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广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认定方式改革 成绩优秀学生可破格准予参加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

5月2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德阳市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认定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标志着由省人社厅直接指导,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的四川省第二批全面创新改革经验——“探索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认定方式改革”正式在全市推广。

2013年,我市在省内率先启动实施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认定方式改革试点,实施国家职业标准、企业技术革新需求、课程标准内容“三个对接”,助推教学模式与内容改革,让学生结业考试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相结合,对重点建设专业学生直接核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破格允许优秀学生报考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自改革试点以来,492名毕业生通过改革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9455名学生通过直接核发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持毕业证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双证”成为毕业生就业最有含金量的“敲门砖”,相关学生年均就业率达96.5%。2018年,该项试点经验入选四川省政府第二批全面创新改革经验。

根据《实施办法》,我市建立有管理规范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重视专业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科学制定课程标准、优秀学生认定机制完善并实施良好的所有高职院校均可申请实施改革,改革实施院校经备案的重点建设专业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核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成绩优秀学生可突破工作资历、学历层次等定式要求破格准予参加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

该项改革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精神,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创新举措,目的是强化技能评价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以职业资格认定方式改革推动职业教育教学与国家职业标准及产业发展需求的深度对接,推动学习过程与考核认证过程的结合、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结合,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记者曾征)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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