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第十六批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第十六批 2018年11月18日)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德阳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德阳市人民政府(盖章) (第十六批  2018年11月1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510000201811180014 德阳市绵竹市东北镇谷王村3组 队长曾凡贵的养殖场存在排污污染问题;养殖场的酒糟臭味难闻,下雨时堵塞灌溉水渠,烂酒糟水直排防洪水渠,污染水质,造成村里养鱼塘中的鱼大量死亡。 德阳市 水,大气     2018年11月19日,由绵竹市政府副市长张丽珂率绵竹市农业局、东北镇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曾凡贵养殖场位于东北镇谷王村3组,在畜禽养殖准养区内。该养殖场于2013年建成投产,从事肉牛养殖,占地约4亩,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年出栏能力100头。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曾凡贵养殖场于2018年11月12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四川省)”上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1851068300000304号)。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2017年7月,绵竹市制定并印发了《绵竹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方案》(竹市委办[2017]132号),成立了以市长邹远骏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张丽珂任副组长的全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工作重点、资金保障和督查考核,全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绵竹市东北镇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畜禽养殖场“两分离三配套”整治工作,督促曾凡贵养殖场建立了畜禽养殖养殖粪污消纳台账,要求其采取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配套完善沼气池、沼液收集池、干粪堆积场等措施,推进养殖场粪污治理达标升级。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德阳市绵竹市东北镇谷王村3组队长曾凡贵的养殖场存在排污污染;养殖场的酒糟臭味难闻,下雨时堵塞灌溉水渠,烂酒糟水直排防洪水渠,污染水质,造成村里养鱼塘中的鱼大量死亡” 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该养殖场建有沼气池120.3立方米,沼液收集池227立方米,干粪堆积场252平方米,雨污分离沟197米,有配套种植土地面积131.37亩,建立了粪污消纳台帐,粪污均做有机肥还田利用,养殖场粪污去向明确。经走访周边4名群众,均表示未发现该养殖场有偷排、直排现象。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肉牛的主要粗饲料为酒糟,其利用养殖场内空地建有酒糟饲料的露天堆放点一处,于2018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堆放点场地硬化,三面修建有高度1.6米左右的挡墙。养殖场外有一条兼有排洪、灌溉功能的沟渠。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有酒糟水流入该沟渠,但该养殖场堆放点有一面无挡墙,遇下大雨,有造成雨水带酒糟后流入沟渠、对沟渠水体造成污染的隐患,且酒糟室外露天堆放,散发的异味对周边群众具有一定的影响。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外排洪灌溉沟下游有一个面积约1亩的养鱼塘,位于东北镇谷王村二组,距养殖场约1公里左右。经走访养鱼塘周边4名群众,表示自2016年以来未发生过死鱼现象。
属实     责任领导:绵竹市政府副市长张丽珂。
    责任单位:绵竹市农业局、绵竹市东北镇政府。
    责任人:绵竹市农业局局长甘德福、东北镇政府镇长刘昌虎
    关于“德阳市绵竹市东北镇谷王村3组队长曾凡贵的养殖场存在排污污染问题;养殖场的酒糟臭味难闻,下雨时堵塞灌溉水渠,烂酒糟水直排防洪水渠,污染水质,造成村里养鱼塘中的鱼大量死亡 ”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责成该养殖场对照已完善的《整改方案》,清除露天酒糟堆放点存放的酒糟,并在养殖场内建立规范的室内酒糟堆场,杜绝沼液流入沟渠,防止污染物进入沟渠污染水质,造成环境污染,并于12月22日前完成整改。二是责成该养殖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场内外环境卫生,保持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粪污经处理后还田利用。三是责成东北镇政府加强该养猪场环保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并长期坚持。
