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正式启动

近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市2019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1.6%,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四川省“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平台(www.scliangfu.com),点击“用人单位跳转”后在“四川省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网络审核。

据了解,开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是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前提条件,相关业务问题用人单位也可以到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室咨询。(记者姚金帮)

责任编辑:李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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