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集资上亿无力偿还 法院灵活执行挽回损失

因物流公司无法偿还向243名员工筹集的借款本息,旌阳区人民法院灵活变更措施成功执行回1.272亿元。该案近日被入选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十大执行案例”。

据了解,古某等243人原为成都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职工,该公司以向内部员工签订借款合同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筹集资本。后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2015年起,古某等人陆续向旌阳法院提起诉讼,审判中,各原告分别与物流公司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因物流公司未完全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古某等人于2017年1月向旌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系列案共涉243位债权人,涉案金额约1.5亿元,借款人数众多,辐射区域广,社会影响较大。

该系列案件立案执行后,经查,被执行人已无能力以现金方式支付所欠借款,但在诉讼中古某等人申请保全了物流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的一块土地。法院及时启动了对该宗土地的评估、拍卖程序,土地评估价为8000万元,但不足清偿所有欠款,尚有几千万案款缺口,且该宗土地还涉及拆迁安置等一系列后续问题。

后经法院调查得知该宗土地存在被回收的可能性,且回收价格可能远高于评估价格。在综合考虑案件的执行需要且为妥善解决土地拆迁的遗留问题的情况下,旌阳区法院经慎重研究,形成了详细可行的执行方案,经多次沟通协调,逐步打消了拟回收该土地公司的顾虑。法院在做好当事人及回收人间协调工作的同时部署好执行预案,防止土地在解封回收的途中被其他案件首封,影响债权人的权利和案件的执行进度。最终促成了该宗土地成功回收,并成功冻结、扣划该宗土地的回收款1.272亿元,及时将案款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确保古某等243名申请人的借款本金和部分利息得到偿还。(记者肖盛雄)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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