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旁观者”到“责任人” 罗江首创“企业河长制”

“黄水河流经厂界边,它就是我厂的一部分,河里的垃圾我来清理!”罗江经开区园区一企业负责人如是说。近日,罗江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罗江经开区管委会召开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该辖区重点排污企业负责人受邀担任黄水河河段长,并积极进行了表态。

罗江黄水河是罗江区的“母亲河”,由北至南贯穿罗江区,途经罗江经开区、金山镇、罗江城南工业园区、万安镇,汇入凯江。近年来,由于园区企业逐渐发展壮大,经济生产活动增多,部分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不到位,环保意识不强,导致黄水河水环境、水质呈下降趋势。罗江区生态环境局意识到,改善黄水河水质,必须提高企业环保意识,让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势在必行。

“我们提倡共治共享,邀请园区企业参与黄水河水质治理和黄水河巡查,从而

改善和提升黄水河水质。”罗江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常规日常巡查巡检到“双随机”检查,从整改落实到环境信用监管,从“要你做”到“我要做”的企业河长,罗江一直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新手段。

记者从德阳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罗江推出的“企业河长制”尚属首创,相关部门也在积极调研,未来有望向更多地方推广。罗江在推动“企业河长制”落在实处中,各“企业河长”纷纷表示,将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优化各项环保治理设施,

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杜绝环境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巡河与河道整治工作,提高黄水河水质,保护水环境。

据悉,为推动企业从“旁观治水”向“责任治水”转变,罗江区生态环境局和罗江经开区针对涉水、涉气企业逐一进行了约谈,对企业不同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对各企业提出要求,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把关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达标排放,持证排放;要重视环保,聘请专业的环保管理人员,处理好企业发展和污染防治之间的关系;要强化环保意识,定期开展环保演习。(记者秦琴通讯员申东海)

责任编辑:吴必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