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推行村级监督“三合一”牢筑基层廉政防线

近日,旌阳区东湖街道高槐村举行了村监委会主任选举会,该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黄灿当选为村监委会主任。这标志着旌阳区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监委会主任”三位一体基层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据了解,旌阳区在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工作中全面加强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目前所有47个涉改村均实现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村监委会主任“一肩挑”2021年村(社区)“三委”换届完成后,将全部实现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社区)监委会主任,有效整合村(社区)各种监督力量,使基层监督力量从“分散”走向“集中”。

旌阳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推行由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兼任监委会主任的新型监督机制,其目的是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过去所存在的缺位、越位、不到位等监督失范、制约乏力问题。

据悉,为了指导履职,旌阳区还进一步明确了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9项职责6项权力以及4种工作方式,并编制了《监督清单》9项职责进一步分解为21条清单,清晰列明职责事项、履职要求和履职频率等要素,以便村(社区)监委会成员“照单履职”。

据介绍,今年以来,旌阳区各涉改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村(社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2000余次,参与工程项目监督1000余次,为村(社区)“两委”提出整改意见500余条,协助镇(街道)调查核实信访件及问题线索300余件,促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强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村(居)务、账务公开透明,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腐败案件明显下降。(记者 叶斌 通讯员 江一华)

责任编辑:胡志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