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水库被划定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记者近日获悉,为加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同意我市将华强沟水库和什邡市八角水库划定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据了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批复规定,华强沟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大坝前200米)为圆点,300米为半径所划扇形区域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岸纵深2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为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水域,以及人民渠七期干渠入库口处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范围;正常水位线(545米)纵深至华强沟水库分水岭范围内的全部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以及人民渠七期干渠入库口处起上溯3000米,渠道两侧纵深至分水岭的全部陆域范围。另外,华强沟水库还划分了准保护区,其范围为人民渠七期干渠二级保护区上边界起上溯2000米处,渠道内全部水域范围;准保护区边界沿岸纵深至分水岭的全部陆域。

什邡市八角水库取水口位于大坝右岸坝肩上游。批复划定水库的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水库正常水位线(906米)以下,取水口半径300米的水域范围;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岸纵深2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为正常水位线以下,除一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正常水位线以上,库舟山脊线以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以及什邡市行政区划内八角水库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而准保护区为什邡市行政区划内八角水库集水范围内,除一、二保护区外的全部水域和陆域范围。

批复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尽快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大资金项目投入,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健全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督环境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同时,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划定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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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沟水库位于旌阳区双东镇高华强村,系都江堰人民渠七期囤蓄水库,主要承担城镇供水、农田灌溉和生态涵养。水库总库容5080万立方米,年供水量7600万立方米,可改善灌溉面积1.08万亩,工程总投资9.65亿元。2014年开工建设,至2019年2月20日,大坝整体填筑达到537米高程,预计今年5月底整个大坝工程基本完工。

什邡市八角水库经过4年的建设,于2018年11月完工。该水库位于什邡市冰川镇爆竹园村,距什邡市区约35公里,水库总库容1531万立方米,集水面积22.81平方公里,是全省2012年大中型水利工程“2+10”的水利重点项目之一,同时也是什邡投资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水库可保障常年平均提供1512万立方米清洁的原水,改善前进渠灌区5.56万亩农田的农业灌溉用水条件,为什邡城镇22万人提供优质水源。(记者秦琴)

责任编辑:李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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