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定出台多项政策推进退役军人就业等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多项政策推进退役军人就业等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关于用足用好优惠政策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的意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关于用好烈士褒扬红色资源 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意见》等文件。7月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这些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介绍有关情况,深入进行解读。

“为做好当前形势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我们梳理汇总各方面政策措施,让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就业创业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各地正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有效对接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助力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为稳住经济大盘作出应有贡献。同时,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支持退役军人在中小学教育领域多元化发展,鼓励退役军人在学校军训任务中担任教官。

拥军优抚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全面启动优抚医院改革旨在促进优抚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优抚对象、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通过5至10年努力,构建起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特色鲜明、满足需求、富有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优抚医疗体系。新修订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完善了“保险+救助+补助+优待”的优抚医疗政策体系,一方面健全政策体系、明确享受原则;另一方面拓展优待内容、优化服务程序,使优抚对象就医更实惠、更便捷,进一步提升尊崇感。

褒扬纪念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督导落实,持续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对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强英烈事迹挖掘、英烈故事讲述、英烈精神弘扬工作,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作用。(记者 刘小兵)

责任编辑:胡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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