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精准“归位”清洁村庄人人共享 我市各地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最重要、最基础、最迫切的一环。在我市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罗江区、绵竹市坚持新发展理念,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扭住关键发力,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特色亮点,为我市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一整套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罗江区不断深化和完善资金可筹集、农户可参与、经验可复制、运行可持续的“五步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罗江模式”,形成了“延伸户定点、升级组分类、配齐分类车、改造中转站、完善终处置”的升级版,已跻身全省标杆、全国典范——

“五步走”规范垃圾处理流程。按照“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五步走”流程规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即每3-5户修建一个定点投放垃圾池收集垃圾,每组修建1-2个生态分类池进行易腐垃圾生态堆肥,每村配备保洁人员和收运设施将需进一步处理的垃圾运至镇垃圾中转站暂存,每镇修建1个垃圾压缩中转站暂时储存村上转运来的需进一步处理的垃圾,区配备垃圾压缩车辆将需进一步处理的垃圾送往正规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两分两处”实现垃圾精准归位。“两分”:农户按照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和其他垃圾三个类别,对生活垃圾进行初次粗放分类,在此基础上,村组保洁人员将农户初次分类的垃圾收运至村组垃圾分类池进行二次精细分类。“两处”:在二次精细分类之后,一方面利用生态堆肥池就地处理可堆肥垃圾,并选择就近的果园进行资源化利用,另一方面将不可回收垃圾统一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个一”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收足“一元钱”:开创村民每人每月自觉缴纳一元钱作为农村清洁费用先河,既弥补了资金的不足又充分调动了村民主动参与农村垃圾和环境治理的积极性。立下“一条规”:将垃圾分类、环境治理等作为固定制度和常态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用好“一块牌”:定期开展“卫生文明户”公开评比,实行“优评挂牌,差评摘牌”制度,在生活垃圾治理中激励形成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填实“一张表”:建立保洁员工作情况民主评议表,每年邀请村民代表自主评价,以评价满意度高低决定保洁人员奖励补助和是否续聘。公开“一电话”:建立群众监督有奖举报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给予举报属实的群众适当奖励。

“三加强”保障垃圾治理效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主要领导牵头的区级、镇级、村级“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区、镇、村三级书记齐抓共管的治理网络体系,并在每镇设环境治理办,配备管理人员1-3名,集中统一监管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在每镇、村、组聘请保洁人员履行垃圾清运和垃圾分类等工作职责。加强资金保障:其中,区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村民每人每月“一元钱”垃圾保洁费约160万元,场镇清洁费约60万元,剩余不足部分由镇、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解决。加强检查考核:坚持“奖优罚后”,每季度对乡(镇)环境卫生(垃圾分类)进行考核评分,将考核结果与乡(镇)环境治理经费挂钩,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优秀的予以表扬奖励,一般及较差的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乡(镇)主要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作书面检查。

绵竹市以建设“美丽绵竹,宜居乡村”为导向,按照“五有”的治理标准,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持续促进农村环境改善,不断厚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个专”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专职保洁:按照人口数量和地域差别,为每村配备2-4名专职保洁员,实现村庄专职保洁全覆盖。专职保洁员岗位按公益性设置,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并为其购买意外保险,每月发放劳保用品,有效调动专职保洁员积极性。日常要求专职保洁做到“三勤”“四净”“五无”,构建起常态化保洁机制。专业清运:将政府角色从“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环卫公司分镇、分时、统一将村专职保洁员集中收集到村垃圾房(站)的生活垃圾进行转运,并完善巡查考核机制,及时兑现承包经费,使农村环卫走上了市场化的路子。专门处置:专业外包转运车辆将每日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市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绵竹)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实现了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

“五个扫”实现村庄清洁自治共享。以村为单位积极探索清扫保洁运行新机制,通过制定推行“村规民约”“卫生公约”等制度,形成“五个扫”的成熟做法,即房前屋后自己扫、公共区域轮流扫、道路沟渠保洁扫、每月一次集中扫、评优评先鼓励扫。同时,指导村组注重发挥村民主观能动性,鼓励通过“一事一议”,推行适当缴费的“一元工程”补贴环卫支出,结合定期评选环境卫生示范户、推选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评选“金扫帚”等方式,实现环境卫生自治共享。

“四个分”助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要求,农村生活垃圾采取“四分法”,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模式,实现“可回收的卖钱、可沤肥的还田、有毒有害单独放、建渣灰土就近埋”,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三个制”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见长效。激励机制:财政对环境卫生治理效果好的乡(镇),资金、项目给予适当倾斜;乡(镇)财政对推行“一元工程”和日常环卫保洁效果好的村组,优先安排上级项目落地实施;村组结合农户参与农村环境“五个扫”情况,开展“环境流动红旗”先进评选活动,促进群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巡查机制:组成专门的城乡环境督查组,采取每周不定期巡查方式,发现问题现场处置,并及时“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各乡(镇)明确分管领导每周带领乡(镇)环安办人员适时督查各村环卫保洁情况,细化考核细则,严格评分,兑现奖惩。考核机制:将环境卫生考核纳入全年重要的考核指标内容,依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五有”的标准,制定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评价机制,有力督促农村环境卫生的不断改善。

据悉,在下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我市将不断总结经验、树立推广典型,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压实治理工作责任;坚持夯实基础,进一步补齐设施设备短板;坚持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治理制度体系;坚持群众参与,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实效。(曾雄吴光勇记者肖盛雄)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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