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职级公务员干事创业平台 我市实施“领航行动”

近日,我市研究出台《加强职级公务员管理“十条措施”》决定实施“领航行动”,为职级公务员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加强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管理,激励职级公务员担当作为。

聚焦中心大局,统筹选派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和职级公务员特长,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领航行动”统筹选派一定数量职级公务员参与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基层治理、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决策研究、政策宣讲、推进落实、督查督办,选派到非公企业及社会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居民小区担任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领航员,参与换届考察、巡察督察、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职级公务员参加“领航行动”由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委组织部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对口、经历相近、人事相宜、择优选用”的调配原则,综合考虑干部个人意愿、年龄、身体状况等具体情况提出选派方案并实施。

聚焦从严管理,完善制度机制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对选派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关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交流工作经验,指导部署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市委组织部报送职级公务员履职情况并抄送派员单位;考勤请假制度,对职级公务员出勤和请销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强化服务保障,组织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经常深入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一线,跟踪了解职级公务员的现实表现,加强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主管部门应为参加“领航行动”的职级公务员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科学考核评价,激励担当作为职级公务员参加“领航行动”期满后市委组织部会同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主管部门对其在选派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提拔晋升的重要参考。在全市分层分类考核的基础上,单独拿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指标,对参加“领航行动”的职级公务员进行单独考核、单独评优。注重正向激励,参加“领航行动”的职级公务员,在“比谋划、看特色,比能力、看项目,比作风、看变化”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根据相关规定,可转任、兼任领导职务,晋升领导职务或职级;在“领航行动”中表现特别优秀的职级公务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职级;对职级公务员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且暂无职级职数空缺的单位,可优先使用全市统筹职数。(记者 秦琴)

责任编辑:胡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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