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消防救援人员优先优待”政策 涉及优抚、就医、出行、子女入学等方面

7月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德阳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若干措施》正式出台,这是全省首个“消防救援人员优先优待”政策。从即日起,全市消防救援人员将按政策享受四大类、16小项、28个条款针对消防救援人员特有的优先优待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提出“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系”“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等政策要求,市消防支队专题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德阳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若干措施>的请示》,并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力保消防救援人员优先优待政策在全省“打响第一枪”,将消防救援人员享受的各项优抚待遇全市范围内落地生根。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荣誉感、社会认同感、组织归属感。市消防支队党委主动作为,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组织民政、教育、卫计、旅游、交运等相关部门会商协调,主动宣讲政策,跟踪抓好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在优抚、就医、出行等方面的优先优待政策。《措施》除适用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外,还将地方政府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纳入享受对象;《措施》中包含了“生活待遇、职业荣誉、社会优待、财政预算”等内容,特别是将“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家庭颁发‘光荣之家’门牌”;“消防救援人员参观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有条件的单位在购票窗口予以注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入学按照就近优先原则,统筹安排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参照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等涉及到消防救援人员自身及家属的相关内容作为优先有待具体内容。

《措施》的出台,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中引发了强烈反响,极大地鼓舞了广大消防指战员,进一步激发了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干事创业和献身使命的热情。下一步,市消防支队将继续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使“消防救援人员优先优待”政策在更多领域得到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落实。(记者肖盛雄通讯员裴永强)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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