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入选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

近日,中江县创建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工作通过水利部评估验收,成为全省12个创建县(市、区)中仅有的3个县之一,进入全国仅有的50个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之列。

中江县现有小型水库62座(其中小〈一〉型12座,小〈二〉型50座),全部为低坝水库,坝高均低于30米。其中均质土坝59座,浆砌石拱坝2座,浆砌堆石坝1座;自然蓄水13座,渠(河)道引水49座,总库容4028万立方米,灌溉面积27.23万亩。

在评估检查中,评估组深入中江县飞马堰、新丰、彭家沟等水库现场,对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与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公示、大坝内外坡、坝顶防浪墙、放水闸阀、溢洪道、视频监控、管理房、值班室、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等设施设备进行查看,仔细了解水库大坝登记注册、确权颁证、打桩划界、两预案一规程、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巡查值守、位移监测等方面情况。

经过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和查阅相关资料等一系列考评后,验收组对中江县创建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同意通过评估验收。(记者 文潇)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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