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第三十一批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2018年12月3日)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德阳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德阳市人民政府(盖章) (第三十一批  2018年12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510000201812030023 德阳市绵竹市聚通公司货运站 站内下货时,矿石原料随意堆放,扬尘大。汽车噪音扰民。 德阳市 大气,噪声    2018年12月4日,由绵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石磊同志率市环境保护局相关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的“德阳市绵竹市聚通公司”,实为绵竹市聚通仓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7298109562。该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7月1日,经营场所位于剑南镇紫岩路,主要经营范围:磷矿石到达发送、白酒发送、粮食到达,火车整车装卸服务等业务。
  (二)近年来工作开情况
  1.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绵竹市聚通仓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5月4日办理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51068310050401])。
  2010年6月10日,该公司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取得了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绵竹市聚通仓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灾害重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竹环建管函[2010]59号)。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2018年3月20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到聚通仓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整改意见,要求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加强对装卸队伍的管理,文明作业,减少噪声对群众的影响。
3月23日下午,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胡敏、总工程师王强及相关执法人员对聚通仓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聚通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之后,聚通公司将作业时间调整为早上6时至晚22时,除特殊情况外,夜间不再进行装卸作业,避免噪声影响周边群众;在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喷雾措施降尘,同时对货场道路进行硬化,减少扬尘污染。4月4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致函绵竹市火车站(竹环函〔2018〕70号),请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对有业务往来的商贸公司和物流公司的管理,避免装卸货物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5月28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绵竹市聚通仓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聚通公司在装卸过程中已落实了洒水降尘措施,作业时间也进行了调整。
  12月3日,绵竹市城管局对聚通公司货运站货运车辆污染路面情况进行了现场处罚。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德阳市绵竹市聚通公司货运站站内下货时,矿石原料随意堆放,扬尘大。汽车噪音扰民。”的问题。
  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18年12月4日上午9点30分,绵竹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对群众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货物装卸作业,货物装卸场堆放有矿石原料。
  12月4日下午3时,聚通公司开始装卸作业,装卸时有扬尘产生。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聚通公司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进行监测。12月6日,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ZHJC[环]201812021号)显示,无组织粉尘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聚通公司在进行火车货物的装卸、转运时,有汽车噪音产生。噪声来源主要是汽车在发动和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声音。

属实   责任领导:绵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石磊;
  责任单位:绵竹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胡敏。
  关于“德阳市绵竹市聚通公司货运站站内下货时,矿石原料随意堆放,扬尘大。汽车噪音扰民。”的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2月6日,绵竹市环保局向绵竹市聚通仓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绵竹市聚通仓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竹环发〔2018〕291号),责成该公司:一是做好卸载货物的管理,对卸载的矿石原料等货物,要规范堆放在卸货场内,不能及时转运的要做好防扬尘措施;二是在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防止无组织粉尘污染,加强货场道路的洒水降尘工作,避免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三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群众休息时段,做好汽车运输管理,要求汽车司机、工人文明作业,做好车辆调度,避免因车辆密集造成噪声过大扰民现象。12月7日,绵竹市聚通仓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货物规范堆放、落实洒水喷雾降尘、装卸作业时间调整内容整改,并表示将持续做好员工文明作业教育、合理调度作业车辆,避免发生噪声扰民情况。
2 D510000201812030069 德阳市旌阳区兴旺塑料厂的污染问题,该厂主要生产颗粒料。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路过都能闻到塑料的臭味,废水直接通过厂里的水沟排到外面的灌溉沟渠里。另外厂内用水都是抽取地下水,必然会对其他村民的正常生活用水产生影响。该厂没有环保手续,希望调查处理。 德阳市 大气,水     2018年12月4日,由旌阳区政府副区长向军率旌阳区环保局、水务局、孝感镇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德阳市旌阳区兴旺塑料厂,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孝感镇联合村2组,2005年成立,法人代表段某,主要经营废旧塑料加工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胶条,生产工艺:原料-搅拌-挤塑-造粒-挤塑-胶条成品。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 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该厂塑料颗粒及胶条生产项目于2017年11月纳入旌阳区2017年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018年4月委托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备案报告》,2018年4月通过专家评审会,2018年11月委托四川德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备案建设项目验收报告》。2018年11月15日,旌阳区经信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分局、环保局、孝感镇政府对该厂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该项目已按备案报告完成整改,符合环保临时备案管理条件,并已报区政府批准纳入临时环保备案(德市旌府办函〔2018〕17号)。
