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 主要涉及“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硬化大墓、“活人墓”、殡葬服务设施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对殡葬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近日,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经开区要按照全国、全省有关会议精神和民政部等12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工作方案,成立由党委或政府领导挂帅的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深入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鉴于专项摸排覆盖面宽、分布复杂,乡镇(街道)和村、组一级是专项摸排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承担着极为重要的工作职责,县级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要进一步夯实基层政府的主体责任,统筹调配基层力量,加强对口指导和横向联动,依靠和发动群众,确保摸排数据真实、准确,为下一步开展相应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明确,这次专项摸排主要涉及“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回头看”以及殡葬服务设施等5个方面的工作任务。《通知》要求,各地准确把握政策标准,全面从严开展摸排。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保障局要主动加强与本地区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强横向和纵向的交流互动,及时了解、收集工作开展及进度情况,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各个部门的职责任务,明确政策边界,切实保障专项摸排工作落地落实,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要推动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管的领域和职责,采取小集中、大分散的方式分头落实工作任务,认真开展摸排工作。按照省、市两级相关协调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采取纵向的方式,按照责任分工,自下而上进行摸排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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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摸排的5大重点

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建专门安葬自家先人且类似住宅造型的建筑。利用合法房产或在宗教活动场所存放骨灰的情形不纳入此次统计范围。

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是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且超面积的硬化单体建(构)筑物(超面积是指单人墓占地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超过6平方米);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此类统计,但需纳入农村散葬坟墓情况统计;公墓设施内的超标准墓位纳入“回头看”内容统计。

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是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活人墓”不纳入农村散葬坟墓情况统计。

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有关情况统计,按《四川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所列的43个项目,逐一统计还未整改落实的项目名称、违法违规情形、数量、未整改原因、责任单位、最终整改完成时限等。

殡葬设施按照社会公共墓地、城乡公益性墓地、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类别进行统计,务必分情况、准确填报,不得遗漏。(记者 姚金帮)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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