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为期三年

●3年内,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数10万人次以上

●以企业职工、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学生为重点培训对象

●加大培训补贴力度

1月21日上午,记者从德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德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在我市实施为期三年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壮大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水平和创业能力。

当前,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在此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把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有效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作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目标。《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3年技能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提出一系列重要措施,并对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要求。

关键词:培训对象

《实施方案》提出,全市利用3年时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数10万人次以上,确定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数的比例力争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劳动者的比例力争达35%左右。

明确培训对象。以企业职工、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学生为重点培训对象。他们的素质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和稳定性就会增强,产品和服务质量也会随之得到提升。

明确培训类型。本次提升行动培训类型是以企业职工为主要对象开展6类职业技能培训,即岗前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德阳非遗领域技能培训。以重点群体为主要对象开展7类职业技能培训,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其它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重点群体创业培训。

关键词:培训主体

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介绍,企业是用人主体,也是培训主体,企业职工将是此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培训重点。

一方面加大培训补贴力度。对企业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安全技能培训等,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我市还创新建立了技能强化提升培训、非遗领域传统技能培训,让补贴类培训覆盖了企业所有技能人员及其职业发展的各个阶段。通过政府补贴一部分,减轻企业负担,引导企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

另一方面引导企业自身投入。积极推进“放管服”,企业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均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以我市省内率先创新的项目制培训模式自主选择承训机构、确定工种(项目)开展。培训方案报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即可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让企业把钱花在真正需要的地方。此外,落实相关财税政策。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情况,作为支持企业申报有关项目补助的基本条件(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同时,认真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为职工培训创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

关键词:职业院校

扩大职业院校培训规模,是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市努力方向。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培训收入分配政策。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二是加大培训补贴力度。高校毕业生和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在校生)纳入补贴范围,他们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均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三是打造技能培训主阵地。支持职业院校在办学许可核定的专业范围内或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批的具备培训条件的职业(工种)内,面向社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也继续发挥技工院校技能培训的优势,支持技工院校为各类企业、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四是依托技工院校、中高职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出台《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增加对基地实施后后续项目建设支持,打造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精品培训项目,增强职业培训供给。(记者曾征)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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