    2. 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2017年以来,旌阳区孝感镇政府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对该厂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2017年7月,巡查中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安评手续,孝感镇政府对该厂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完善相关手续,并进行整改,同时,孝感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控该厂擅自进行违法违规生产。经核实,该厂从2017年7月停产至今。2018年10月18日至19日,因需开展环保验收监测工作,该厂经申请并得到孝感镇政府同意临时恢复用电两天。近两年来,旌阳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均未接到群众反映该厂环境问题的投诉案件。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德阳市旌阳区兴旺塑料厂的污染问题,该厂主要生产颗粒料。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路过都能闻到塑料的臭味,废水直接通过厂里的水沟排到外面的灌溉沟渠里。另外厂内用水都是抽取地下水,必然会对其他村民的正常生活用水产生影响。该厂没有环保手续,希望调查处理”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厂从2017年7月停产至今,旌阳区孝感镇政府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并对相关设备张贴了封条,10月18日临时恢复用电时未发现封条有拆封痕迹。10月18日至19日,该厂委托四川净澜检测有限公司对其排放的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川净检字〔2018〕第1352号)结果显示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和噪声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经调查核实,2017年7月停产至今该厂只有1名看守人员,故生活废水产生量极少。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对生活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未发现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排口及外排到农灌沟渠的痕迹。经核实,该厂塑料颗粒及胶条生产项目已于12月4日纳入旌阳区第三批临时环保备案项目。经核实,该厂用水水源为自来水管网,由成都铁路局林务公区供水所供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私自抽取地下水行为。
不属实      责任领导:旌阳区政府副区长向军;责任单位:旌阳区环保局、旌阳区经信局、孝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旌阳区环保局局长伍林奎、旌阳区经信局局长刘心好、孝感镇政府镇长徐昌明。
    关于“德阳市旌阳区兴旺塑料厂的污染问题,该厂主要生产颗粒料。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路过都能闻到塑料的臭味,废水直接通过厂里的水沟排到外面的灌溉沟渠里。另外厂内用水都是抽取地下水,必然会对其他村民的正常生活用水产生影响。该厂没有环保手续,希望调查处理”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旌阳区环保局、旌阳区经信局、孝感镇人民政府继续加强对该厂的日常巡查监督,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3 D510000201812030076 德阳市广汉市向阳镇向鑫路沪鑫源搅拌站在去年被取缔,今年又开始作业,生产噪声扰民。 德阳市 噪声     2018年12月4日,由广汉市副市长聂忠顺率广汉市经信局、住建局、环保局、向阳镇政府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沪鑫源搅拌站”实为四川沪鑫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广汉沪鑫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向阳镇同兴村,建于2008年,法人代表夏某。该公司主要产品是商品混凝土;主要生产原料是砂石、水泥;主要工艺是砂石由进料口进入砂仓,在搅拌机中与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搅拌后装混凝土运输车;主要污染物是噪声和粉尘。该公司按照绿色商砼站要求修建站房并对生产设备进行封闭,有效的减少生产噪声,设置喷淋设施及雾炮进行厂区内降尘;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二级生化处置后达标排放。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该公司于2008年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因公司更名更换营业执照。该公司于2009年5月办理了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环评,2013年8月完成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2017年8月,收到环保投诉案件,反映“沪鑫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噪音、扬尘和水污染”。经监测,该公司噪声符合排放标准(《监测报告》广环监字(2017)第Q08-194号)。对该公司超“环评”建设的碎石生产线以及存储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或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外排场地冲洗废水超标的违法行为,广汉市环保局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决定书》川环法广汉立字[2017]87号),并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限期整改决定书》川环法广汉改字[2017]204号)。2017年8月,广汉市住建局对该公司下达《广汉沪鑫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需整改项目的通知》(广住建发[2017]127号)。2017年9月,广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环法广汉罚字[2017]87号),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罚款34098元。2017年10月,该公司整改完成后,经德阳市经信委、广汉市经信局、住建局、环保局、向阳镇联合检查合格后恢复生产。
   由于四川沪鑫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进入环保“双随机”执法监管系统,广汉市环保局通过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企业进行监管。
