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罗江以爱为盾 “旌心”护航“少年的你”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检察院自“两纲”《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1)》实施以来,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得到了广大家长和青少年的认可,先后获评省级巾帼文明岗、市级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等称号。

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强化保护预防犯罪

近年来,该院积极参与打造德阳市“旌心”未检品牌,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两方面着手,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普法宣传。

该院抽调精干力量专门组建了“旌心”巡讲团,先后开展法治巡讲70余场,为了让普法宣讲更有成效,还编纂了《让青春远离毒品》《关于性侵害我们可能不知道的那些事》《爱护我们的身体》等法治课教材。

疫情期间,该院未检干警变身网络“主播”,把新媒体作为推广主阵地,积极与区教育局合作,开通线上法治课,通过网络为未成年人讲授疫情相关的法律知识。此外,还精心设计了代表罗江检察的卡通人物“罗小江”“检小蓝”,并以此为基础制作了“小蓝伞”“普法笔记本”“卡通马克杯”等文创礼品,用于奖励在法治讲座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极大地调动了学生们的积极性。

该院在微信公众号“罗江检察”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旌心微课堂》,定期更新,运用“微视频”普法。为了让孩子们从被动学习法律知识向主动学习、传播法律知识转变,该院面向全区中、小学生举办了法律短视频、漫画、手操报比赛,从中选取了50余份优秀作品,在“罗江检察”公众号上进行展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评委,评选出28份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同时,该院还选派优秀检察官走进《法治罗江》栏目,宣讲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不定期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形成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常态化机制。

以法治副校长制度为基石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据悉,2019年3月,该院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施细则(试行)》,探索建立了“检察官+旌心团队”的普法宣传模式,多措并举开展活动,并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程序、工作职责、工作团队和制度保障等作出细化规定,实现全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治副校长在履职过程中,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学校需求,根据每一所学校的实际需要,量身定制普法宣传内容,同时制定法治副校长年度课程表,突出针对性。

近年来,该院受聘成为法治副校长的员额检察官在协助帮教涉罪学生、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法治副校长们多次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危房改造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充分挖掘学校授课期间可能存在的各种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充分发挥了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综合治理的作用护航校园安全。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个别学校存在防范性侵害教育不到位,对教师监督管理有漏洞等情况,法治副校长们及时通过该院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区教育局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强化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

另外,该院为了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部门会签了《德阳市罗江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试行)》,通过该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校园安全建设,保障在校学生免受性侵害,解决此类案件隐蔽性强、发现难、报告难等问题。

以“一基地两课堂”为载体着力构建帮教体系

“一基地”,即社会化帮教体系。该院联合团区委、德阳市电子通用技术学校共同建立了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遵循共建共创的原则,三家会签了《关于共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的实施意见(试行)》,切实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工作,以真正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帮教按照涉罪未成年人入学自愿、公益服务、规范帮教、权益保护的原则,以帮教(观护)基地为平台开展“订单式”帮教,即一人一单,结合个案特点和涉罪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帮教计划》,与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学校辅导员签订《帮教考察协议书》,帮扶对象及监护人每月或每季度向检察机关汇报思想和行为情况,承办检察官定期听取辅导员意见,并不定期抽查,确保帮扶效果。截至目前,已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给予有效帮教。“两课堂”,即“家长法治课堂”和“亲职教育课堂”。一方面该院利用社区活动和学校召开家长会,实施家长法治课堂,增强家长法治观念,把家庭职能从单纯“生活型”转变为“教育型”,从“看管型”转变为“引导型”,形成检察院与学校、家庭的教育合力。另一方面,针对因父母监护缺失,或教育方式不当而导致的未成年人被侵害或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通过建立“亲职教育课堂”,让此类案件的父母接受亲职教育课程,对父母进行教育,引导父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使其掌握恰当的教育方式方法,以亲情温暖、感化涉案未成年人,促使涉案未成年人真正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胡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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