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群众利益捍卫法律尊严——走进什邡法院法官的工作日常

法官,一个神圣而又神秘的职业。这些维护公平正义的使者,究竟如何履行职责?日前,记者走进什邡市人民法院,走进了该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刘红与蓥峰法庭庭长张荣强一天的工作中……

刘红:执行工作再难也不忘初心

2月25日一早,刘红早早到达工作岗位,为一天的工作做着准备。

此前,刘红负责执行的邹某与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邹某以胡某未按照承诺书的约定还款为由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要求胡某的担保人李某承担担保责任。但胡某并未到庭接受调查,也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财产,法院也一直无法有效向李某进行送达。刘红经过数次与申请人沟通,得知胡某可能在什邡市禾丰镇的家中,胡某、李某也可能在四川梓骏化工有限公司,决定前往执行。

上午9点,刘红等人来到禾丰镇和平村。然而,胡某并未在家,其父胡大爷也表示,对于儿子的下落,自己完全不知,也没有其联系方式。

未找到胡某,上午10点40分左右,刘红等人随即又前往旌阳区黄许镇泰康村寻找李某担保时提供的一家化工公司。据法院查询的信息显示,该化工公司位于泰康村8组,持股人李某占有100%的股权。然而实地走访时却发现,当地根本没有该化工公司。而对于李某的下落及其相关情况,李某的家属均表示不清楚。

一上午,驱车行驶70余公里,耗时3个多小时,但并没有找到当事人。刘红说:“这是执行工作面临的正常情况。被执行人难找,可供执行财产难寻,执行工作任务艰巨,难度大。但是,不管有多忙有多难,我们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未改。”

刘红表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则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的关键环节,接下来将继续追查胡某和李某两人的下落。什邡法院也已对胡某、李某两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及冻结银行卡等措施,后续将对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处置,对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给予制裁,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张荣强:扎根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2月25日一早,张荣强来到办公室,开始了一天紧张又忙碌的工作。上午9点半,张荣强开始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严某和王某原本是好友,因王某欠严某2.4万元的银杏树货款一直不还,严某遂与王某闹翻。经多次索要货款后,王某向严某偿还了0.8万元,仍有1.6万元尚未支付,两人对簿公堂。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及双方利益诉求后,张荣强开始耐心引导、劝说,终使两人打开心结,王某表示愿意先支付严某0.2万元,剩余货款在3个月内付清。两人握手言和。

下午2点半,张荣强又审理了一起7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审理结束后,已经是下午4点半。张荣强顶着山里凛冽的寒风,来探望刘婆婆。见到张荣强后,刘婆婆激动不已:“张法官,多亏了您,我才顺利拿到我的棺材和钱啊!”

据介绍,刘婆婆年轻时生育了一个儿子辜某,后改嫁到红白镇峡马口村。如今,因刘婆婆年事已高,改嫁后男方家的儿子不愿意继续照顾刘婆婆,又不愿意将其棺材和钱给刘婆婆,在辜某去接刘婆婆回家并欲拉走棺材时,两家发生了纠纷。在张荣强的协调处理下,辜某顺利将刘婆婆接回了家。因记挂刘婆婆的情况,张荣强遂再次前往探望。

“人民法庭和老百姓距离是最近的,能准确、直观地了解到群众的需求。作为一名法官,我会一直坚守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张荣强说。(张高毅记者张志富郭丽娟)

责任编辑:李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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