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两级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 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6月4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19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审判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去年,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市委领导和省高院指导下,始终坚持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关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审判职能的依法充分履行、涉诉矛盾的有效化解、环境资源审判质效的提高助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树立保护优先、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司法理念,服务保障沱江源头生态环境,高质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绿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认罪认罚从宽的刑事政策,保障环境有效修复,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

据统计,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5件,生效判决罪犯57人,单位犯罪4起。1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2人单处罚金,其他均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共计453.8万元。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8件,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84件。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被告人刘俊宏、李方才、黄春琼、张诚非法采矿案,被告单位四川什邡市弘发再生源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饶大均污染环境案,周亮等5人非法狩猎案,被告人杨鹏等 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徐敏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绵竹宏华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诉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矿业权纠纷案,罗江县鸿福纸制品厂诉罗江区经济商务和科技局、罗江区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行政强制案,中江县人民检察院诉中江县永太镇人民政府不完全、不充分履行环境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八大典型案例。(记者 肖盛雄)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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