2 X510000201811180025 德阳市广汉市西外乡 狮堰小区内一些居民将住房(自办或出租)私自该做茶馆非法经营,特别是小区8栋6单元1-2改做的茶馆噪音严重扰民。 德阳市 噪声     2018年11月19日,广汉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张良率广汉市公安局、工商质监局、西外乡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投诉件中反映的西外乡狮堰小区,是统征拆迁安置小区,自2012年起,先后共计建设并入住三期,住户2300余户,涉及西外乡狮堰村、金山村、金谷村、高涧村及楠林村5个村的征地“农转非”安置群众。小区内正在经营的茶馆(棋牌室)共有6家,其中群众投诉反映“噪音严重扰民”的茶馆位于西外乡狮堰小区一期8栋6单位1-2,户型为110平米,经营者黄绪炳、张兴会夫妇,两人均是西外乡金山村5组人。该茶馆于2016年9月租用房主廖建勇的房屋从事茶水经营服务,有棋牌设施9桌。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10月以来,广汉市西外乡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该小区存在的14家茶馆(棋牌室),采取小区外提供场地公开招租,开辟普惠性群众休闲场所,引导群众到小区外休闲娱乐,分散小区内茶馆客流等举措,积极引导茶馆经营者搬迁到小区外的商业用房或督促其关停。截至目前,累计搬迁4家、关停4家,现小区住宅区域仍有6家茶馆(棋牌室)。2017年12月,狮堰小区管委会对周边及小区内存在经营行为的商家发出公告,要求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并对环境保护作出明确要求,2018年5月7日广汉市城管局、广汉市公安局西外派出所、狮堰小区管委会对狮堰小区内茶馆噪音扰民现象进行现场检查,要求茶馆降噪及规范经营行为。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德阳市广汉市西外乡狮堰小区内的一些居民将住房(自办或出租)私自该做茶馆非法经营,特别是小区8栋6单元1-2改做的茶馆噪音严重扰民”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小区因缺乏群众休闲娱乐场所,且大部分住户未40周岁以上的拆迁户,属就业困难群体,有部分住户便私自在家中开设茶馆,从事茶水、棋牌服务等经营活动的现象。经核查,该小区现有6家茶馆(棋牌室),其中3家为自用房经营,另3家为租房经营,均无营业执照。经核实,该小区内6家茶馆(棋牌室)从事经营活动的时间一般在中午12:00时—晚上12:00时,由于夜间营业,影响周边群众休息。
属实     责任领导:广汉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张良。
    责任单位:广汉市公安局、广汉市工商质监局、广汉市西外乡政府。
    责任人:广汉西外乡政府副乡长张亮、广汉市工商质监局执法大队队长张勇、广汉市西外乡派出所所长周海。
    关于“德阳市广汉市西外乡狮堰小区内的一些居民将住房(自办或出租)私自该做茶馆非法经营,特别是小区8栋6单元1-2改做的茶馆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广汉市西外乡派出所、狮堰小区管理委员会已责令该小区6家茶馆(棋牌室)夜间停业整顿。二是责成广汉市工商质监局、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规范该小区茶馆(棋牌室)营业行为,夜间停业时间规范为每日晚8时至次日早8时。三是责成广汉市西外乡政府、狮堰小区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该小区的管理,加大对茶馆(棋牌室)噪音扰民的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引导,杜绝噪音扰民行为。
3 D510000201811180063 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清泉村22组,艺之星石材厂、益昌隆石材厂,这两家厂在生产加工中产生刺鼻气味,味道有点像香蕉水,特别在早上7点至9点气味特别明显。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德阳市 大气     2018年11月19日,由什邡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统战部部长李先辉率什邡市环保局、经信局、师古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艺之星石材厂、益昌隆石材厂”实为什邡市雨林森家具有限公司2018年7月合资引入的两条家具石材生产线。该公司位于什邡市师古镇清泉村22组,法定代表人为毛永霖,所占土地为建设用地,周边400米内无住户,两条石材生产线生产工艺为石材切割—打磨—手工刷不饱和聚酯树脂工段—抛光—成品。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该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8年3月20日,该公司与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协议,协议约定2018年9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但目前第三方公司未出具环评报告;2018年5月15日,该公司取得“年产5万套板式、实木、定制、软体家具,家具石材生产线”项目备案(川投资备[2018-510682-21-03-253949]FGQB-
0076号)。
2.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日常监管情况
2018年8月28日,什邡市环保局接“12369”环保热线电话反映“师古镇艺之星石材厂噪声大”的投诉后,于2018年8月29日将该投诉件转交师古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2018年8月30日,师古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什邡市雨林森家具有限公司的艺之星家具石材生产线正在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因厂房车间的封闭隔音还未完善,造成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噪音较大,故立即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2018年9月5日,师古镇将投诉噪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同时,师古镇政府将此次调查处理中发现的该公司可能存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问题上报什邡市环保局。经什邡市环保局现场核查,于2018年9月14日对该公司未报经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下达《立案决定书》(什环立字〔2018〕35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什环责改字〔2018〕35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项目建设。