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出炉 对入列企业实行非现场执法监管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一批)》,进一步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分类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以更大力度支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根据“正面清单”相关规定,对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供应水、电、气的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类的五大类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以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现场检查。

据悉,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将以视频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无人机飞检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为主,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切实助力复工复产、实现绿色发展。推行“正面清单”并不意味着放松环境监管,而是做到精准、科学、依法执法,少去或者不去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多去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从而将有限执法资源集中在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上。同时,“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排放不稳定达标、不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等问题,将立即调出清单。

据了解,连日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复工一线,现场指导化工、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恢复生产,协助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督促落实各项环境应急措施。同时,指导企业在复工开车启动阶段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防止因工况不正常造成突发环境事件。(记者秦琴)

责任编辑:王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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