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检查
索  引  号: 1111-2019-00049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3-0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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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开学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360家,学校周边餐饮单位373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69人次,责令整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89家,整改合格78家,其余的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此次专项检查各县(市、区)首先组织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供餐,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将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在检查中,各县(市、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方式抽调检查人员、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名单在市市场监督局监察室监督下生成,包含大、中、小学、幼儿园(含托幼机构)食堂,并覆盖城区及农村,以“不打招呼”的形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督查。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继续完善辖区内学校食堂的监管档案。对于学校食堂许可把关不严格、日常监管不到位、责任约谈制度不落实、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学校都能够做到高度重视餐饮食品安全,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限期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记者陈晓霞实习生祁珍娜姆)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