   广汉市经信局自2017年以来,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业实施方案》、《2017年广汉市工业领域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实处,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广汉市住建局自2017年以来,组织召开《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后续工作安排部署会》等专题研究会,制定了《广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扬尘防止工作方案》;对砂石企业进行日常巡查监管,不定期进行抽查。
    广汉市向阳镇政府自2017年以来,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了日常巡查监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企业环保规范治理,配合市经信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加强辖区企业的管理,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德阳市广汉市向阳镇向鑫路沪鑫源搅拌站在去年被取缔”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2017年10月,对四川沪鑫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已执行完毕;该公司按照广汉市环保局下达的《行政执法限期整改决定书》和广汉市住建局下达的《广汉沪鑫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需整改项目的通知》,在整改完成后,经德阳市经信委、广汉市经信局、住建局、环保局、向阳镇联合检查合格后,于2017年10月恢复生产。
    2.关于“今年又开始作业,生产噪声扰民”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方式采取的是全封闭式。2018年12月4日,广汉市环境监测站对厂区开展了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监测报告》(广环监字〔2018〕第Q12-127号)显示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经调查核实,该公司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偶发性噪声存在扰民现象。
属实    责任领导:广汉市政府副市长徐俊;
   责任单位:广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人:广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张路。
关于“德阳市广汉市向阳镇向鑫路沪鑫源搅拌站在去年被取缔,今年又开始作业,生产噪声扰民”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责成该公司在厂区内树立标识,所有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搅拌运输车严禁快速空转罐体,避免产生噪声,砂石运输车卸料时严禁碰撞车门,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加强管理,逗硬奖惩。12月4日,该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责成广汉市经信局加强网格化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三是责成广汉市住建局加强对企业的行业监管,推动企业绿色生产;四是责成广汉市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五是责成广汉市向阳镇政府加强属地监管责任。
4 D510000201812030066 德阳市旌阳区旌阳街道文庙广场老味道小食摊区有很多小吃店,油污到处都是;广场上每天都有人唱歌跳舞,噪声很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德阳市 大气,噪声    2018年12月4日,由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刘超率市城管执法支队,旌阳区公安分局、旌阳街道办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的“文庙广场”处于德阳市中心城区,属开放式广场,于2003年修建,占地面积5.37公顷,为市区文化展览、公益活动、市民休闲健身的场所。
   群众投诉反映的“文庙广场老味道小食摊区”为2016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在文庙广场上的小食摊区,目的是规范中心城区流动商贩管理、切实改善市容环境秩序,主要经营小吃、快餐、饮品、小商品等,分布于文庙广场东、西两侧。通过公开竞标,该小食摊区现由德阳市旌圣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服务。
   群众投诉反映的“广场唱歌跳舞”主要是指文庙广场上由市民自发参与、组织的娱乐休闲项目,参与人员以中老年人为主。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文庙广场老味道小食摊区于2016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德阳市旌圣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取得为期6年的经营权。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多次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油污排放的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使用情况。
   2017年1月,为加强文庙广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市城管执法局设立专门执法中队负责对广场进行日常管理。
   2017年4月,为更好的规劝卡拉OK、广场舞、打陀螺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市公安局在广场的南侧和北侧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安装了2部噪声检测显示屏,公安、城管执法人员通过直观数据加强对卡拉OK、广场舞、打陀螺人员的劝导。自2017年8月以来,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对文庙广场噪声扰民问题多次约谈相关文娱团体,并进行联合治理。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文庙老味道小食摊区油污到处都是”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油污污染地面主要是因为食客就餐过程中餐食油渍滴撒,以及经营者擦洗桌面时食品垃圾掉落地面,加之管理公司清洗保洁不及时造成的。
    2.关于“广场上每天都有人唱歌跳舞,噪声很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目前文庙广场有自发形成的群众舞蹈队共33个,参与人员(多为中老年人)在进行健身、文娱等活动的同时存在噪声扰民的行为。
属实   (一)关于“文庙老味道小食摊区油污到处都是”问题
   责任领导: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刘超;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
   责任人:市城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甘宁。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市城管执法支队对商家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保持情况进行规范。12月4日,该项整改已完成;二是责成小食摊区管理公司对区域内地面的油污进行彻底清洗,并对餐厨垃圾收储容器进行更换。12月4日,该项整改已完成;三是责成小食摊区管理公司制定长期有效的管理方案,按照方案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12月4日,经核查该整改方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四是责成市城管执法支队加强对小食摊区管理公司的监督以及小食摊区的日常监管。
