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系统2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5月25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我市公安系统2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表彰。

每5年举行一次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是对近年来在各项公安工作中涌现出的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进行的最高褒奖。在今年的大会上,我市公安系统2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表彰,绵竹市公安局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局”,德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广汉市公安局民警李自强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什邡市公安局雍城派出所双泉社区民警王珍德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记者 张嵘)

责任编辑:胡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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