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水区域协同立法护航同城化发展 ——专访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郭志华

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的大背景下,成德眉资区域协同立法也提上了日程,这将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加快成德眉资四市同城化发展的步伐。

近日,《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正在意见征求阶段,这部地方性法规首次设立了区域协同专章,涉及德阳、眉山、资阳三市。这次试水,也拉开了成德眉资区域协同立法的帷幕。今后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如何开展?德阳又将如何助力?本报记者专访了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郭志华。

成德眉资四地协同立法拉开帷幕

记者:区域协同立法有何必要性?德阳又是如何部署这项工作的?

郭志华: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这样的大背景下,立法工作也必须跟进,地方立法可以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做到政策导向和立法决策统一衔接。且区域协同立法可以打破各地区间的行政壁垒,支撑和加快区域协同发展。

目前,德阳市委已经印发了《市领导牵头开展推进成德同城化发展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将成德两地立法协 同 作 为 重 要 内 容 ,确 定 了 牵 头 领导、参加单位和主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将区域协同立法合作机制建设作为 2020 年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协同立法工作进程,建立良性互动、和谐共生的合作机制,在制度建设领域发挥人大职能优势。

记者:《条例》是否是成德眉资区域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

郭志华:可以这么说。《条例》首次设立了区域协同专章,意味着,这个章节里的内容需要征求德阳、眉山、资阳三市的意见和建议,并达成一致。在形成一致意见后,其他地方出台同样的地 方 性法规时,立法的标准、内容等就要与之相统一。

最近成都方面多次与我们沟通交流,并于4月30日专门到德阳调研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听取德阳方面对《条例》的意见建议。5月20日,我们也赴成都,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就区域协同立法建立制度机制进行对接交流,达成了原则性共识。

事实上,成德眉资四地协商这项工作的过程,也是探索建立四市立法协同机制的过程。四地立法协同,目的就是整合区域立法资源优势、增强地方立法总体实效,而一套完善的协同立法机制能让立法工作更好地开展。

记者:您认为立法协同应在哪些方面体现?

郭志华:刚刚提到的立法机制、制度协同算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此外,还包括立法规划计划协同、立法推进协同、法规内容及施行监督协同、立法成果共享等方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区域协调发展需要,注意相互吸收彼此意见、照顾彼此关切,使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满足区域协调发展需求,最大限度发挥立法资源和制度规范方面的协同推进优势。

德阳主动“出击”为同城化提供法制支撑

记者:今年,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有什么立法计划?

郭志华:未来成德两地同城化发展中,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都将是同城化的工作重点,那么加强相关立法支撑和保障也是有必要的。基于这个背景,5月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次主任会议决定,启动大气污染防治、三星堆遗址保护、三国文化遗址保护、龙门山生态环境保护等四个项目的立法前期调研工作。近日,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了实地了解、考察。

记者:这四个项目能否实现立法是否要基于前期的调研结果来决定?而这几项立法是否也会涉及区域协同?

郭志华:是的,前期调研是立法的前提。目前我们的立法格局是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所以立法调研也是人大的职责,我们需要去了解某一项立法是否有必要、是否有条件,要从多方面综合考量形成调研报告,地方立法最终还是要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至于是否需要其他市协同立法还需看立法调研后的结果。如果三星堆遗址保护可以实现地方立法的话,可能也会与成都同步,将三星堆遗址与金沙遗址保护联合立法。事实上,这类地方性法规的支撑,对三星堆遗址和金沙遗址联合申遗也是有帮助的。(记者 王珊珊)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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