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能安养权有保障——我市老年维权工作综述

孟子曾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颐养天年,是构建和睦家庭、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我国素有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如何让老年人老能安养?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重中之重!让老年人权有保障,德阳在行动。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目标,切实保障全市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去年10月经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印发实施后,全市各级遵照《老年法》及《条例》,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和老龄工作体系建设,维护老年人基本生活、医疗保障等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如何有效地为老年人维权,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践证明,一个人的能力微不足道,一个组织的力量也有限,如果全社会都能行动起来,能量则将是无比巨大的。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齐抓共管使我市老年维权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据了解,我市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为老年人乘车、就医、维权等提供优质服务。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在大型公共场所和“三下乡”活动开展过程中对老年群体进行法律知识的讲解、宣传,并组织举办了一系列涉老政策等咨询活动。例如市司法局利用“三下乡”,法律进乡村、社区和围绕公证服务下基层等活动,广泛进行老年维权和相关法律宣传,以发送信息为主要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文字、丰富生动的案例,引导、促进老年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与该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集中开展老年服务和产品提升行动,组织专项抽查、执法打假活动,解决老年人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问题。市法律援助中心着力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主题活动,指派优秀的法律服务人员负责上门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在畅通渠道的同时,从城市走入乡村进一步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应援尽援,让越来越多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老年人维权的办案和接受咨询达249人次。

【典型案例】

什邡居民兰某与丈夫婚后生有三子,2011年其丈夫因病去世,兰某一直在家务农,无其他任何经济来源。大儿子现无业,2008年离异之后至今未再婚;二儿子在南京工作,家庭条件较好;三儿子是厨师,家庭条件也较好。2018年2月之前,兰某一直单独居住,三个儿子也会不定期前来看望。2018年7月兰某病重,住院医疗、护理费用均由兰某以自己微薄的存款自行承担,三个儿子未给予任何费用。由于兰某本身年迈且体弱,加之一场突如其来的重疾,出院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照顾。但其二儿子、三儿子明确表示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经过所在村委会调解多次也未果。

2018年9月10日,兰某在大儿子的陪同下前往什邡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及时予以受理,并立即指派四川明炬(什邡)律师事务所为兰某提供法律援助。四川明炬(什邡)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刘翔、隆俊担任其代理人并迅速、有效开展法律援助相关工作,经过两次调解及两次庭审后,法院最终判决其三个儿子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承担老人的赡养义务。(记者唐丹)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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