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第三十二批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2018年12月4日)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德阳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德阳市人民政府(盖章) (第三十二批  2018年12月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510000201812040026 德阳市经开区庐山路 汇乐馨苑小区每天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堆放在小区南门和北门,凌晨垃圾车回收垃圾噪音扰民。 德阳市 土壤,噪声   2018年12月5日下午15时,由经开区市政建管中心主任张科同志率经开区市政建管中心、旌东街道办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汇乐馨苑小区”位于德阳市西湖街168号,小区修建于2004年,共有房屋741套,入住率为100%,德阳市汇昌物业有限公司为该小区物业管理方。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经开区对群众投诉街道脏乱差和噪音扰民问题高度重视,并责成经开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不断加强对环卫工人的业务培训,规范机械操作流程,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增加环卫工人数量,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做到不扰民。明确责任区域,实行“一日两扫、全天保洁”的工作制度,做到垃圾随产随清。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汇乐馨苑小区每天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堆放在小区南门和北门,凌晨垃圾车回收垃圾噪音扰民”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小区南门和北门堆放有生活垃圾。经调查核实,该小区内未修建地坑式垃圾设施,小区内摆放有胶质活动式垃圾桶供业主丢放垃圾,因小区道路不能承载大型特种车辆进入,故每日20时由小区物业公司将小区垃圾桶内的垃圾二次转入到设置在小区南门和北门路边的铁制垃圾桶内,次日4时再由经开区市政建管中心进行垃圾清运。经核实,小区日常垃圾较多时,在铁制垃圾桶处会出现垃圾满溢的情况。经核实,由于经开区市政建管中心环卫科清运垃圾涉及面积大,清运点位多,故垃圾清运车辆需在凌晨3时开始清运工作,按照清运顺序来到该小区时为凌晨4时左右,因清运车属特种车车辆,在垃圾转装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同时清运点离小区门口较近,故对小区临街的住户会产生影响。

属实    责任领导:德阳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总工程师曾俊明;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市政建管中心;
   责任人:德阳经开区市市政建管中心主任张科。
   关于“汇乐馨苑小区南门和北门堆放生活垃圾以及凌晨垃圾车回收垃圾噪音扰民”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经开区市政建管中心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及时调整该小区垃圾清运时间,将原来次日4时改为当日21时前完成。二是责成小区物业公司①将小区垃圾运出时间调整为每日20时30分至21时,并及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清扫、冲洗;②加大卫生宣传,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洁人员及环卫设施。12月7日,该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 X510000201812040027 德阳市市辖区天元镇 泰山食品加工厂环保设施形同虚设,厂内环境极差,苍蝇、老鼠乱窜,臭气熏天。 德阳市 其他污染,大气   2018年12月5日,由德阳市旌阳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旌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谢坤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的“德阳市市辖区天元镇泰山食品加工厂”,实为德阳市泰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9日,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位于德阳市旌阳区东海路西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725519547N,经营范围:生猪宰杀、加工(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鲜、冻猪肉销售;五金交电、日用杂品、日用百货、文教体育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批发、零售;矿产品销售;水果冷藏批发;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水产、畜、禽、蛋、粮油、调味品、蔬菜采购及批发配送(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取得了德阳市政府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川德屠准字第002号)。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 德阳市泰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德阳市泰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0吨生猪屠宰生产线及冻库技术改造项目于2009年6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德市旌环函〔2009〕149号),市环保局、市财政局于2011年2月24日联合对该公司生产废水治理项目进行验收,2011年3月14日,市环保局对其生产废水治理项目出具验收意见(德环函〔2011〕25号),同意通过验收。
  2. 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旌阳区环保局已将德阳市泰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纳入环境保护“双随机”监管对象名单,对其加强了日常巡查,确保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旌阳区畜牧局向该公司下发了《畜牧屠宰企业环境保护告知书》,并与该公司签订了《畜牧屠宰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乡镇畜牧兽医站每月对畜禽屠宰企业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
  两年来,旌阳区未收到对该公司的投诉案件。
  (三)现场调查情况
  1. 关于“德阳市市辖区天元镇泰山食品加工厂环保设施形同虚设”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公司近年来多次对污水处理站及附属设施进行了处理工艺提档升级技改,处理后的废水排入一环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天元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沉渣-格栅-隔油调节-ABR厌氧-曝气-沉淀-生物稳定-外排。该公司屠宰废水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同时,该公司已纳入旌阳区环保局监督性监测名单,通过近期的监督性《监测报告》(德市旌环监字(2018)第066号)数据显示,处理后的外排废水到达国家行业排放标准限值。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及附属设施正在运行,废水总排口正在排水,运行记录及相关资料齐全。旌阳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外排废水现场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报告》(德市旌环监字(2018)第112号)显示达标。
  2. 关于“厂内环境极差,苍蝇、老鼠乱窜,臭气熏天”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德阳市泰山食品责任有限公司厂内物品堆放有序、有卫生定期检查记录,现场未见苍蝇、老鼠乱窜,未闻到熏天的臭味。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恶臭气体进行检测,12月6日,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监测报告》(ZHJC[环]201812038号)显示臭气浓度达标。
  工作组随机对周边5名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均表示平时未闻到明显异味,对自己生活并无影响。

不属实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旌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谢坤;
  责任单位: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伍林奎。
