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系列活动启动

8月7日上午,我市学习宣传贯彻《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系列活动在市区文庙广场启动,活动旨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让全市人民广泛知晓《条例》,自觉遵守《条例》,积极宣传《条例》,让《条例》精神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风气。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成钢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系列活动启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正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据悉,经过一年多的辛勤努力,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这是我市继《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施行后的第四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全市市民文明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启动仪式上,志愿者代表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要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传播者、践行者、监督者,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弘扬文明风尚、遵守社会公德、建设家庭美德,争当文明市民,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现场,还为市民代表发放了《条例》单行本,为德阳市文明窗口、文明标兵、文明家庭进行了颁奖。

蒲正强调,《条例》的出台呼应了社会各界的立法共识,以市民文明阐释城市文明,以城市文明解读市民文明,对实现城市和市民同进步、共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施行,切实推动法规制度落实,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合力。全市上下要以《条例》施行为新的起点,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硬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往细里做、往实里抓,构建更文明的生活方式、更有效的治理方式,深入推进德阳文明城市建设。(记者 姚金帮)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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