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着力建立纪律处分执行工作长效监督机制 对纪律处分执行“打白条”说“不”

旌阳区纪委监委近日在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某部门3名职工于2015年10月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却在8个月之后才调整他们的职务职级和工资,处分决定变成了“白条”。检查组随即督促责令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坚决杜绝纪律处分执行“打白条”,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据介绍,从今年3月开始,旌阳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党的十八大以来531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党纪政务处分是否以规定方式宣布、职务级别工资是否调整到位、年度考核是否符合规定、处分影响期内是否评先评优等6个方面。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组除了实地查阅案卷外,还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对当年年度考核文件、处分前后工资对照表等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排查清理,力求达到“全覆盖”。

部分单位处分决定宣布范围错误、处分决定纸质材料未及时入档、个别受处分人员调资不到位……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立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整理,并拟定督查通报适时下发,共三大类问题涉及64人次。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是否落实到位,直接关系到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旌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通过检查发现问题不是最终目标,而是要促使相关单位对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和提高,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实现这一目标,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旌阳区纪委监委正着力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纪律处分执行工作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受处分人员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并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确保受处分后能健康“回归”。同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即处分执行材料一律及时入档、存在问题一律及时整改、违规发放的工资奖金一律清退、处分期满一律按规定解除恢复,并执行“一案一结”制度,以实际行动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道程序,如果违纪者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执行、不落实或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彻底,违纪人员就会产生违纪不受惩罚或处罚不严的侥幸心理,就不会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这样纪律约束也就成为空谈。”旌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建章立制,着力构建纪律处分“闭环”,彻底杜绝纪律处分执行“打白条”现象。(记者叶斌通讯员周先彬江一华)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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