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12月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二批34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罗江区“探索推行定向议事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入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创新村民协商议事形式”典型案例。这也是本次全省入选的两个案例之一。

罗江区在乡村治理中注重培育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进步意识,通过探索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着重解决乡村议事中“谁代表我、我代表谁”“议什么、怎么议”等问题,实现了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该区按照每10—15户的标准推选1名常设定向议事代表,根据拟商议事项的需要产生临时定向议事代表。定向议事代表主要以推选他的村民(群体)作为联系服务对象,定向收集意见、定向反馈信息。2名常设定向议事代表或10名普通群众代表可联名发起议题,经村党组织审议同意后召开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形成的一致建议或解决方案,视情况分别交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进行议决,或直接交由村民委员会实施。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推行以来,在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征地拆迁安置、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文明乡风培养、社会稳定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罗江区围绕“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这一主题,以群众自治为基础、减负增能为牵引、德治教化为动力,坚持以“小切口”入手,努力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城乡基层治理路径,先后获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县”“四川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县”等,一批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先后被中改办《改革案例选编》《人民日报》等刊载报道。

据悉,农业农村部即将召开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会,届时罗江区相关负责人将在会上作交流发言。(滕华明 马安安 记者 肖盛雄)

责任编辑:胡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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