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清泉村22组,艺之星石材厂、益昌隆石材厂,这两家厂在生产加工中产生刺鼻气味,味道有点像香蕉水,特别在早上7点至9点气味特别明显”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时该公司的两条生产线一直处于停产整顿中。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在停产整顿前,两条石材生产线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其手工刷不饱和聚酯树脂工段会散发出刺鼻气味;同时,使用的手工刷不饱和聚酯树脂操作台和垫布为原旧设备,设备上残留的不饱和聚酯树脂也会散发出刺鼻气味。经现场调查,该公司两条石材生产线在石材切割、打磨工段采取湿法作业降低扬尘,建有用于对产生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的收集沉淀池;在抛光工段,建有用于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的抽风和粉尘吸附设施;在手工刷不饱和聚酯树脂工段,建有用于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的VOC光氧设施。经现场调查,该公司近期对已停建厂房的钢结构刷了防锈漆,导致存在一定的无组织挥发性气味排放。经现场走访该公司周边群众5名,均反映未闻到从该公司内散发出的树脂气味。
2.关于“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无果”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核实,什邡市环保局“12369”热线于2018年8月28日接到群众反映“师古镇艺之星石材厂噪声大”问题,并于2018年8月29日转交师古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2018年8月30日师古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什邡市雨林森家具有限公司因厂房车间的封闭隔音还未完善,造成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噪音较大,立即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2018年9月5日师古镇政府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同时,师古镇政府将此次调查处理中发现的该公司可能存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问题上报什邡市环保局。经什邡市环保局现场核查,于2018年9月14日对该公司未报经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下达《立案决定书》(什环立字〔2018〕35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什环责改字〔2018〕35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项目建设。截至目前,什邡市“12369”热线电话等环保投诉平台均未再次收到涉及该公司的投诉件。
属实     责任领导:什邡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统战部部长李先辉。
    责任单位:什邡市环保局、什邡市经信局、师古镇政府。
    责任人:什邡市环保局局长杨兵、什邡市经信局局长李炳波、师古镇镇长张敏。
    1.关于“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清泉村22组,艺之星石材厂、益昌隆石材厂,这两家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刺鼻性气味,味道有点像香蕉水,特别在早上7点至9点气味特别明显”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责令该公司在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继续开工建设,待环保审批手续完善后,严格落实环评措施,确保验收后环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二是责成什邡市经信局加强行业管理,指导该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环保安全职责,明确区域管理,改善生产环境;三是责成师古镇政府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督促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厂区环境卫生,特别是手工刷不饱和聚酯树脂工段要及时清理,并长期坚持。
    2.关于“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无果”问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什邡市环保局、经信局、师古镇政府重点围绕废气、噪音、扬尘防治和企业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并长期坚持。
4 D510000201811180017 德阳市广汉市西外乡汉州大道狮堰小区、川师学府城、江南印象小区、帝景湾小区附近,在航天桥上坡位置,附近有很多砂石车,主要在晚上超载运输,发出很大的噪音。附近居民不堪其扰,请还老百姓深夜的清净生活。 德阳市 噪声     2018年11月19日,由广汉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良率广汉市公安局、交通局、西外乡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广汉市西外乡汉州大道狮堰小区、川师学府城、江南印象小区、帝景湾小区附近,在航天大桥上坡位置”实为G108国道广汉城区绕行段,该路段位于我市城西方向,处于长沙路延伸段与汉州大道交汇路口, 承担着城区道路交通压力分流任务。