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规剑指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从5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

按照中纪委、省纪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要求,近日,市委办出台了《德阳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分工方案》(下简称《方案》),要求对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5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

这5个方面的问题具体为: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二是督查检查过多过滥的问题;三是过度留痕问题;四是滥用属地管理问题;五是宣传标语散滥问题。

此次集中整治时间从今年3月起至6月中旬结束,以后为常态推进、长期坚持。按照《方案》要求,集中整治分为广泛传达学习、深入自查自纠、开展整改公示、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建章立制五个阶段。《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首先从自身查起、改起,带头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要达到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切实减轻负担,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用在抓落实上的目的。各级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要及时纠正、坚决查处。

据悉,目前我市已成立以市委书记赵世勇任组长的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协调市级牵头部门以“正面清单”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痕迹管理、属地管理、标识标牌管理等方面整治,督促按期印发工作举措,实行动态调整,便于基层对照执行。同时,推出了定期会商制和市县协同制。每月初组织各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集中整治统筹协调,分析相关情况特别是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研究集中整治重大问题、重要措施和重点工作安排。强化市级职能部门牵头和监管职责,既为基层落实明确工作标准,又全面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问题、适时通报交流。县(市、区)根据职能部门要求以工作成效和群众评价为导向狠抓落实。(记者杜晓鹏)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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