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十条措施”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今年9月8日,绵竹市出台了《绵竹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政策实施近两个月来,绵竹已为创业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补贴11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8万元,发放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0.4万元。

据悉,“十条措施”分别从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力度等十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为保障“十条措施”的落实,绵竹预计在上级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基础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00余万元惠及高校毕业生1150人。

按照政策,对绵竹市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在绵竹落户,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最高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10000元/人。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就业补贴,标准最高为5000元/人。同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组织绵竹市用人单位招用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5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为绵竹市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见习基地。见习基地补贴标准由300元/人·月提高到500元/人·月学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100%。创业场租补贴或网络运行物流补贴标准由2000元/年提高到4000元/年。将原来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贫困劳动力等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50元/人·天提标扩围至对离校2年内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 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在培训期间按100元/人·天给予生活补贴。

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少数民族地区籍、长期失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专门台账,制定帮扶计划,实施 “一对一”重点帮扶,并加强跟踪回访。(记者 陈晓霞)

责任编辑:胡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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