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4年以来,我市按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深化和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年》等文件的工作安排,狠抓砂石源头管控,强化砂石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目前,我市境内已全面禁采沙石,通过路面整治、源头管控等措施,我市“双超”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督查到位。对广汉辖区内非法砂石料场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台账。二是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2017年至今,全市共检查各类货运车辆 5万余辆,查获货车超载240余起,改型160余起,飘散滴漏 840起, 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1016起。三是认真开展冲关闯卡联合执法行动,与国土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打击辖区内盗采盗挖砂石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源头监管,落实砂石车辆运输主体责任。严格源头责任倒查追究,对路面查获的违规装载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倒查追究车辆所属单位、货物装载单位及具体监管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加强“双超”治理宣传。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德阳市广汉市西外乡汉州大道狮堰小区、川师学府城、江南印象小区、帝景湾小区附近,在航天大桥上坡位置,附近有很多砂石车,主要在晚上超载运输、发出很大的噪音”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自2018年3月24日起,广汉市城市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对G108国道入口、车辆密集城区段的货运车辆实施限制驶入,故货运车辆需从汉州大道绕行,致该路段交通车辆通行流量较大,绕行过境砂石运输车辆较多,从而引发噪声问题。11月19日至22日,广汉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46人次,警车18台次,检查过境砂石车、运渣车、商砼车及其他货运车辆280余辆,查处过境砂石车辆超载6起,商砼车超载2起,货车超载1起,放大号不清6起,改型1起,抛洒滴漏5起,货车车厢没关好行驶的2起,违反禁令标志1起,随意变道1起,未系安全带1起,过境砂石车辆其他违法行为60起。
属实     责任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良。
    责任单位:广汉市公安局、广汉市交通局、广汉市西外乡政府。
    责任人:广汉市公安局副局长代伟、广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向传嘉、广汉市西外乡政府乡长罗晓红。
    关于“德阳市广汉市西外乡汉州大道狮堰小区、川师学府城、江南印象小区、帝景湾小区附近,在航天大桥上坡位置,附近有很多砂石车,主要在晚上超载运输、发出很大的噪音”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及西外乡政府加大道路车辆超载及相关噪声整治工作, 一是由广汉市公安局成立西外汉州大道车辆超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组成,制定《关于砂石、渣土运输交通违法及噪音扰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具体工作措施,并从11月19日起联合市交通局采取流动巡逻和固定守卡的方式严厉查处砂车、运渣车及其它货车等超载超速、不按规定鸣号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查处货车超载、违法鸣笛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责成广汉市公安局在长沙路帝景湾交汇路口设立24小时全天候固定执勤卡点,同时设立流动巡逻组,不定时对该路段进行巡逻查处。设立走访小组,安排警力到附近生产工地走访,要求驾驶人遵守法律法规,不超载不扰民。现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90余次,教育驾驶员320余人;三是责成广汉市公安局加强对设置的限行、限速、禁止鸣笛等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线的巡查,确保标志、标线清晰、有效,并在汉州大道周边小区路段增设禁止鸣笛标志。标志增设工作已于11月23日完成;四是责成广汉市公安局强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该路段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培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章守纪意识,同时邀请群众参与监督,对所发现的超载、不按规定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报警投诉。并联合西外乡政府及时对该路段住户进行走访,通报整治成效,征求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该路段存在的超载和噪音问题。
5 D510000201811180018 德阳市旌阳区皇许镇绵河村三组、四组,豆腐加工厂水污染很严重,直排到绵远河。 黄圣培养猪场粪水直排到绵远河。天宇塑料厂气味难闻,污染空气。 德阳市 水,大气     2018年11月19日,旌阳区政府副区长向军率旌阳区环保局、畜牧局、黄许镇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的“豆腐加工厂”实为旌阳区黄许镇绵河村永发豆制品加工部,位于旌阳区黄许镇绵河村3组,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蔡永发,2017年10月30日取得营业执照。每日加工豆腐300斤左右。
群众投诉反映的“黄圣培养猪场”位于旌阳区黄许镇绵河村四组,负责人黄圣培,养殖规模为10头左右生猪,养殖方式为“家庭式”散养,位于准养区内。
