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我市出台“柔性引才”新政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近日,我市出台了《德阳市柔性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支持市外优秀人才(团队)利用周末、法定节假日或业余时间,通过顾问指导、兼职服务、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对口支持等形式提供智力服务,助力德阳高质量发展。

“与往年相比,今年出台的《办法》扩大了柔性引进优秀人才的领域,不仅聚焦科技、教育、卫生领域,还聚焦文旅、金融等重要发展领域。”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今年将重点引进一批在装备制造、食品饮料、新型化工、生物医药、绿色建材、通用航空、轨道交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领域开展科学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创新,以及推动我市教育、卫生、文旅和金融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市外优秀人才(团队)。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盘活人才资源,《办法》规定将文旅领域人才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放宽至大学本科和副高级,对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并根据需求提供个性化支持,让被学历等硬条件“卡住” 前景的“偏才、怪才”拥有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

据介绍,《办法》突出“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常来”原则,在不改变和影响市外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每年在德阳工作满30天,个人计缴所得税的劳务报酬超过10 万元(团队20万元),即可作为柔性引进人才。同时,《办法》坚持市场和用人单位主体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用人单位作为柔性引才实施主体,鼓励其通过市场招聘、社会团体或中介机构、个人推荐等方式,拓展引才渠道,开展柔性引才。加大向用人主体放权力度,破除“政府评、组织评、领导评”的人才评价模式,通过向用人单位发放工作补贴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业绩和结果评价导向,充分调动用人主体和人才积极性。

另据介绍,我市打造“企业引才育才,政府补贴买单”模式,在科技领域向用人单位予以项目资金支持,在教育、卫生、文旅及金融领域按申报年度内用人单位实际支付人才(团队)计缴所得税劳务报酬的20%,向用人单位发放个人每年最高4万元、团队最高8万元的柔性引才工作补贴。同时,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将城市诚信“红黑榜”管理、取消用人单位5年内的申报资格等,作为虚报冒领、骗取资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措施,形成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管理制度体系。(记者 秦琴)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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