   (二)关于“广场上每天都有人唱歌跳舞,噪声很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
   责任领导:德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军晖;
   责任单位:德阳市公安局、德阳市城管执法局、旌阳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德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杨勇、德阳市城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甘宁、旌阳区旌阳街道办副主任廖建华。
   整改情况:责成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旌阳区政府配合,联合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长期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社会生活噪音治理工作的认识、支持、参与;二是组织文庙广场各舞蹈队召开文庙广场噪声治理座谈会,要求各文娱团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禁止广场舞和唱歌时间为12时至14时30分、21点至次日7时)组织广场舞和唱歌。12月6日,该项工作已完成;三是加强对文庙广场噪音污染扰民的巡查、劝导力度,及时规范、劝导、纠正群众娱乐、健身活动中产生的噪音污染扰民等不文明行为。长期坚持。
5 D510000201812030023 德阳市广汉市新丰镇西城村金土砂石厂,拉沙石的货车进出频繁,噪声和扬尘很大、污水直排,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希望督查组调查处理。 德阳市 大气,噪声,水    2018年12月4日,由广汉市副市长张良率广汉市砂石办、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新丰镇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的“金土砂石厂”实为广汉市金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人代表文某,地址位于广汉市新丰镇西城村2组。主要原料为外购连砂石,主要产品为道路建设用水稳层材料,生产工艺为:连砂石--破碎--水洗分级--配料(加粉煤灰和水泥)--搅拌--成品。
    (二)近年来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
    1.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该公司2011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环建[2011]91号)并办理环评手续,2017年11月取得《营业执照》。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新丰镇政府一是安排镇环安办工作人员每月进入该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自主验收需停产整改期间,下达停产整治告知书并及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定安装生产设施,及时修建并维护环保设备,防止因停产发生的环境污染。二是2018年10月20日下发文件,要求所有排污企业整改修建企业内部污水管网,并于10月29日前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始排放;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内部污水管网已整改修建完毕并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三是加大中小企业相对集中区周边棚户区拆迁工程力度,在拆迁期间为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要求中小企业相对集中区内的所有企业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噪音达标进行生产,并严格执行禁止夜间生产。四是根据广汉市砂石资源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对全镇存在的砂石堆场(商混站)进行了排查上报,并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在12月底前对厂区进行清理,堆场覆盖。目前,该公司正在修建封闭式厂房,进一步减少扬尘。
    广汉市环保局多次会同新丰镇政府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广汉市交通局采取“流动巡查、疏堵结合”的方式,安排人员在老川陕路路段对过往违法装载的超载超限砂石运输车辆进行治理。通过治理,老川陕路路面行驶的超载超限车辆大幅减少,非法严重超载超限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公路基础设施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金土石砂厂,拉沙石的货车进出频繁,噪音和扬尘很大”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属于新丰镇中小企业相对集中区范围,2018年9月底新丰镇已完成西城村2组棚户区改造,现周边300米范围内已无住家户;该公司对堆放的原材料进行了遮盖,日常使用洒水车及雾炮对厂区内扬尘进行喷雾降尘;该公司已于2018年8月16日停产至今,企业正在完善环保设施,拟开展环保设施的自主验收。经现场调查,噪音主要来源于该公司按第三方验收公司要求停产安装环保生产设备、修建封闭式厂房的建设项目中,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运输车辆往返次数较多,车辆发动次数和鸣笛次数频繁,造成一定噪音影响居民休息。经现场调查,2018年7月-9月,广汉市城乡建设公司在该公司路段进行雨污管网建设,造成原路面的损毁,货车通过该路段时,会产生一定的扬尘。目前,广汉市城乡建设公司已完成该路段市政管网的建设,修复该路段的施工队于2018年11月中旬进驻。
    2.关于“污水直排”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公司2018年8月16日至今已停止生产,无任何生产废水;原生产中的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在停产期间,该公司已将雨水、污水管道按要求分别接入市政雨水、污水管网中。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该企业有污水直排的行为,也未接到任何有关于废水直排的投诉。
属实    责任领导:广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良;
   责任单位:广汉市交通运输局、新丰镇政府;
   责任人:广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向传嘉,广汉市新丰镇政府镇长张义威。
   关于“德阳市广汉市新丰镇西城村金土石砂厂,拉沙石的货车进出频繁,噪音和扬尘很大,污水直排,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希望督查组调查处理”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责成该公司做好停产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并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①硬化堆料场地;②堆料进行防尘网覆盖处理;③场地进行封闭处理;④对设备及通道进行吸尘、降尘处理⑤定点定人对道路场地及设备进行清理。该项整改工作于2018年12月31前完成。同时,加强公司内部车辆运输的管理,进出货运车辆必须平厢盖篷布,不得抛洒滴漏、禁止超限超载运输。二是责成广汉市交通局及新丰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货车司机做到文明驾驶;同时,派出综治巡逻队加大周边的巡查力度,禁止该公司夜间进行运输。三是责成广汉市新丰镇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四是责成广汉市交通局加快老川陕路路面恢复,并配合新丰镇政府出动洒水车坚持每日进行喷洒,防止扬尘污染。
责任编辑:周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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