  (一)关于“德阳市市辖区天元镇泰山食品加工厂环保设施形同虚设”的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责成旌阳区环保局督促指导泰山食品责任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责成旌阳区环保局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监督,准确掌握企业排污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关于“厂内环境极差,苍蝇、老鼠乱窜,臭气熏天”的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该公司严格落实卫生清扫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避免因加工作业、卫生制度不落实产生臭气,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3 X510000201812040006 德阳市罗江县坪镇 建国砖瓦厂粉尘、噪音超标,不办理环保手续违法生产。 德阳市 大气,噪声    2018年12月5日,罗江区政府副区长刘锵同志率罗江区环保局、经科局、国土分局、略坪镇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罗江略坪建国页岩砖厂位于罗江区略坪镇建国村二组,始建于1998年,属镇办企业,主要生产粘土砖,占地30亩;2002年企业改制后,采用隧道窑工艺生产页岩砖,设计生产能力为5000万块页岩标砖,投资人方金鑫;该厂初建时厂区地势为缓坡地,周边无农户居住,2008年地震后,因建国村多处房屋损毁,为推进灾后重建,经建国村村组社员代表商议,决定在罗绵路和建国砖厂之间选址规划建设农民新村,目前新址规划内有8户农户,新建房屋距离该砖厂100米范围之内。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被投诉对象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该厂于2016年3月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626779806648J),2016年12月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62620121117130127585),符合《国家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6年12月,该厂委托第三方资质公司完成环境影响备案报告编制,新增除尘器、一体式除尘脱硫塔等污染治理设施,完成了验收监测报告,由罗江区人民政府上报市政府同意,于2017年12月取得了环保备案手续。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2015年底,按照原罗江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罗江县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罗府办发〔2015〕111号)文件要求,由区环保局牵头,各镇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经略坪镇核查上报,该厂无环保审批手续,根据清理整顿工作安排,区环保局组织区发改局、国土局、经科局等职能部门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治污设施不配套,且不符合略坪镇发展规划,应该纳入“整改一批”范畴,要求企业按期编制环境影响备案报告。2016年12月,该厂委托第三方资质公司编制了报告。2017年5月,罗江区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区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罗环〔2017〕30号)。因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整改不到位,未完善环保备案手续,区环保局将其纳入“散乱污”企业进行整顿,于2017年7月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书》(罗环发〔2017〕149号),要求该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经验收监测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017年8月,罗江区继续深入开展砖瓦行业整治工作,区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罗江县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罗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23号),根据工作安排,区国土局核实了该厂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62620121117130127585),无违法开采行为;区经科局核实了该厂采用隧道窑工艺,符合《国家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区环保局对该厂“未验先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川环法罗江立字〔2017〕4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罗江环罚〔2017〕40号),并督促企业完善备案手续。
   2017年12月,该厂落实了除尘器、一体式除尘脱硫塔等污染治理设施,完成了验收监测报告后,经罗江区人民政府上报德阳市政府同意,取得环保备案手续(德办函〔2017〕81号)。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德阳市罗江县略坪镇建国砖瓦厂粉尘、噪音超标”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时,该厂隧道窑正在焙烧,焙烧烟气经烟道收集进入配套的一体式除尘脱硫塔,经脱硫塔处理后外排,脱硫塔的加药台账记录了加药时间及加药量。2018年12月5日,罗江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厂脱硫塔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噪声等进行了采样,《监测报告》(德罗环监字〔2018〕第Q017号)显示:该厂脱硫塔废气排放物中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达标,二氧化硫排放超标;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达标;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标,夜间噪声排放超标。
   2.关于“德阳市罗江县略坪镇建国砖瓦厂不办理环保手续违法生产”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厂2015年在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被纳入“整改一批”备案管理范畴,并于2016年12月编制了环境影响备案报告,按照备案报告落实了除尘器、脱硫塔等污染治理设施,于2017年12月由罗江区人民政府上报市政府同意,取得了环保备案手续。
属实
   责任领导:德阳市罗江区副区长刘锵;
   责任单位:罗江区环保局;配合单位:罗江区经科局、略坪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罗江区环保局副局长唐勇、略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杨占森。
   关于“德阳市罗江县略坪镇建国砖瓦厂粉尘、噪音超标” 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2018年12月10日,罗江区环保局对该厂脱硫塔污染物排放超标以及厂界噪声超标的行为下达《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川环法罗江立字〔2018〕26号)。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2月10日,罗江区环保局对该厂脱硫塔污染物排放超标以及厂界噪声超标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罗环责改字〔2018〕26号),责令该厂立即改正。二是责令该厂①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脱硫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找准症结,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脱硫塔正常运行,到达处理效果,限期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②责令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布局,规范内部产噪设备操作管理,减少装载机、货车等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噪声排放,限期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③责令该厂完善操作场地硬化、原料覆盖、地面定时洒水清扫、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限期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12月10日,经罗江区略坪镇核准,整改方案已完成,并已取得该厂周边8户农户谅解。三是责成罗江区环保局、区经科局、略坪镇等按照自身职责,不断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及夜间巡查、测管协同等方式,确保企业环保问题整改到位,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编辑:周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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