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县(市、区)机构改革对标市本级 全面完成第一阶段各项任务

3月24日,记者从市委编办获悉,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安排,全市六县(市、区)机构改革严格对标德阳市本级,新制定“三定”规定已按程序审议通过,即将正式印发。县级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出台,标志着县(市、区)机构改革同德阳市本级一道,已在省委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第一阶段的涉改部门集中办公、统一挂牌、人员转隶、制定“三定”规定等重点环节任务。

各县(市、区)全面贯彻中、省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精神和市委关于深化县级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注重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商,在一个多月时间里迅速平稳推进,呈现良好态势。主要体现出五个方面特点: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应中省市设置了相关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和优化了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二是统筹设置党委工作机关和政府工作部门,加大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与省市总体保持一致,体现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改革要求。三是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和发展优势,在机构限额内设置了特色机构,体现了因地制宜服务区域发展的要求。四是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对县级人大和政协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提出了目标和方向。五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明确要求严格机构设置、编制管理,严肃编制纪律,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下一阶段,各县(市、区)将重点参照市上重新制定的“三定”规定,及时印发剩余个别单位“三定”规定,明确部分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确保在3月底前与德阳市本级同步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记者秦琴通讯员刘凯)

责任编辑:李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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