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德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8年3月召开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德阳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和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德阳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方案》《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暂停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的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心”设8个科室,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28人,其中,在编74人,非在编5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473家,实缴单位3332家,净增单位406家;新开户职工2.13万人,实缴职工22.73万人,净增职工2.4万人;缴存额34.68亿元,同比增长8.27%。年末,缴存总额286.76亿元,同比增长13.75%;缴存余额111.31亿元,同比增长9.0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一致。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25.41亿元,同比增长7.99%;占当年缴存额的73.27%,比上年减少0.19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175.45亿元,同比增长16.9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8万笔19.4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0.92%、1.71%。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93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0万笔143.73亿元,贷款余额92.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6%、15.60%、10.0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3.51%,比上年增加0.7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与上年一致。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9.85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8年,未购买国债、兑付国债。2018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融资:2018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2018年末,融资总额3.8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54亿元。其中,活期0.1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49亿元,1年以上定期9.39亿元,协定存款2.54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3.51%,比上年增加0.7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34269.53万元,同比增长8.01%。存款利息5291.8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8975.1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5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7486.41万元,同比增长11.7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986.4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49.26万元,其他50.6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16783.12万元,同比增长4.40%。增值收益率1.58%,比上年减少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399.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384.12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399.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47.54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3551.2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4622.0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2117.80万元,同比增长6.6%。其中,人员经费1568.54万元,公用经费142.56万元,专项经费406.7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2.93万元,逾期率0.0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9731.2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27%,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3%。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2018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82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8年末,全市没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3.88%、11.81%和8.2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37%,国有企业占11.13%,城镇集体企业占1.11%,外商投资企业占2.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6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4%,其他占3.3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09%,国有企业占29.55%,城镇集体企业占1.52%,外商投资企业占3.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3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0%,其他占4.64%;中、低收入占96.20%,高收入占3.8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21%,国有企业占14.42%,城镇集体企业占1.28%,外商投资企业占3.5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7%,其他占4.29%;中、低收入占99.42%,高收入占0.58%。

(二)提取业务:2018年,8.4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5.4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0.9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6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76%,租赁住房占1.51%,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9.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3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4.6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97%,高收入占4.0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7.7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7.27%,比上年减少3.6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4962.5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86%,90-144(含)平方米占75.69%,144平方米以上占9.45%。购买新房占77.8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65%),购买二手房占22.1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7.6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2.3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51%,30岁-40岁(含)占35.35%,40岁-50岁(含)占24.75%,50岁以上占8.39%;首次申请贷款占73.9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6.02%;中、低收入占97.67%,高收入占2.33%。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942笔29227.80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4662.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3379.4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年,全市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累计试点项目15个,贷款额度9.85亿元,建筑面积81.56万平方米,可解决9262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截至2018年末,所有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7.91%,比上年减少10.0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川建发〔2012〕3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批复》(川府函〔2009〕214号)以及《德阳市统计局关于2017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德统计发〔2018〕20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德府发〔2015〕38号)等文件精神,将2018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926元,下限调整为138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至12%,单位与职工个人按相同比例缴存。

(二)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18年,“中心”按照“保障刚需、支持改善、遏制投机、防范风险”的原则,以“房住不炒”精神为指导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对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形成了抑制作用。一是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双职工缴存50万元,单职工缴存40万元;二是将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恢复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不受理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三是实行贷款额与缴存时间、征信逾期情况挂钩;四是将二手房贷款最高年限由原来的30年调整为20年。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五年期及以下贷款年利率为2.7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一是退休、离职提取实现“零材料”;二是取消委托办理加盖单位公章;三是精简购房提取资料要件;四是取消贷款申请人提供的单位收入证明;五是贷款审批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

2.以“互联网+”为导向,以移动终端为主要载体,推出支付宝城市服务,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更为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拓展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了服务效率。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6〕14号)要求,搭建综合服务系统,与“中心”业务系统无缝对接,向全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多渠道的实时的公积金数据及资讯服务。依次完成了网站、微信、短信、热线、自助终端、网厅等服务渠道与综合服务平台的接口对接和整合工作。截至2018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访问量接近100万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超过7万人,微信访问量超过300万次,年均发送短信超过80万条。

2.完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直连接入,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满足缴存职工跨设区城市快捷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求,更方便职工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李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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