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对成都三绕德简段主线道路安全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均造成严重影响。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山体被挖,树木被砍伐”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此次反映的泰康村山体被挖、树木被砍伐系成都三绕德简段高速建设根据项目设计,需要进行边坡施工等满足高速公路设计规范要求进行的开挖。自2017年成都三绕德简段开始施工之日起,由成都三绕德简段施工方和成都铁路局黄许铁路货场共同对该处山体进行施工保护,保障排除该处安全隐患。在此过程中,山体被挖、树木被砍伐均系因排除危险因素所需必要措施,不存在私挖乱采现象。

2.关于“渣土车每天从黄许镇孝黄公路上经过,扬尘严重”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渣土的运输客观上确实造成了部分路段扬尘严重的情况。

(一)关于“山体被挖,树木被砍伐”问题                             黄许镇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查、设计单位再次对该处山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编制排危除险治理方案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局负责进行技术指导,确保该处山体地质安全和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二)关于“渣土车每天从黄许镇孝黄公路上经过,扬尘严重”问题

旌阳区交通管理部门、辖区乡镇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工作。

该信访举报件如发现有涉及追责问责问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17 SD19ZD1109DY19 旌阳区 旌阳区黄山路“上官锦城”小区对面的空地上,晚上12点过有人倾倒建渣 属实 2019年11月10日,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反映倾倒建渣的空地位于德阳市旌阳区黄山路“上官锦城”小区2号门马路对面,该空地上堆放有建渣、家具等废弃物,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目前暂未发现违法行为人。经向周边居民走访了解得知,该处空地被周边居民误认为是一处统一堆放建筑垃圾的场地,因此陆续有人将废弃物堆放至此。

一是2019年11月11日,对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以及废旧家具进行了清理。二是2019年11月12日,在该处空地设立告知牌,告知当地居民该处禁止堆放建筑垃圾及废弃物,加强群众监督举报,同时在“上官锦城”小区2号门周边进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的法律宣传。三是建立长效联动机制,由旌阳区旌阳街道办红雨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告知执法部门;由市城管执法局按照网格化管理职责,不定时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18 SD19ZD1109DY20 广汉市 广汉市南昌路四段的“宏华源生”织造印染公司近期在下午6点左右开始排放有恶臭的气体。 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站附近区域有一定异味,厂界外未闻到明显异味;厂区内存在料桶随意堆放、设施跑冒滴漏、车间积尘多等环境问题。同时综合日常监管情况,四川宏华源森印染织造有限公司由于设备跑冒滴漏、废水导流沟未完全密闭和日常管理时有松懈,确实存在有异味不时随风飘散出厂扰民的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全厂管理和生产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二是严查生产设备跑冒滴漏,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强车间密闭控制异味飘散。三是加强危废日常管理,规范危废暂存间标识,进一步完善“三防”设施,储存的危废尽快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四是对覆盖污水处理池的胶布进行全面排查,破损的胶布立即进行修补、更换,日常操作中需要打开胶布即用即闭,防止池中臭味向外飘散。五是对废水导流池和应急池进行密闭,在污泥压滤机脱泥处近端重新修建截污沟。六是车间内各类料桶规范堆放,同时将厂区散放的原料桶全部放置到库房内。七是对车间进行全面打扫除尘,除尘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八是厂区加强环境卫生打扫,对破损的地面进行修补。广汉市经信科技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广汉生态环境局加强网格化管理;新丰镇政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

责任编辑:王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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