群众投诉反映的“天宇塑料厂”实为德阳市天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旌阳区黄许镇绵河村,法人代表周振宇,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生产工艺:塑料硬片—电加热(加热温度50至90摄氏度)—成型—自然冷却—脱模形成产品。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 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2018年11月1日,永发豆制品加工部经营者蔡永发在网上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009年5月,德阳市天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09年6月1日,该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通过旌阳区环保局审批(德市旌环函〔2009〕152号);2017年3月10日,该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通过旌阳区环保局验收(德市旌环验〔2017〕15号)。
2. 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旌阳区环保局根据日常监管要求,对德阳市天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对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填写了相关记录表。2018年10月26日,旌阳区环保局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采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
2016年12月27日、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22日, 旌阳区环保局“12369”微信平台共收到对德阳市天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投诉3件。经调查核实,其中两件为该公司值守人员烟熏腊肉产生异味,旌阳区环保局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另一件为该公司周边一垃圾池焚烧垃圾产生异味,旌阳区黄许镇绵河村村委会已及时组织人员对垃圾池进行了清理。
(三)现场调查情况
1. 关于“豆腐加工厂水污染很严重,直排到绵远河”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永发豆制品加工部经营者蔡永发利用自家住房后庭院从事豆腐加工,豆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通过沉淀池等简易处理后外排入灌溉沟(陈家堰),未直排到绵远河。现场调查时该豆腐加工部未生产,但废水外排口有少量废水外排。11月19日,旌阳区环境监测站对其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德市旌环监字(2018)第093号)显示:化学需氧量572mg/L、氨氮48.2mg/L、总磷6.4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化学需氧量100mg/L、氨氮15mg/L、总磷0.5mg/L的标准。
2. 关于“黄圣培养猪场粪水直排到绵远河”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时,该农户圈舍已经拆除,圈内无存栏生猪,未发现有粪污直排现象,且该养殖户配套建有沼气池20余立方米,主要用于粪污收集、处理,沼渣、沼液返田用于自留地蔬菜种植,没有外溢现象。
3. 关于“天宇塑料厂气味难闻,污染空气”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开展热压塑料片生产,只有少数工人在裁剪、清理压制成型的产品。11月20日,旌阳区环保局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开展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排放标准(ZHJC〔环〕201811169号)。经走访周边村民4名,均反映未闻到异味。
属实     一、关于“豆腐加工厂水污染很严重,直排到绵远河”问题
    责任领导:旌阳区政府副区长向军;责任单位:旌阳区环保局、黄许镇政府;责任人:旌阳区环保局局长伍林奎、黄许镇政府镇长廖强。
    1.行政处罚情况:11月21日,旌阳区环保局针对永发豆制品加工部外排废水涉嫌超标排放问题,向该豆制品加工部下达《立案决定书》(编号:2018054)。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11月21日,旌阳区环保局向该豆制品加工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德市旌环责改字〔2018〕57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二是责成黄许镇政府安排人员对外排污水沟渠进行清理,11月21日经核查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黄圣培养猪场粪水直排到绵远河”问题
    责任领导:旌阳区政府副区长向军;责任单位:旌阳区畜牧局、黄许镇政府;责任人:旌阳区畜牧食品局局长李国金、黄许镇政府镇长廖强。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旌阳区畜牧局、黄许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并督促全镇类似养猪场做好粪污资源利用和养殖区域周围环境整治,禁止粪污乱排乱放。
    三、关于“天宇塑料厂气味难闻,污染空气”问题
    责任领导:旌阳区政府副区长向军;责任单位:旌阳区环保局、黄许镇政府;责任人:旌阳区环保局局长伍林奎、黄许镇政府镇长廖强。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旌阳区环保局、黄许镇政府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旌阳区纪委已专案进行调查,拟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责任编辑:周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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