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管代持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决策部署,近日,《德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出台,进一步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享受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管理。

《办法》明确,代管代持社会保障卡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等群体中因特殊原因确需他人代管代持的人员。为确保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实效,发放到个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下文简称“补贴资金”),必须发放到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账户中;以家庭为单位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发放到户主的社会保障卡账户中。确需他人代管代持社会保障卡的,必须坚持本人自愿和补贴资金始终由享受补贴对象享受的原则。

《办法》规定,享受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原则上由监护人代管代持。如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的,要与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放弃代管代持社会保障卡协议。社会保障卡代管代持情况须及时录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信息系统,加强社会保障卡代管代持情况的实时动态管理。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建立享受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管理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专管人员负责代管代持社会保障卡、签订代管代持委托协议、管理代管代持档案资料等工作。

此外,市政协加强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和有关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及时掌握信息批示、交办、受理、落实等情况,并积极征求党政机关对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做好信息反映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人,将部分党政领导批示的重要社情民意信息,纳入跟踪督办内容,对社情民意成果转化落实开展“回头看”“再监督”。对社情民意信息的领导批示意见、相关部门处理意见、办理进展情况和在推进工作中的实效,及时向反映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反馈,让他们全程参与到信息办理中来,提高反映信息的积极性和撰写质量,力促社情民意信息成果真正落到实处,努力形成“领导交办、面商优办、合力督办”的局面,改变了以往委员对反映社情民意“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的消极态度。

据悉,2018年以来,市政协共向全国、省政协和市委、市政府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60多条,其中,全国政协采用3条,省政协采用40条,市委、市政府领导签批20期,信息的采用量、采用率、转报率、落实率大幅提升,社情民意工作质效进一步增强。(记者叶斌)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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